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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地质论文 发布时间:2018-05-21浏览:73次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在土地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给大家介绍了土地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中国土地》1982年创刊,在办刊指导思想上和定位上,重点抓好当前土地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策划、报道。加大基层报道面,服务基层、服务读者,拉近读者与编者的距离,增强编读互动。实行开门办刊,让基层的读者、作者参与进来,及时把基层的实践与创新反映出来、报道出来。
土地资源在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不断增加的人口资源与日益减少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冲突成为阻碍社会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做好土地的监管工作,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就显得尤其重要。本文对土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了阐述。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在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土地资源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对于农业生产而言,土地是最为关键的生产资料,浓缩了农民群众的生存权利;对于城乡建设而言,土地是保证各项工程建设的基础,离开了土地,工程的建设也就无从谈起。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土地监管工作,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需要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
1 土地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土地资源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是在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土地占有量少,做好土地监管工作,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是非常重要的。从目前来看,在土地监管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减少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耕地保护不足
在部分农村地区,缺乏耕地保护意识,将发展的重点放在了项目建设上,占用耕地现象严重,导致部分省份的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占补平衡难以落实,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顺利展开。
1.2违规用地严重
相关调查研究表明,在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着严重的违规用地现象,一般都体现在公路和铁路的建设上,许多地区以加快新农村建设,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名义,违法占用耕地和林地,影响了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1.3土地利用问题
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违规减免与欠征土地出让收入,导致国有土地资产的严重流失;二是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贷款,带来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甚至有部分地区的融资规模已经超出了地方财政的许可范围。
1.4政策落实问题
部分地区对于土地监管工作重视不足,相关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缺乏有效的管理,影响了土地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1.5违反土地政策
在部分地区,存在着违反土地供应政策供地用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违反土地供应政策,随意出让土地;二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的执行存在偏差,或者擅自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用途进行改变;三是土地闲置量较大,严重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四是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高档别墅和娱乐用地等。
2 土地监管问题的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土地监管工作,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是需要相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这里以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土地监管为例,对其强化措施进行简要分析。
2.1强化土地流转监督
土地权的流转,是我国现有农村生产关系为了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而进行的局部调整,也是对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应该遵循公平、公开、自愿以及等价有偿等基本原则,同时土地上存在的建筑物以及各种附着物的所有权也应该随之流转。需要注意的是,通过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私自改变用途,不能作为商品房开发用地。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起来,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到工作范围内,同时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强化土地流转监管,对土地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应该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原则、形式及操作程序等进行明确,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方法进行制定;二是应该对流转合同进行规范,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出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管理;三是农经部门应该恢复并履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和仲裁职能。
2.2完善土地流转开发
首先,应该顺应时刊发展潮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土地流转形式,确保土地流转形式能够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有利于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次,应该面向市场,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将流转的土地区域转变成为示范区或者试验区,推进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的应用;然后,应该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引导和监督,对土地承包合同中出现的纠纷进行调节。
2.3严格宅基地规划管理
在当前的形势下,应该按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的要求,以及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等原则,确保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政策的有效落实,强化农村宅基地的规划管理。在已经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应该顺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做好相应的规划建设工作,原则上,对符合建房条件,或者放弃原住房拆迁的,村民不得随意在原地改建、扩建以及新建房屋,应该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到规划好的居民点进行建房。对于那些不具备规划居民点建设的区域,应该尽可能利用闲置地、老宅基地等进行建房。另外,地方政府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应该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进行控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在《土地管理法》的第62条有着明确的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也被简单地概括为“一户一宅”原则。对于宅基地的申请,不仅需要包括分户条件,还应该确保其面积能够满足人口住房标准。所谓分户条件,是指多子女户在子女成年后,可以按照当地的习惯,与父母和兄弟姐妹分户,独子女则不得与父母分户。而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应该以现有住宅房屋容积率与人口住房面积进行计算,对于面积超出标准的,只能够在原有的宅基地上进行分户,而不能给予新的宅基地;对于面积达不到分户标准,无法容纳全部人口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新的宅基地。从现有的农村建房宅基地面积标准来看,3人户为90平米,4人户为120平米,5人以上不能超过150平米。
2.4规范畜禽养殖用地
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应该对规模化的畜禽养殖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做好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养殖用地能够符合乡镇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鼓励养殖户积极开发废弃地、闲置地和荒山荒坡进行养殖场建设,尽可能少占或者不占耕地。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之后,应该对土地的性质进行确定,避免擅自将土地用途改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3 结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成为各级政府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针对当前土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如何从制度上、根源上健全土地监管工作,实现土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对于土地的需求之间的相互协调,是土地管理部门面临的关键问题,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和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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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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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土地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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