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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思想政治论文 发布时间:2018-12-28浏览:49次
以我国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为研究的切入点,从构建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水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以及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提出了我国水行政执法的改进与完善建议,接下来小编简单介绍一篇优秀行政论文。
1我国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法律与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
通过多年的立法完善,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水法律法规框架体系。然而,目前的水法律法规在一些条款上存在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不到位、不精确、不协调的问题,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法律的实施细则和配套规范缺位或制定不及时,影响到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二是现行水法律侧重于宏观层面的界定,对问题的针对性不强,最终影响到法律的执行;三是轻视程序,至今没有出台完整的程序法,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法律法规之间的关联与联系不足,甚至存在重复、交叉和不一致现象。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的法治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是受传统观念的长期影响,在水资源领域仍存在法制意识淡薄的问题。例如,广大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普遍认为水是十分平常的资源,水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无非是保护水资源和兴修水利,与自身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并无直接关联。另一方面,虽然政府和水利部门在世界水日等关键时间点集中开展水法宣传教育,但是这种宣传深度不足、持续性差,并没有起到显著效果。由于社会各界普遍缺乏水法制意识,造成水环境执法缺乏必要的社会环境支持。
1.2执法机制方面的问题
要实现依法行政,必须依靠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可控性,但是国家对水行政执法不够重视,导致当前的水行政执法机制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水行政执法缺乏独立性。一方面,水行政执法机构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内部执法机构,受到政府和水行政部门的双重领导,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难免会受到不当干预;另一方面,由于水行政执法机构在执法权来源以及执法手段上的缺陷,造成执法行为缺乏力度,进而影响行政权威[3]。第二,水行政综合执法未能有效实施。我国的水行政综合执法虽然已经推行多年,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涉及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水生态建设等多个执法部门。由于缺乏执法职能的协调与整合,往往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影响到综合执法效度。第三、虽然我国通过《水法》提出了水资源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上述关系远没有条理化,束缚了执法活动的有序进行。第四,我国水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仍不完善,无论是内部监督还是社会监督,均存在大量的空白点,导致水行政执法随意性较大,进而影响到执法结果的公信力。
1.3执法机构和人员建设方面的问题
强有力的执法机构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提高水行政执法力度和水平的基本保障,当前,上述两方面的建设水平仍然比较落后。第一,由于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影响,我国的基层水行政执法机构一般隶属于水利主管部门,受多个政府部门的领导,从而造成职责权限与范围不清,不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此外,部分基层水行政执法单位办公条件落后,缺乏执法仪等专业执法设备,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我国的水行政执法人员结构单一,同时平均年龄较大,大多不是水利或法律专业毕业生,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不能依法办事,影响执法效果和执法效率。此外,部分执法人员思想观念落后,对水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处理违法案件时存在随意性。第三,由于水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有限,难以对辖区进行全面的执法巡查,同时受制于社会执法环境欠佳,许多水资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这必然会助长违法者的侥幸心理,使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2我国水行政执法的改进与完善建议
2.1构建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
(1)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构建起水行政执法的良好法律环境。在国家层面,主要是健全以《水法》为核心的水事法律体系,通过法律的修订、整合以及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使法律法规更具有针对性、效力性和系统性。在地方层面,各设区市可以基于《水法》赋予的地方立法权,进行地方立法,以解决本地区的水事问题规范,为本地的水行政执法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2)要通过水行政执法宣传,倡导全民依法治水的信仰,为水行政执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要通过多种教育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思想认知,使其树立水资源保护的意识,积极支持水行政执法工作;其次,要积极构建水法律法规的全民宣传环境,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使社会公众能够利用水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最后,要积极利用微信、QQ等互联网新媒体进行水行政执法宣传,提高水法宣传的覆盖面。此外,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播优势,对典型的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公示,以儆效尤。
2.2水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改革举措,确保水行政执法机构的独立性。鉴于现行的水行政管理体制以及水利事业与地方关系密切,通过单纯的垂直化管理实现水行政执法机构的独立性是不现实的。但是,如不实行垂直化管理,水行政执法又容易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甚至干扰。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的折中处理思路:鉴于水行政执法属于基层执法,仅对地方水行政监察机构进行垂直管理,以保障各级水行政监察机构的执法活动独立,有效避免水行政执法机构的“家丁化”,以摆脱基层政府的不当干预。(2)进行水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鉴于我国水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多主体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议水利部门借鉴海上行政执法经验,构建起统一的高级别水行政执法机构———水行政执法局,通过对分散的执法主体和执法权的集中,实现执法、管理、监督三者的有机结合,提升我国水行政执法的整体效能。(3)强化水行政联合执法领域的协调与合作。首先,为了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效度,应该借鉴森林公安制度的优势,积极探索和推进水利公安制度的发展,以提高水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权威性。其次,要积极探索和构建流域和区域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流域执法和区域执法既相对独立,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要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就必须要做好流域执法和区域执法协调与合作。所以,要积极寻求流域执法和区域执法的契合点,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强化合作、形成共识和合力,真正构建起水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推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机制保障。(4)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法治的根本要义在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要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就必须要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保证执法本身的公平公正。因此,在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以及新闻媒体的额监督作用,通过各种监督主体的相互配合,提高监督效果。
2.3加强基层执法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1)要优化基层水利机构设置。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基本原则,以水行政执法局为核心,对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相关职能机构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划分。同时,要以机构整合为契机,统一执法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在管理模式上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在此基础上,积极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境内流域的统一管理。(2)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首先,要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认证工作,同时结合执法证年审制度,逐步清除不能胜任执法工作的人员;其次,通过与高校的合作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积极引进有创造力和挑战力的高素质人才;最后,通过在职和离职培训的方式,组织在岗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以整体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3)水行政执法人员不足、盲点过多是制约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提升的重要客观因素。因此,建议积极谋求社会各界的支持,构建起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水行政联合执法网络,通过在乡镇设立监察小分队,在各村配备兼职联络员,构建起全天候监督巡查制度,以提高巡查频率,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当然,改革永无止境,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提高水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有着广阔的思考和实践空间,需要广大学者和水利主管部门不断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3结语
本文以外部环境、执法体制以及机构和人员等多重视角研究了我国水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对策。文章结论对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水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当然,永不停歇改革进程为依法行政前提下的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构建起广阔的思考与实践空间,广大学者和水执法部门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不断研究和探索,通过依法治水发挥出我国有限水资源的最大效益。
参考文献
[1]马宇.浅析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及建议[J].水利发展研究,2016,16(07):42-44
阅读期刊: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9年,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探讨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为主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
《水行政执法问题如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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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水行政执法问题如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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