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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电力论文 发布时间:2012-10-13浏览:27次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对电力供需市场的稳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因而在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怎样保证电力市场的供需的长期均衡就成为急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笔者解析了电力市场出现震荡的经济机理以及目前电力市场所面临的问题,总结出导致电力市场供需平衡出现周期性震荡的主要原因是由电力系统的供需之间存在价格与需求被割裂、缺乏长期价格引导信号等问题造成的。
关键词:价格;电力供需市场;平衡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其对于电力企业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而保证电力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是电力供需关系的长期的均衡。基于此,本文笔者将从市场失灵的角度着手,分析电力市场中供不应求状况出现的经济原因,进一步探讨电能出现周期性富裕和短缺现象的根本原因,进而针对性的提出累进制电价,大用户竞价购电等措施,利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需求,从而保证电力市场供需的平衡。
1、 电力供需不平衡的原因
电力供需平衡出现周期性震荡的根本是由于电力供给中的市场的失灵造成的。
1.1忽视电力需求和电价之间的弹性
出现电力供不应求的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一来没有足够的重视电力需求弹性反馈的作用。电力企业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是采取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策略,几乎没有考虑市场需求侧弹性。在我国目前采用的电力系统的运行机制和竞价上网模式为主的发电侧开放市场结构中,销售侧的价格主要是有政府制定。而这种供需均衡的方式并没有将真实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需求的价格信号传递给供给侧,因而不能够真正的体现电力供需之间的影响和作用。
此外这种管制方式决定的电价很难真实准确的反应需求的意愿,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的配置。这种管制性的定价方式往往会在判断需求的过程中出现很大的误差,从而造成供需平衡之间存在大浮动的震荡,浪费社会资源。实际上,正是由于这种不能准确的估计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电力需求的发展情况,使得电价的制定不能准确的、及时的反应供需的真实情况,进而造成电力行业的供给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用电的需求。
1.2没有合理的电价引导电力企业的发展
电力市场中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新电源的建设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合理性和连续性不强。主要表现在:1.电力市场上没有长期的准确的价格引导信号对新电源的投资进行合理的引导和激励;2.政府对于电能的管制。由于对经济发展和不确定性以及不能正确的估计经济结构,导致对于电能需求的预测出现了失误,使得电力行业的发展不能够及时的满足我国经济的增长需求。
事实上,现货价格引导电力投资是造成电力供需出现周期性的震荡的主要原因。这是因为投资商们通常只是依靠电力现货的价格进行电力投资,对于电力商品的远期价格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当需求出现变动时,需求曲线会向右移动,同时导致市场价格出现变化,这时发电商受到预期的利润的吸引,投资扩大生产。一旦生产扩大就会导致供给曲线向右移动,使得市场重新处于均衡状态,但是此时的市场的价格和收益都将低于预期,造成投资回收出现阻碍,从而使得发电商的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而影响进一步的投资。随着负荷的变化,这种情况将会重复上演。这种舞无计划、非理性的电力投资使得电力的供求出现周期性的震荡,造成电力市场长期的陷入供应富余和电力短缺的循环中。
总之,造成电力供需长期处于震荡的主要原因就是电力投资者仅仅只是考虑现货的价格,忽视远期商品的价格。所以,在电力市场上,需要建立有效的、准确的长期的价格引导机制,通过价格信息指导电力企业的长期的稳定、适度建设。
2、 解决电力供需长期动荡的措施
2.1建立市场化的电价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行业需要建立电力行业市场化。而电力市场化的本质就是将电力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全部收入社会资源的配置中,通过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提高电力企业的整体的效率。例如,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市场就会通过价格的变动传递供给紧张的信息,并反映电力产品的稀缺性,从而使得价格机制能够准确的引导电力市场的供需。
2.1.1累进制电价原理
在目前的电力市场条件下,价格联动是引入需求弹性的有效的方式。在此,笔者认为应该采用累进制电量销售定价方案。所谓的累进制电量销售定价机制是指在一段稳定的时间内,根据电力需求性质的不同对行业进行分类(工业、农业、居民以及商业等),根据每一类型的特点,制定销售电量的不同区间,在不同的区间内按照不同的价格进行核算,并且对于高电量的区间实施价格递增的累进制原则。
例如,一个典型的居民用户,在使用的电量为300kw•h以内,其电价为0.44元/kw•h,大于300kw•h,小于400kw•h,其电价为0.46元/kw•h,并以此类推。
2.2采用基于市场机制的电源规划新模式
为了确保电力供需的长期均衡,防止市场供求出现周期性的震荡,电力行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电力市场机制和稳定、有效的投资激励机制。
在此笔者建议在电源规划中就开始将市场机制引入,组织电源投资商和电能购买者参与长期合约电量市场,通过市场机制来完成电力供需的平衡,进而稳定电力市场中的电价。
依据国家电价改革方案的“核定的容量电价和竞争的电量电价”的要求,笔者建议采用的新的的电源规划模式为“电量物理或差价合约市场竞价和容量电价管制”模式。
新电源容量的电价是政府根据现行的政策制定。这样政府可以利用对于电容价格的调整,整体宏观的调整电源项目,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电源建设协调稳定的进行。
对于新电源项目的竞价,各个发电企业和购电商之间,可以按照新电厂的一定的比例的电量,进行电量价格的竞价。
总之,电力供需的不平衡问题是阻碍我国电力市场运行的主要难题。为了保证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和满足社会生活生产的需求,相关的电力部分需要仔细研究市场的动向,制定合理的电价机制,提高电力系统的投资的效率,从而实现电力企业的长期的、稳定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保证我国电力市场供需的长期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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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在电力供需市场的平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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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价格在电力供需市场的平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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