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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和解决对策浅析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行政法论文
发布时间:浏览:53次

   在我国的民事法制当中民事责任制度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连带责任制度。通过这一法律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债权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性的维护。在我国目前的民商法当中,连带责任制虽然对此方面的内容有所涉及,可是,整体上并没有进行系统性的指导。接下来,本论文通过对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制的概念与基本现状入手开展具体的论述,对于当下我国民商法连带责任中的问题进行一一浅述,同时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可参考价值。

天津法学

  《天津法学》(季刊)创刊于1985年,是由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的期刊。在贯彻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下功夫,注重倾听时代的呼声,反映时代的要求,回答时代的课题。为提高法学理论水平提供评说园地,为完善法律体系提供有益学说,为提高司法实践质量提供理论基础。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日益完善化,有关商法、民法的法律内容也得到了完善化的整理,无论是在涉及范围或完整性方面,商法及民法都有着显著性的进步与发展,可是,其中的一些问题却是客观存在的。譬如:在具体的应用过程当中,连带责任制度缺乏较为明确的规范和界定标准,通常我们在一些常见的法律条文当中,连带责任的界定与划分一直处于较为模糊的状态,在这样的法律漏洞面前各类逃避法律责任的事情时有发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像这种案例可以说是经常出现的,但其中连带责任涉及到的内容及范围是极为复杂的,若想要促使法律的作用最大限度上的发挥出来,则需要对法律有一个明确具体的界定,同时要有一个清晰准确地认知。

  一、连带责任的概念及现状

  1.连带责任基本介绍

  连带责任一词的出现最早可追溯到罗马法时期,而连带责任在我国的发展最早是在秦国的商鞅变法,那个时候,商鞅在国家的法律中明确提出“连坐”一词,自此开创了我国法律中涉及连带责任的先河。从历史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连带责任的出现是起源于古代时期的政治生活律法需求,可是,目前我国的现代法律体系中在连带责任的应用上只是侧重于解决经济生活的有关纠纷。经济生活当中连带责任的应用简单来讲可看作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一些特殊性因素在对其进行经济赔偿的时候往往会有多个债务人的存在,为此,法律判定为能够使得债权人的有关利益得到很好地保障,法院在处理赔偿案件的过程中债务人间除需对自身的过失担负有关法律责任,同时要对其他连带关系的债务人过失也担负相应的连带责任。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我国连带责任在法律应用方面有着非常广泛的空间,可是,依然欠缺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的具体划分与面对现实问题处理时明确的指导方向,其中显现出的问题是非常多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是引起法律纠纷的导火索,在法律判决后,若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问题存在披露,那么,对于负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必然是不公平的。

  在我国民商法当中,连带责任是非常关键的一项制度,连带责任的认定与处理可以说是民商法的重要构成部分,其对日常民事案件纠纷的处理及相关责任的判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民商法中对于连带责任的处理与判定是存在很大盲点区域的,其中有许多的概念并不明确,并且在具体实施过程当中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而造成其法律作用无法得到行之有效地充分发挥,为此,为能够促使连带责任的应用性能得到进一步提高,采取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连带责任的现状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增加,违约、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站在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连带责任制度一直并没有一个非常清晰的法律界定,而且现有的相关规定也是非常混乱的,缺乏统一性的理论指导。在民事纠纷和商事矛盾方面,连带责任制的相关义务和责任并未完整的呈现出来,在有案例发生时法官判定的过程中,法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根本无法很好地得到有效发挥,最终只能造成法律执行力度的不足。在我国法治社会的今天,法律领域的专家及学者站在不同的层面对连带责任进行了明确性的归总和概述,为此,怎样才能够把受害人的侵害减少到最低的程度,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是目前民商法的第一要务。

  在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及各方面制度日益完善化的今天,强化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及日常生产中的关键性作用,是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在市场贸易经济当中对于现实发生的经济纠纷的解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民商法作为与社会居民及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的法律规章制度,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及相关状况,不同的法律规章制度有着不一样的管理准则。我国民商法当中,连带责任的界定与具体处理是整个民商法律的关键构成内容,其对于日常民事纠纷及责任的判定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3.民商法中经济纠纷处理的重要性

  在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及各方面制度日益完善化的今天,强化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及日常生产中的关键性作用,是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特别是在市场贸易经济当中对于现实发生的经济纠纷的解决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民商法作为与社会居民及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的法律规章制度,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及相关状况,不同的法律规章制度有着不一样的管理准则。我国民商法当中,连带责任的界定与具体处理是整个民商法律的关键构成内容,其对于日常民事纠纷及责任的判定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

  二、民商法中连带责任问题分析

  1.民商法变化引起的司法认定缺陷

  责任认定的主要标准是按照民商法中的具体法律要求对共同侵权责任人进行的一种法律认定。可是,伴随着民商法规的日益改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认定出现了巨大的偏差及变动。连带责任认定的标准多变性给债务认定的过程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还给事故有关人员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实体法和程序法间属于一种互相联系且相互制约的关系,二者构成统一的有机整体。针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千万不可单一的按照程序要求来进行,这种传统的模式是缺乏实地考察的。在连带责任的认定过程中缺乏遵循实体法的具体流程,对事故相关人员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很多地区的责任连带处理中,在实体法当中欠缺与民商法程序法有关的诉讼准则,并且在事故司法认定的过程当中错误判定亦是真实存在的。

