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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广播电视论文 发布时间:2018-01-10浏览:49次
传播管理制度的应用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本文主要讲述了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创新路径要点事项。本文选自:《对外传播》,《对外传播》是一体以探讨外宣理论和促进外宣业务交流的专业刊物。宗旨为:坚持宣传党和国家对外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和介绍中国外宣领域的动态、信息探讨、研究外宣工作的理论;推进报刊、图书、网络的对外传播,促进各地外宣工作的经验交流。
摘要:目前,我国逐步建立并正在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法律体系。在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法律体系中,除了宪法和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之外,还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性法规。宪法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原则性,在社会生活中起具体操作作用的是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
关键词:社会舆论传播,传播载体,传播方式,传播论文
一、传统媒体规制的历程
大众传媒在传承价值观念、培育新的价值意识、塑造价值主体、建构共同价值取向、维持价值体系和引导价值目标实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规范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是我国政治自信的充分体现。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也是对外开放的需要。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担负着引导世界认识中国的重要作用。
建国以后,新中国将旧中国所开办的报纸、杂志和广播电台全部接收,并改造为以《人民日报》为龙头的社会主义新闻体系。“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对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控制十分严密,妨碍了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正常发展。
改革开放之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一时期大众媒体还未兴起,媒体数量相对较少,国家对媒体在新的政治经济形势下的规范和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家逐渐认识到意识形态弱化的不良影响,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的重要性,对新闻媒体采取了新的管理方式。这一时期,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工作更加细致。国家对新闻媒体的管理逐渐制度化,新闻报道更加有序,新闻的公开透明度逐步加强。在社会生活领域逐步开放,社会更加富有活力的同时,一些领域逐渐变得庸俗化。这种庸俗化使人们对政治的热情逐渐降低,对金钱的追逐则成为不少人生活的重要目标。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试办民营发行。进入21世纪,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改革进一步深化。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开放书报刊分销服务市场,为此提出了新华书店转为企业的改革要求。2003年,开始了新一轮的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改革,开始在9个省市21家单位设立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大约经过3年时间,最终达到了国家所确定的目标。同时,我国也逐渐放开外资与国内私人资本入股出版行业的限制发行。
根据我国改革开放探索的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以新闻出版业为例,下一步改革争取实现的目标是“一个体制、两个格局、三个体系”。一个体制就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自主经营的体制。两个格局就是以国有为主导,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以民族文化为主导,吸收人类优秀文化共同发展的开放格局。三个体系就是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市场体系,以人为本、深入基层的公共服务体系,以及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传播体系。
二、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我国是一个传媒大国,拥有的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数量堪称世界第一。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计,到2010年,全国共有出版社581家,其中包括副牌社33家。中央级出版社221家,其中包括副牌社13家。地方出版社360家,其中包括副牌社20家。从报刊杂志的角度来分析,到2010年,全国共出版期刊9884种,总印数32.15亿册。在这些报刊杂志中,有一些是党政机关主办的报纸杂志。党政机关主办的报纸杂志以及具有教育功能的报纸杂志是教育人民群众与全体党员的重要舆论阵地,是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
(一)宪法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是国家在思想文化建设上的重大战略任务。这一战略任务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原则要求,这在宪法的序言中有明确的体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是限制公民的自由,而是有序地扩大公民的自由,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应有之义,也是宪法的规定。如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法律 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法律,既有综合性的基本法律,也有专门性的法律。最重要的基本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等。上述法律与新闻活动都有一定的关系。比如,《刑法》第105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专门法律有《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保密制度和泄密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三)行政法规 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行政法规比较多,效力层级较高,社会影响也比较大。《关于对期刊出版实行自负盈亏的通知》、《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规属于此类。另外,国务院办公厅颁布或者转发的一些通知或者规定,如《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法规也属于此类。这些行政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管理。表面上看,上述法规的社会管理职能很明显,但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功能却并不明显。但如果结合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具体管理行为,也能体会到这些法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紧密关联性。
(四)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主要是国务院所属国家广电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报刊、广播和电视的专门规章,包括如下几类:一是有关新闻媒介管理和经营活动的规章。如2005年发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等;二是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规章。如1990年发布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和1998年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是关于取缔、打击非法出版物的规章。如2004年最高院和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四是关于约束新闻从业人员行业道德的规章。如2001年《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2005年《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
三、政府管理模式的改进
徒法不足以自行。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每天面对千变万化的社会局势,仅仅凭借法律进行静态的调控,难以收到理想的社会效果。所以,建立良好的动态控制管理模式十分必要。对社会舆论传播载体应当实行两条线交叉管理。一方面,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对传媒实行思想政治上的领导,引导传媒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做正面宣传,并对传媒进行跟踪管理与监察工作。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则由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
(一)改进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批准登记模式 对新闻媒体实行批准登记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比如,报纸由依法设立的报纸出版单位出版。出版单位出版报纸,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登记号,领取《报纸出版许可证》。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报纸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报纸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注册登记主办单位与主管单位制度是国家规范和发展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重要环节。主办单位与出版单位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主办单位应当切实负起责任,领导和监督出版单位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出版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应当从主办单位做起,层层落实。
(二)改进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审读模式 审读、审听、审看(简称三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审查报刊是否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是否贯彻了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成立专职三审小组,按层级负责审查社会舆论传播载体,可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规范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目前三审人员的素质整体较高,政治可靠,经验丰富,责任心很强,能够依据具体分工,做好报刊杂志或电视电台节目的三审工作,及时完成三审报告的撰写。
党委宣传部与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之间的三审工作交叉,可以起到互相配合、拾漏补缺和互相监督的作用。但三审人员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既有媒体报导政治导向方面的问题,也有文字图片错误的问题,比如写错中央领导人的名字,台湾、香港、澳门被称为国家,刊登凶杀案件现场过于血腥的照片等等。
我国建立的三审制度符合国情。中国媒体发展太快,数量太多,逐一实行事前审查需要数量相当庞大的审查人员,不具有现实可行性。所以通过颁布各种禁载规定,建立事后三审制度,能够起到加强媒体自律的作用。
(三)改进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统一协调模式 在新闻工作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遵循新闻规律,对各种新闻媒介实行分级负责和分类指导,宏观上进行有效的舆论调控。各类各级媒体虽然各具优势、各具特色,但是,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政方针的宣传上,一定要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新闻改革应当有利于加强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而不是削弱这种领导。社会舆论传播载体进行舆论宣传,引导社会思潮,应当坚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发挥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推动新闻宣传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言论有自由,宣传有纪律。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组织者要定时组织例行会议,召集各业务部门的主管参加,传达宣传精神,通报相关违反纪律的情况,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登载于媒体的文字要受宣传纪律约束。由于这些宣传纪律的存在,法律中规定的诸多要求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尽管宣传有纪律,国家也严格要求,但是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比如,对重大突发事件任意炒作;对民族宗教问题报导不当,伤害民族感情;报刊杂志追求猎奇,刊登不实新闻;随意从互联网上下载资料等问题未能有效杜绝。因此,由宣传部门确定某一时期的重点报导内容,对重大事件统一报导很有必要。涉及重大政策以及较大的政治事件时更应如此。
(四)改进社会舆论传播载体的行政管理模式 社会舆论传播载体通常属于事业单位。媒体最初的开办资金与日常运作资金往往由政府财政供给。等级最高的媒体是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媒体。这些媒体表现出了很高的水平。比如,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大地震,地震波及全国20多个省区市。当时,14时28分发生地震,14时47分新华社领先于所有媒体向全球播发了英文快讯,14时56分播发了震后第一张图片。
《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新建设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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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社会舆论传播载体新建设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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