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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安徽 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70次
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有无延缓要求
对于各个省市来说在教师评审晋升中有一些情况会产生延缓的要求,这是根据当地的教学管理条例所制定的,就拿现在安徽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来说就有相应的延缓要求制度,所以大家要对自己的情况熟知,对自己进行评审中资格的事项有所了解等等。下面是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延缓的一些规定。
1、任期内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4、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未定等次者,顺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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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则就是对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延缓要求的一些规定,关于没有这些情况的人员则可以正常的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的各个事项要求进行即可。一般在人员基本要求上主要是:
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注重教师从事教学、教研、教改、指导实践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水平和进行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的业绩。引导教师积极参加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教学实践,努力为高素质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或优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有无延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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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评审有无延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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