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学术出版,国际教著,国际期刊,SCI,SSCI,EI,SCOPUS,A&HCI等高端学术咨询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基础医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6-06-16浏览:34次
针灸治疗中对月经不调有何新的作用呢,正确运用合理的治疗方式来加强现在妇科疾病的治疗呢,文章是一篇有关妇科类的医学论文。
摘要:月经不调以月经出血量异常或周期异常为主,伴随全身症状及腹痛;情志不遂、肾气不足、功能失常与器质病变均可引起月经不调[1]134。我们使用针灸治疗月经不调,获满意疗效,与单纯西药对照,现报告如下。
关键词:针灸治疗,月经不调,妇科医学论文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设计 采用随机平行对照方法,在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妇科选择住院及门诊患者112例。
1.2 伦理审查
遵照赫尔辛基宣言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方案获得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伦理委员会批准并全过程跟踪。
医学论文:《国际妇产科学杂志》以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办刊方针,以报道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研究领域的新动态、新进展、新技术和新经验,反映国内外妇产科学领域的临床、教学、科研及防治工作的最新进展,促进妇产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为办刊宗旨。
1.3 随机分组 纳入病例按抛硬币法简单随机分两组。
1.4 纳入标准 ①年龄20~49岁。②知情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1.5 排除标准 ①其他疾病、证候或合并症。②已接受相关治疗并可能影响效应观测指标。③伴有可能影响效应指标观测、判断的其他生理或病理状况。④严重心、肝、肾损害影响药物代谢。⑤特征人群(精神病、病情危笃或疾病晚期)。如纳入前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经过洗脱期后符合纳入标准,不视为排除病例。
1.6 退出标准 ①未按规定实施干预措施,无法判定疗效。②资料不全无法判定疗效、安全性。③严重不良反应(纳入不良反映统计)、并发症,特殊生理变化等,难以继续治疗。④使用影响疗效药物。退出/脱落病例按退出/脱落时疗效纳入疗效判定。
1.7 诊断标准
1.7.1 西医诊断 参照《妇科疾病诊断标准》[1]134-135。经期延长(延长时间>7d,症状持续时间>2个周期),月经过少(经期<2d,症状持续时间>2个周期),月经过多(经量>100mL,症状持续时间>2个周期),无定期(周期延后、提前>7d,症状持续时间>3个周期),月经后期(周期延后>7d,症状持续时间>3个周期),月经先期(周期提前>7d,症状持续时间>3个周期)。
1.7.2 中医诊断 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3]230-233。月经周期延后,量少,色黯有血块,小腹冷痛,得热减轻,畏寒肢冷;苔白,脉沉紧。
1.8 治疗方法 连续治疗一个月经周期为1疗程。
1.8.1 对照组 黄体酮(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1902,50mg/粒),200mg/次,2次/d,经期第5d后开始服药,连服10d;克罗米芬(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1021107,50mg/粒),50mg/次,1次/d,经期第5d后开始服药,连服5d。
1.8.2 治疗组 针灸:取穴三阴交穴、归来穴、关元穴;虚寒加命门穴、神阙穴;血热加地机穴、行间穴;气郁加期门穴、太冲穴;肾虚加太溪穴、肾俞穴;血虚加脾俞穴、血海穴;气虚加脾俞穴、足三里穴;先针后灸,毫针(1.5寸)刺,直刺三阴交穴1.0~1.5寸,用捻转补泻手法或平补平泻手法;直刺归来穴1.0~1.5寸,直刺后采用捻转补泻手法或平补平泻手法,温针灸或艾柱灸3~5壮,15~20min/次;直刺关元穴0.8寸,用捻转补泻及平补平泻手法,其余常规刺法,上行下串、胀痛及酸麻感后留针30~35min,1次/d,隔姜灸,2壮/次,局部皮肤微红及产生热感即可停止;2~3次/周。
1.9 观测指标 临床症状、经量、周期、不良反应。
1.10 疗效判定 连续治疗2疗程(2个月经周期),判定疗效。参照《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3]233。痊愈:经期、经量、周期均基本、完全恢复正常,疗效指数≥95%。显效:经期过长或经量过多者经期<7d,经量<100mL或与治疗前相比减少1/3,疗效指数≥70%。有效:经期、经量及周期与治疗前相比有所改善,疗效指数≥30%。无效:经期、经量及周期无明显改善,疗效指数<30%。
1.11 统计分析 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采用均值±标准差( )表示,组间比较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 果
2.1 基线资料 纳入样本112例均为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妇科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住院及门诊患者,两组人口学资料及临床特征具有均衡性(P>0.05),见表1。
《妇科医师医学论文针灸治疗月经不调新管理方式》
本文由职称驿站首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妇科医师医学论文针灸治疗月经不调新管理方式
扫码关注公众号
微信扫码加好友
职称驿站 www.zhichengyz.com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冀ICP备160028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