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出版,国际教著,国际期刊,SCI,SSCI,EI,SCOPUS,A&HCI等高端学术咨询
境外专利申请须知
专利作为现在职称评审中的一个条件之一,同时专利是保护研究人员研究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申请专利后在有效期内,申请人拥有专利处理及使用权利。而专利申请拥有着多种途径,通过多条申请途径的方式可以缓解专利申请的压力。对于境外专利的申请来说要注意的事项原则也有很多,下面小编主要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境外申请要求,希望这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前我国的申请人向境外申请专利的途径一般有四种:
第一种是较传统的方法,即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多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所在的专利局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利用这种途径,申请人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文件和筹集费用。
第二种是pct途径:申请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的pct国际申请,确定了国际申请日后,则该申请在pct的所有成员国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第三种是港澳台特别途径,包括:
1)根据2010年6月29日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大陆与台湾省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据此,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台湾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2)根据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知识产权法例,申请人可以基于一份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通过一定的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相应的一件香港标准专利。
3)根据澳门基本法和澳门知识产权法律,申请人可以基于一份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通过一定的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相应的一件澳门标准专利。
第四种是国际专利组织途径,包括:欧洲专利局、阿拉伯地区联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欧亚专利组织、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等,通过这些国际组织申请其多个成员国专利,可能比单独申请多个国家专利要节省费用和时间。
推荐阅读:
《境外专利申请须知》
本文由职称驿站首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境外专利申请须知
扫码关注公众号
微信扫码加好友
职称驿站 www.zhichengyz.com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冀ICP备160028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