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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建筑施工论文 发布时间:2013-02-26浏览:18次
摘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关系到国计民生,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对安全监督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管的总称,同时也是一门涉及建筑技术和安全管理的专业学科。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引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指为实现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建筑的生产和服务中的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所具备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科学指导。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理解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国家宏观管理监控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是要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水平,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该目标能顺利实现的重要一环,是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安全顺利运行的重要基本条件。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也必将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现而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
(2)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作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施工环节和作业点上,落实到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上,落实到全体施管人员的施工作业和管理工作中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3)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依据是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筑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建筑安全生产必须与健全的法制紧密结合,依照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建设单位、企业和施工人员在建筑安全生产上的权利和义务。随着施工安全要求不断提高,而我们的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章程等依据也要不断更新,并在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上得以不断发展。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从生产到服务,全方位、全过程抓起,重点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建筑生产中不仅要有安全生产的措施,还要有安全生产的体系,从机制和手段两个方面保证生产的安全。同时,从技术服务的角度作好安全监督的服务,设计中考虑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在设计中通过技术措施给予解决。
(5)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代表政府实施安全监督,其行为要求具有强制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代表政府行为来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它们是经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具有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等特征。在安全监督过程中用科学的手段、规范的方法和程序对生产过程和安全事故进行检查,找出差距,查明原因,对事实作出科学的评价和判定。对建筑工程实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6)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手段,目的要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安全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发生安全监督中要以法律授予的权限,对安全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处理措施,促进安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和强化企业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
1、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的技术管理体系和建筑安全生产的立法工作,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既有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基础脆弱的因素,也有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国家缺乏周密、协调和连续一贯的劳动安全卫生基本政策和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安全卫生法制建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制度、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约束机制等。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也必然要作相应的改革,才能适应新体制下安全工作的需要。在这种形式下,有关部门提出了四结合体制,即“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作为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制,它最显著的变化是增加了“企业负责”这一条,使我国施行多年的安全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将安全管理的重心从行政管理转到企业负责上来,这与形势的发展是相适应的。
2、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2年1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是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领导下制定的一部“生命法”。《安全生产法》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以规范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为手段,立足于事故预防,突出了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建设,制定了当前急需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明确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它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综合性法律。《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国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3、在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已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在新世纪,安全生产将会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更大的影响。从我国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着眼,抓住面临的历史机遇,尽快缩短我国安全生产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差距,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形成高效运作的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完善和约束机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4]。
三、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和作用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国民经济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是保证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而安全监督是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职能,其目的是保障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公正执行,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目的决定了其职能主要有[3]:
(1)预防职能。“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补救职能。补救是要彻底消除已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产品生产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3)评价职能。建筑生产安全评价的目的是为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方法和应达到的要求,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实现本质安全化的目的。安全生产评价是综合评价一个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组织措施的完善性以及管理者和操作者安全素质高低等。
四、结语
本文从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概念入手,同时结合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的发展历程,说明要提高建筑施工生产的安全,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行,没有安全生产的操程、措施不行,有了法律和措施没有安全生产的监督也不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在实现安全生产要求中具有预防、补救、评价、教育、信息等功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调动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依法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安全生产监督提供有效的服务工作。可以预计,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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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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