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出版,国际教著,国际期刊,SCI,SSCI,EI,SCOPUS,A&HCI等高端学术咨询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地质论文 发布时间:2012-11-19浏览:25次
在城市地区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包括土地、水、地下空间建材和其他矿产等地质资源在内的多种自然资源作为物质基础,并以环境损失最小的方式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为了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以及城市地质环境保护的需要,明确城市地质工作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考虑到工作的超前性,从现在起就需要加强城市地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
城市地质工作要紧密地为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基础资料与对策建议。其基本任务是:在查明区域地质、地质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有关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问题,研究不良环境地质现象(灾害)形成条件,分布规律和变形破坏机制以及提出相应防治措施;通过综合分析要对地质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前景,区域地壳稳定性、地基稳定性、地面稳定性及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城市地区地质环境质量和容量进行总体评估,以此为依据,对城市发展规模,经济产业结构,建设布局作出科学论证。
从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地区的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工作研究程度已处于较高水平上,特别是近20多年来,城市建设进行了大量的商业性水文、工程、环境、岩土工程勘查工作,积累了极丰富的资料,当前要集中力量对已有资料进行二次开发,这是下步部署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主要有以下任务:
1.加强城市地学数据库的信息化系统建设
对规划开展地质工作的城市,首先要对现有的城市地质信息开展一次跨行业、跨部门的全面征集工作,基本掌握已有的基础数据,摸清问题,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的方向,确定技术路线与工作部署。随着工作深入,不断充实完善地学数据库,大力促进数字成图技术和GIS的应用,努力提高对城市地质问题快速反应能力。
2.建立城市地质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无论是为了治理已被人类活动损害了地质环境,还是为了预测城市建设可能造成的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都应该在弄清其主要环境特征的基础上研究地质环境质量与地质环境容量,揭示其特有演变规律,达到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宏观决策提供具有实效的科学依据的目的。为此,要探讨解决。
(1)如何以地质环境条件为基础,城市功能为依据,合理开发利用为目的,进行我国城市类型的科学划分。
(2)建立各类城市地质环境质量指标体系。在确定城市地质环境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建立各类地质环境要素对城市建设适宜性指标体系;城市建设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和城市建设适宜性的地质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开展城市1:5万水工环地质综合勘查,要求对地质环境质量评价需按地下水资源、地下水环境质量、地壳稳定性、地表稳定性(外动力地质作用)和地基稳定性等5项基本要素进行评价;前苏联和捷克的专家针对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具体需要,对地质环境质量提出的评价基本要素包括地形、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动力地质作用、地基条件和土地淹没等6项;英国学者曾提出建议性的城市环境快速变化的地质指标包括地壳不稳定、洪水、海啸、滑坡、地面沉降、污染、水位上升、水位下降和资源枯竭等9项基本要素。我们有必要在综合国内外各家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我国不同类型城市的地质环境特征提出一个评价要素与等级划分的框架,通过实践,进一步完善并形成标准。
(3)建立各类城市地质环境容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蔡鹤生教授等对地质环境容量评价指标初步研究认为:人为活动,受地质环境影响或制约,同时也会对地质环境产生影响,出现多方面的不平衡,从而改变地质环境质量,并对人类活动产生反馈作用。只有通过地质环境自身和人类活动长时间调整后达到新的动态平衡。如果地质环境质量改变过大,超出地质环境容量,将使地质环境发生异变,产生很大的环境危害,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为此,需要进行地质环境评价,判定地质环境质量和地质环境容量,为开发与治理,利用与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地质环境容量是指一个特定的地质环境,在一定的环境目标下,可能随人类活动的影响与改变的最大潜能,即阈限值或临界值,其量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取决于地质环境本身所固有的客观地质条件和人类生产力和技术的发展水平。
地质环境容量可用下列三方面的状态标志来评价。
1)自然因素与人类活动引起的结构与状态改变的最大忍受程度,即地质结构与状态变化的临界值,例如人工边坡的临界坡高及相应的边坡坡度允许临界值。
2)可能提供给人类利用的地质资源阈限量,例如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
3)对人类活动排放的有害废弃物的最大容纳能力,以及对人体健康不利的原生有害物的最大值,即地质环境中有害物的阈限值。
如何建立我国城市地质环境容量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广泛吸收国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进行专题探讨,提出一个基本框架,逐步加以完善。
3.开展城市土地利用控制区划
在城市建设中,如何在保护地质环境与生态的基础上,科学地利用城市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已成为城市面临的急迫问题。如何使城市地质环境质量、容量信息转换成土地利用控制区划信息,直接为城市规划提供重要基础资料,为城市规划服务,有着重要意义。城市地质环境是工程活动的直接对象,除了潜在的自然地质灾害外,人类活动诱发的各种次生地质灾害,多数是地质环境和土地开发利用的方式与强度不协调造成的。因此,保护城市地质环境的正确途径是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的控制。在城市地质环境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与布局,从地质环境质量与容量的认识角度,研究各类规划用地的平均活动强度对地质环境的作用。如对地下水源地超量开采引起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应限制耗水量大的工业企业的兴建;对地质环境质量不同等级与特征的各区,进行建筑工程类型的控制区划。
4.积极开展城市自然灾害风险评价工作
城市自然灾害风险评价研究是当今世界上受到高度重视的研究领域,对于像我国这样的自然灾害多发的发展中国家更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特别要加强城市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评价研究。地质灾害在城市自然灾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地质部门应与其他部门联合进行攻关,特别加强自然灾害的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薄弱环节的研究。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对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总之,城市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基础工作,只有完成这些任务,才能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以及城市地质环境保护的各种需要。
《略论城市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本文由职称驿站首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略论城市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扫码关注公众号
微信扫码加好友
职称驿站 www.zhichengyz.com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冀ICP备160028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