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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新闻传播论文 发布时间:2014-03-26浏览:21次
关键词:建立,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体系,文学期刊征稿
内容摘要:在网络媒体方兴未艾的新时期,网络舆论监督成为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广大网民充分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利、力促反腐倡廉、推进民主政治的广阔平台。网络舆论监督具有言论表达的自由性、舆论监督的广泛性、意见信息的交互性、形成舆论的有效性等特征和优势,但也容易出现信息失真、自发盲目、“网络暴力”、“舆论审判”、违法侵权等问题和弊端。因此,亟待建立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体系,需要从加强网络法制建设、重构网络伦理规范、推进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携手合作、搞好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建立网络舆论理性引导机制、实行网络舆论监督机制创新等方面着力,使网络舆论监督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促进网络舆论监督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由于网络舆论监督具有诸多优势和作用,所以历时不长,网络舆论监督异军突起,发展迅猛。2003年,以力举民间舆论监督大旗而闻名的民间舆论监督第一人李新德,创建了自己的网站“中国民间舆论监督网”,网民点击率相当高,访问者遍布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文学期刊征稿《西部广播电视》杂志于1980年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51-1458/G2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5628),国内外公开发行,邮发代号62-60。经过近三十年的辛勤耕耘,《西部广播电视》杂志得到了迅速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现成为在全国、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广播影视界最具影响力的期刊之一,年发行量100多万册,并以其"实用性、科学性、指导性、可读性",越来越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和信赖。
几曾何时,事件知情人在微博上报料,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包养情妇,并将不雅视频网上曝光,引发公众热议。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腐败官员雷政富迅速落马,成为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中国反腐打响的第一枪。
这,仅仅是网络舆论监督公权力的冰山一角。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反腐大戏,一台接着一台。其中,彰显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巨大威力.
当今信息社会,网络舆论监督已成为整个社会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广大网民充分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利、力促反腐倡廉、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广阔平台。
一. 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和作用
网络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和发表意见与建议,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活动进行褒贬和评价。它是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恰到好处的结合,是现代文明特别是民主政治的体现,是满足公民知情权、知政权和监督权的需要,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有效手段之一。
相对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而言,网络舆论监督优势明显。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存在着时间滞后、监督对象广泛性受阻、监督主客体交互性差、监督成本较高等问题。而网络媒体借助互联网传输信息,使全社会的舆论通道更加宽畅,语言环境更加宽松自由,信息传递的速度更加快捷,信息传递的范围更加广泛,信息的来源更加多元。它可以使人们对公共信息的知晓意识不断提升,参与舆论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具体说来,网络舆论监督主要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1. 言论表达的自由性
传统媒体对民情民意一般有个筛选、加工的过程,往往一些原生态的呼声和真实的舆情得不到及时传达。而互联网就取消了这道工序,营造了一种宽松自由的话语环境。网络的匿名性给言论的表达者带来了安全感,人们可以毫无拘束地发言,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这种网络舆论表达的自由性,使普通群众真正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和监督权,实现了公众作为监督主体的本位回归。
2. 舆论监督的广泛性
互联网上信息的平等对称流动和透明共享的特点,使信息垄断成为历史。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来源,在论坛、新闻反馈板块、个人博客、聊天室和虚拟社区等网络空间,自由通畅地汇合、交流信息。由于网络舆论突破了时空地域的限制,延伸了信息传播范围,使得各行各业的普通民众,对于公益事件和公权力的关注与评论更加广泛。不仅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而且,网络舆论监督的客体也具有广泛性。网络舆论监督将整个社会都纳入自己的监督视野,包括国家机关的各级公务员、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事物的组织和个人、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体制和机制、不良社会道德和陈规陋习等,都被纳入监督对象。由于网络舆论监督主、客体的广泛性,公民可以在互联网上,对众多事件展开讨论和批评,从而开辟了一条网络舆论表达民意的宽阔通道。
3. 意见信息的交互性
