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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农业经济科学论文 发布时间:浏览:26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
摘要:管理职称论文发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强劲、初步进入了依法规范、加快发展的阶段,对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在农民信息、技术、生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增强了农民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但仍存在着层次低、发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合作社;问题;对策
近年来,很多农民专业合作显示了强大生命力,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然而由于发展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一些新问题。
1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积极的引导、支持,广大干部群众的主动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一定发展。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4月8日,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118家。合作社的发展涵盖种植(粮食、蔬菜、桑蚕、药材等)、养殖(养猪、养牛、养羊、水产品等)、林业(林果、花木等)、技术服务等其他多个领域,围绕当地特色农产品,建立起自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有:
组建形式多样化。一是由大户牵头、纯种植业农民组成的合作社,主要由农业规模经营大户牵头,与农民合伙兴办合作社,二是村党支部牵头组织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三是围绕行业建立的专业合作组织,如农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等。
产业分布区域化。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社员实行分区域连片规模种植,实现了辣椒、大蒜、芸豆、黄瓜等特色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农业产业链基本形成,这种产业分布区域化有利于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
全程服务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不断拓展自身服务领域,形成了区域化生产、一体化服务的生产经营体系。在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为社员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销售等一体化全程服务项目,在种植户与市场之间架起桥梁,有效地解决农民盲目生产、增产不增收的问题,从而降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效益。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
2.1 规模较小。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刚刚起步,大多是一个领办大户牵头组成,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整体经营规模不大。造成合作社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对农户的带动不足。
2.2 资金短缺。限于地方财力,政府扶持力度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而且由于利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无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来,合作社自身也无法积累足够的资金,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2.3 联系不紧。农民专业合作社处在初级阶段,合作社成员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合作意识不强,有利则合,无利则散,没有真正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同时,“订单农业”由于受市场价格变化和企业、农户诚信程度的影响,也存在兑现难的风险。
2.4 信息闭塞。农民合作社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较低,尤其表现在市场信息缺乏、品牌意识不强等方面,增加了开拓市场的难度,致使合作社的合作效益不高,难以获得突破。
2.5人才缺乏。由于进城务工的青壮年农民较多,因此造成了农村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缺乏。另外,合作社牵头人虽然是本地的一些能人或专业户,但仍缺乏全面管理经营知识,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这些都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6部分农民合作社办社动机不纯正。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家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有关部门也有一定的资金扶持,这让部分抱有套取资金目的的人深感诱惑而积极注册成立徒有虚名的合作组织,而这样的合作组织,因为发起人办社动机不纯正,必然走向名存实亡。有的合作社名义上都由社员入股,但实际出资比例悬殊,实际控制者往往是某个“大户”,甚至是“独家经营”,部分合作社沦为公司申请财政补助的工具。建议有关部门严把农民合作组织注册等级的审核关,防止机会主义者行“冒名顶替”行径。
2.7 多数农民合作组织经营实体功能不强。九成合作组织生产的是门槛相对较低的初级农产品,以致合作组织利益捆绑较为松散,难于做大做强,其生产规模较小又决定了社员难以掌控市场话语权,“卖难”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从事水果、蔬菜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仍采取“散产散销”为主的运营模式,未能“抱团发展、合作经营”,社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建议协会建立更为紧密的组织结构,加强产销一体化服务,努力开拓运销渠道,变“散产散销”为“散产统销”。
2.8 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发起人往往因出资额较多而成为合作组织负责人,取得了实际上的控制决策权和经营决策权。在“民主管理”意识普遍淡薄的情况下,合作组织的利润分配是否均衡就取决于发起人是否能做到公平公正。而实际上,很多负责人思想上往往首先考虑少数几个发起人的利益,忽视其他社员的利益,在实际运行中打着专业合作组织的牌子,做着两三个发起人的生意,没有真正按照章程运行,不能实现社员与合作社互利双赢的本意。部分合作社虽然制订了诸如合作社章程、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等,但基本形同虚设,达不到规范管理目的。因而必须引导社员重视合作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建设,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如合作社与家庭经营的关系、发起人与普通社员的关系。
3 完善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3.1 提高农民自身思想素质,加强培训建立素质人才队伍
首先从农民的思想意识入手,很多农民认为合作社就是大锅饭,从心底抵触合作社,有些农民虽然认识到参加合作社的好处,但由于缺乏带头人,也很难真正加入其中。因此,政府应充分认识 合作社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中的重要作用,将发展合作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县、乡、村干部积极组织培训,普及合作意识,增强他们的组织管理和带动能力;积极供各种优惠措施培养、扶持一批成功的合作社,进行典型示范,并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合作思想深入人心,对合作社负责人进行经营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培训,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技术推广,打消农民的顾虑,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3.2 强化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运作
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主体,为了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占得主动,就必须在其内部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首先要完善各项制度,如理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使合作社在公开、公正、透明的基础上健康发展。其次完善服务体系。合作社要作为一个真正的服务主体,为社员的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方位服务,为社员生产带来保障。最后要加强合作社与农户和企业间的对接服务。可以采取股份合作、保护价格,利润返还等形式使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三者之间联系更加紧密,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润均沾的共同体。
3.3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机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围绕增强合作社内部服务功能和发展能力,加大对技术推广、产品认证、市场营销、农超对接、人员培训和信息化服务的扶持;突出支持示范社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合作社。金融系统加快建立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征信系统,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级,形成适应合作社发展需要的授信、增信机制,积极探索政策性信贷扶持的途径和方式。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合作社信贷担保机制,通过财政扶持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公司、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和开展互助担保等形式,为合作社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合作社资金缺、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3.4 突出抓好示范社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规范化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五化”为标准,以加快发展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为目标,加快实施省、市、县三级示范社联创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示范带动、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每年重点扶持3-5个市级示范合作社。结合实施示范社建设行动,全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培育一批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规范、服务功能增强、农民增收明显、社会影响较大的合作社,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农业经济是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主管、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农业经济类中文核心期刊。《农业经济》杂志内容贴近于“三农”,服务于“三农”,既注重农经学术理论研究,亦关注现实“三农”问题,力求理论与实际相连,学术与实践相通,反映农业与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观点,交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与改革发展的经验,介绍国内外农业经济的理论与实践,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服务。是广大“三农”工作者的良师益友。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及对策管理职称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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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问题及对策管理职称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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