  2.未被起诉的侵权人的责任分配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共同侵权行为未通过法院的正式审理前期,债权人是不可对被起诉的侵权人的有关责任来加以追究的,没有被起诉的侵权人的债务责任亦是不可受到追究的。站在司法实践的角度进行分析,虽然债权人并未对所有债权人进行起诉,法院也有责任和义务对所有债权人的侵权范围来做出进一步的划分。针对没有被起诉的侵权人,法院不会单独去追究其过错和案件的进一步诉讼的。在对共同侵权案件審理的过程当中,法院则需要按照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来对被告人是否构成侵权来进行明确的界定,在确定被告人的相关责任基础上,再对被告人带给原告的经济损失来进行进一步认定。针对那些未被起诉与被起诉的侵权人间的侵权责任分配却不去追究,连带责任的追究其实仅仅是多个债权人发生求偿权的状况下才得以发生的。

  3.无法将原告的选择权进行过程调整

  通常共同侵权的案件在进行处理的过程当中,一般会说是以尽可能减少诉讼的基本原则来作为出发点的,会要求原告把所有的共同侵权人来一同起诉,可是,在具体的司法操作过程当中,若是在诉讼程序后才开始实施的对共同侵权责任人作出选择,那么,身为债权人的原告原本可根据民事诉讼法与实体法中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对债权责任人来进行处分,可是,这种翻转式的审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固有的权利遭受到很大的约束,显然这是一种不严密的方式,是极不负责的表现。

  三、完善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具体对策

  在我国的民商法当中连带责任制是独具特色的重要构成内容,通过追责每一位责任人的形式来实现国家利用法律来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国现有的连带责任制度目前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为能够对侵权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地惩罚,为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维护国家的和平与正义,就必须要充分的考虑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发展状况,同时要对法律作出实时性的修改,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够促使法律的作用得到真正地体现。

  1.调整原告的选择权

  为能够将诉讼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使得诉讼效率不断地提高,在进行安检处理的过程当中需要重点注意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针对债务审判过程当中的实体法的有关规定,一定要认真遵循有关方面的原则,这样才能够确保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维护;第二,要尊重整个审判过程当中的诉讼法律中的请求权利。请求权利作为公民保证的基本权利,这亦是在开展部分侵权认证过程中一定要认真遵循的基本原则。为能够促使民商法责任认定的标准得到显著性地提高,一定要积极地结合实体法中的相关要求,积极考虑事故过程中的所有有价值的要素,对原告的选择权进行行之有效地维护。

  2.合并多种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在处理相关实际案件的过程当中,工作人员需要合并多种连带责任的有关诉讼请求,加强诉讼要求,详细来讲,就是按照我国民商法中所呈现出的实体权利及保障权利,要不断的完善原告的诉讼权、被告的有关权利和在连带责任中的有关人员的基本权利,进而促使对我国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强度得到显著性的提高。与此同时,需要把全部的诉讼请求进行集中化的处理,通过具体的有偿性认定,把案件当中包含的所有责任人的责任来进行细化处理,从而捍卫我国法律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3.加强连带责任的有偿追究力度

  需要根据案件的相关情况来对案件责任人的责任进行有偿的认定与严格地惩罚;第二,按照债务人的书面协议来对其惩罚详细化,防止整个惩罚现象的出现;第三,需要对案件当中的主债务人进行有偿责任追求,增强主债务人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的监管作用。总而言之,在对案件责任人进行连带责任追究的过程当中,需要坚持有区别的认定和合理的处理原则,从而确保我国法律的公正性与监督性。

  4.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

  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经常会有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约定的状况下评判连带责任从而达到表面上解决问题的行为发生,这种做法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对受害人的一种保护,可是,在另一种程度上对正常的价值取向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致使原本不需要承担责任人的相关权益也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为此,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并且一定要认真执行。

  5.将连带责任制和其他法律建立关系

  司法、刑法等法律与连带责任制建立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使得法律的整体性很好地发挥出来,只有站在法律层面上才能够对侵权者进行严厉地制裁,唯有在明确法律规定与当事人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严格执法,才能够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意义上的保障。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民商法当中连带责任是是非常关键的一方面构成内容,为此,连带责任制度执行的目的是使得民商法中规定的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所有法律责任得到进一步加大,对债权人的相关权益得到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从而更好地保障民商法的公平与正义。为此,为加强及改善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更好应用,相关部门一定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发展现状来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这样才能够使得我国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性保障。

  参考文献:

  [1]盖雪莲.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法制博览,2018(26):186.

  [2]刘颖.民商法中连带责任问题及对策分析[J].法制博览,2018(21):201.

  [3]王成.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8(07):143-144.

  [4]赵文婧.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与有效对策[J].科技风,2018(01):247.

《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和解决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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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和解决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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