网络媒体这一虚拟空间,为意见信息的传播、交流、互动,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它不受时段、版面等时空条件的限制,任何人只要对某一事件、话题感兴趣,都可以自由地共享网络这个平台,参与到话题讨论之中。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人们,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发表对突发事件和国计民生问题的评价和看法。同时,这种交流互动的形式多样,有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多媒体形式,真正做到了及时便捷、透明开放、自由互动,从而实现意见信息的平等交流和自由碰撞。
4. 形成舆论的有效性
相对于报刊、电台、电视台而言,网络提供的用于舆论监督的媒介资源不仅廉价易得,平台广阔畅通,而且具有一定的威慑力,往往成为解决问题的先导。由于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分布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可以及时、直接反映监督对象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让那些越权违法者无可逃遁。譬如,网民在网上对广西南丹矿难的报料,对保定“三鹿”奶粉的揭发,对四川救灾款物挪作他用的曝光等等,都吸引受众的广泛关注,促进了舆论的形成,使这些事件引起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最终得到查处解决。
此外,网络舆论监督还具有广泛的公开性、监督的实时性、信息传递的快捷性、监督主体的私密性、传播方式的灵活性等优势,为广大民众参与舆论监督提供了物质和技术保障。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网络监督司法公正、行政廉洁,反映社会热点、民生疾苦、腐败现象,揭露社会矛盾,鞭挞违法乱纪,洗雪百姓冤屈,并且把这种手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安全等所有领域,为普通百姓提供舆论监督的前哨阵地,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反映民情社意的重要渠道。
由南京律师崔武创办的“中国民告官网”正式开通。诸如此类的网站还有“中国民间调查舆论监督网”、“反腐败网哨”等。一些传统媒体网站也纷纷设立开展舆论监督的评论栏目,如人民网的“人民热线”、东方网的“东方直通车”、千龙网的“市民留言版”、湖南红网的“百姓呼声”等。这些网站为民间舆论提供了释放的平台,放大了公众的监督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舆论监督,标志着民间舆论监督力量的迅速成长壮大。
二. 理性认识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与弊端
网络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积极作用,但也常常夹杂着一些耸人听闻的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形成“网络暴力”“海啸”,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当前,我国的网络舆论监督尚处于初级阶段,缺乏相关法律的支持和依据。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和弊端有:
其一,网络把关人缺失带来信息失真
网络的开放性和隐匿性,使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舆论监督主体。由于网络传媒缺少把关人对信息进行筛选过滤,致使信息繁杂无序,鱼目混珠。有时各类无从证实的信息、意见充斥网络,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受到质疑。网上虚假信息的泛滥,严重损害网络舆论监督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其二,网络言论随机产生垃圾信息
网络言论一般没有议题设置,网民随心所欲地发表意见。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络身份虚拟化,从而弱化了网民的道德责任意识。一些垃圾信息甚至是谣言、诽谤,容易在网络空间滋生,对不明真相的网民产生先入为主的首因效应,成为舆论焦点,激起层层波澜。网上对某些问题的关注和探讨,往往带有一定的随机性、自发性和盲目性。
其三,“网络暴力”行为导致违法侵权
网络舆论中一些情绪化的言论,容易引发网民群体心理机制的失控,造成一支网络水军,进而形成“网络暴力”现象。如“人肉搜索”助长了一些人滥用权利、挖人隐私、恶意诽谤、人身攻击的网络暴力行为,使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受到威胁和侵害,产生不可低估的破坏作用,严重影响网络舆论监督的效果。
其四,网络“舆论审判”干扰司法公正
当前,我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发育还不够成熟,网民的法制观念有待增强。网络舆论监督主体往往越位越权,用“舆论审判”代替“司法审判”。尤其是对一些正在审理过程中的重大刑事案件,“一边倒”的网络舆论,无形中对审判结果起到某种导向作用,从而影响和干扰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此外,网络舆论多为个人意见,容易出现跟风赶潮,不具有全民代表性。再者,网络舆论监督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介入和党政部门的支持,其监督力度将大打折扣,抑或喧嚣一时,毫无结果。
三. 大力推进网络舆论监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非国家权力性和非法律强制性。目前,我国对网络舆论监督既没有相关法律的认可,也没有相关部门的授权,以及组织、团体的支持,因此,需要优化网络舆论监督环境,使之趋利避害。为促使其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亟待建立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体系。构建和完善这一体系,可以从以下六方面着力:
1. 加强网络舆论监督法制建设
目前,网络监督主体的合法性尚不明确,监督手段受到限制,加之网络监督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以致有的地方、官员漠视网络舆论监督,对网络声音置若罔闻,甚至对网络举报人进行压制和打击。再者,网络暴力、网上人身攻击、谩骂、诽谤等违法现象也大量存在,这都说明加强网络舆论环境的法制建设刻不容缓。要通过网络媒体立法,规范网络监督行为,保护网民合法权利,为网络舆论监督保驾护航。在网络媒体立法中,要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将网络监督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保护,厘清与网络舆论相关的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舆论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法律界限,明确规定网络舆论监督的内容与形式、权利与保障,以及网络侵权的法律责任等,使网络舆论监督中的评价、讨论、互动、传播等各种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制定保护举报人的法律,对网络舆论监督进行压制、打击、报复者,依法给予惩处,以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对于违反有关网络管理规定,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重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应尽快建立网络伦理准则,建设自主型网络道德,明确网络主体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优化网络道德舆论氛围。要深入开展网民思想道德教育,推进网络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明确网络从业者和参与者的社会责任,促使广大网民严格自律,坚持理性、客观、公正、谨慎的态度,在发表言论时尊重事实,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暴力行为和媚俗之风,避免滥用互联网资源及其服务。要建立网络道德约束机制,使群众对不良信息及其传播者自觉进行谴责和抵制,促进网民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的提高。
