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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交通运输论文 发布时间:2012-05-25浏览:51次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市人口及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人们的出行需求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急剧增长,而道路交通设施却增长缓慢。小汽车等现代化的交道工具在给人类带来出行和运输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愈来愈突出的诸如拥挤、污染等交通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当前制约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并针对病因寻找解决对策,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字:公共交通 城市 竞争 监管
一、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现状
我国大城市市区正处在从中心区向郊区化扩散过程中,近几年城市道路建设的增加,主要分布在新开发的市区和郊区,相对来讲,中心区的道路面积率反而略有下降。再次,城市房地产开发集中于市中心地区,产生了过量的交通,造成道路超负荷运载。此外,我国城市中占用道路和人行道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城市新增的道路面积,往往很快就被各种摊商、集贸市场和停车场相继侵占,使本来就严重短缺的道路面积更加紧张。然而,公共交通优势的发挥程度及效果取决于公共交通事业的经营状况。如果公共交通经营不善而使得载客率大大降低,不仅难以发挥出公共交通工具缓解道路紧张的局面,同时也会削弱公共汽车在能耗上的优势,从而会对城市交通结构体系的演变产生不利影响。
二、制约我国公共交通发展分析
我国的城市公共交通还存在着承载率低,公交缺乏吸引力等问题。数据显示,我国多数城市居民乘坐公交出行比例在30%左右,同纽约(86%),香港(90%),伦敦(80%),东京(93%),新加坡(74%)等地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从表面来看,在于我国多数城市交通设施的服务水平(包括乘车费用、乘车时间、舒适程度、可靠性和安全性等等)发展较为滞后。而进一步分析,制约我国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存在着政府垄断和企业垄断的低效率,竞争机制难以真正发挥作用。20世纪80年代及其以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一直实行“计划上面给,资金上面拨,价格上面定”的国家垄断经营的模式。在这种体制下,国家与企业之间的产权不仅关系非常模糊,而且由于垄断经营缺乏竞争而使得公交服务成本不断上升,服务质量不断下降,经营性亏损不断加大。90年代以来,我国许多城市都进行了包括明晰产权关系,引入竞争机制等措施在内的公共交通改革。然而,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目前公共交通事业仍存在着政府及其公共部门的过度垄断现象。从产权结构上来看,近年来政府虽然放松了一些基础设施的生产规制,允许新企业进入,但是公共交通市场中国有公交企业仍占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公交领域中产权单一的市场结构。同时,国有公交企业一般隶属于地方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发生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行政行为而不是市场行为。
其次,我国地方政府存在着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公交管制改革滞后,这也导致了我国公交行业发展的低速进行。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公共交通事业通过市场化改革、引入民营经济正在逐步走向市场,也取得了许多较好的成效。鉴于新的市场环境以及公交服务公益性、稳定性、福利性的特征,在公共交通领域采取全盘市场化实际上并不可取,必须通过有限市场化才能实现最高的社会效益。同时,这个有限开放的市场必须置于政府的监管之下。然而,与市场化的发展相比,政府对于公共交通行业的监管制度方面的建设很明显较为缓慢,不仅尚未制定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缺乏法规政策作为监管依据,也未建立职责明确的监管机构和较为完善的对监管机构进行监督的社会监督体系。
第三,除了监管体制的严重缺位,我国公交行业管理体制还存在着多头管理的情况。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管理是多个部门同时进行,如城管局、交通局、规划局等。有了问题,推诿扯皮;有了利益,你争我抢。这造成的结果是线路规划混乱,市场割据局面严重,一个城市有的地方公交车投放过量,有的地方公交车又不能开进去。虽然多个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有其自身优势,但是如果这种体制建立在职责划分不清、职能交叉重叠的基础上,就会导致政府管制的低效率。
三、如何解决城市公共交通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的供给仍主要由各类国企事业机构垄断,私人部门和外国资本因严格的政府管制和行政审批制度难以进入。在我看来,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公共交通行业的民营化已经是大势所趋。当然,这也必须建立在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建立起来的基础之上。
其次,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公共交通行业企业活力。尽管我国公交行业的运营管理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引入了竞争,但是国有公交企业独家经营问题并没有根本改变,竞争难以有效进行。全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大多是还是实行政企合一的垄断经营,政府既是公交政策的制定者和监督者,同时又是具体业务的实际经营者。因而我国公共交通行业垄断的性质是一种行政性垄断,而不是基于自然垄断的经济性垄断。我国公共交通行业存在的问题中,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这种垄断经营、缺乏竞争而造成的。
第三,我们要加强政府监管体系的建设。基于公共交通领域资金不足以及缺乏竞争的问题,在公共交通领域引入民营资本,引入市场机制是我国该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伴随着公共交通行业民营化、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深,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建立较为完善的监管体制的要求就日益迫切。在监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1、出台一个对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的法律制度。面对被推向市场的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我国目前尚没有确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监管的依据。没有标准,谈何监管?尽管国务院1996年颁布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但是这些法规缺乏导向性,且部分内容已经不符合现状,需要修订。而对于执法机构及其职权、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基本内容、新企业进入行业条件、竞争企业间关系等方面,目前仍没有明确的权威的法律法规,而导致对于公共交通事业的监管缺乏法律依据。
2、我国应该建立公共交通事业的专门监管机构。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交通行业监管主要是由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管理,并在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情况下,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因此,在公共交通领域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监管机构。以英国为例,在为城市公用事业制定的法规中,都建立了一个法定的政府管制机构。同时,由负责各产业的国务大臣委任一名总监,担任政府管制办公室主任。除了各产业新建立的管制办公室外,英国城市公用事业的管制机构还包括垄断与兼并委员会和公平交易办公室这两个对所有产业都拥有管制权力的综合管制机构,而在整个政府管制运行过程中,各产业的政府管制总监与负责该产业的国务大臣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中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建立起专门的监管机构以提高监管效率。
总之,无论是城市交通问题的统筹解决,还是公交事业的健康发展,都需要政府设立一个权威的实体机构,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城市交通管理机构的成立,将为理顺城市交通管理职能,统筹规划交通网络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 刘戒骄,《公用事业:竞争.民营与监管》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10-1
2. 王俊豪,《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民营化改革与政府管制政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版。
3.2008中国统计年鉴 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8年版
4. 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第一版
《浅析当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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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浅析当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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