3. 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携手合作
大量事实表明,在强化网络舆论监督的同时,决不能否定和轻视传统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传统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具有权威性高、公信力强、事实准确可靠、分寸把握适度诸多优势,特别是在舆论监督质量上,传统媒体在调查报道、深度分析方面是强项,能够形成高质量的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依然有赖于传统媒体的声援与跟进。在舆论监督过程中,网络媒体应该加强同传统媒体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取长补短,以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譬如,在打击拐卖人口、披露官商勾结、监控食品安全、惩治黑恶势力中,人们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多种媒体通力合作,优势互补,使舆论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4. 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
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网络舆论监督平台,提升网络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化进程,建立透明的政府行政机制和监督机制,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加强第一时间的信息发布,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决策进展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让民众积极参与反映舆情,监督政府的行政举措和廉政行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部门应密切协作,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平台建设。既要本着及时、公开、互动原则,对现有廉政建设网不断更新栏目,充实内容,升级系统,扩展功能,又要坚持便利、安全、保密原则,不断拓展和完善网络举报监督的渠道和方法,确保网上举报渠道的畅通,并对网上举报信息进行有效引导、分流和承接。要应用计算机技术监控手段,设置电子警察,实施网络实名制,让某些想借用网络实施不良图谋的网民望而却步。要建立网络举报回复制和办理责任制,并按期反馈信息,以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提升网络举报平台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5. 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理性引导机制
要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原则,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的理性引导机制,增强网络把关人意识,通过对信息的选择、过滤、放大等方式引导舆论,强化主流言论的影响力,尽量减少非主流言论的负效应。要拓宽权威的官方网络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官方网络渠道反映问题。一旦网络个案形成有影响的舆论,就应该通过官方网络渠道、主流媒体网站,及时发表权威人士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引导网民理性地看待问题,促使网络舆论由感性向理性发展。在注重探索网络舆论规律的同时,要着力提高各类政府网站和廉政网站的质量和水平,丰富网站内容,创新引导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网络舆论引导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主流言论在与各种观点的交锋碰撞中主导网络舆论,用主流声音压倒噪音和杂音。
6. 实行网络监管机制创新
网络舆论监督需要制度、机制来保证。要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网络监管制度、网上信访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违法追究制度等。要建立一套网络舆情搜集、分析、判断及应急机制,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的合作机制,及时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规律,逐步向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规范化迈进。要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公民通过网络,更多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搭建政府与公众有效沟通的桥梁,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拓宽网络监督渠道,为民众的诉求、信息的充分流动提供足够的空间,加强同网民的直接联系,提高网民参与网络监督的积极性。为增强网络监督功能,要从技术手段上对举报者的隐私加以保护,减少泄密的几率。加强网络监督同其他监督形式的配合和互动,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果。
《网络舆论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文学期刊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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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网络舆论监督体系构建与完善文学期刊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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