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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思想政治论文 发布时间:2019-04-13浏览:30次
大数据时代下,反贪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也作出了一定调整。反贪信息化是侦查工作进行的需要,是反贪信息急待保护的需要。文章从反贪信息化的原因入手,并分析了大数据时代对反贪工作信息化的影响。
《开放时代》(月刊)报刊属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本刊以推动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为己任,欢迎对中国社会问题进行学理分析、探讨的学术理论文章。获奖情况:中文核心期刊(2011)。
大数据时代,反贪工作信息化也受到一定影响。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的便利,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动机作掩护,并且负面影响的传播更迅速。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传统侦查方式的基础上,应该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及一定网络信息资源,为自己侦查案件、调动有用信息、存储证据等提供最大便利。侦查工作应该从大数据背景下出发,才能将信息化的优势发挥出来。
一、反侦察信息化的原因
1.反涉贪人员应对反侦察的需求
反贪侦查中,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当下,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能轻易获取各种资源中关于反贪干警侦查的内容。犯罪嫌疑人犯罪过程中,就可以利用之前看到的资料内容,运用一定手段和心理躲避侦查。反贪人员通常在案发时就警觉的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都消灭了,并且设置一些干扰障碍,影响侦查人员的判断。而且反贪人员在表情和意志上越来越会掩饰,其供述的虚假性也在增加。所以仅凭犯罪嫌人的供词已经不能为办案提供可靠证据,难以适应当下这种情况。在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过程中,使用一定录音或录像手段,能够证明证据的合法性,还可以避免嫌疑人翻供。[1]
2.反贪侦察理念的要求
反贪侦查必须实现正义。在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处于主动地位,涉贪人员较为被动。纵然在问询过程中,办案人员保障了嫌疑人的人权,为避免嫌疑人对外号称自己被虐待了,可以在一定信息手段和电子设备的支持下,将审问过程录下来,将这些视听资料作为一种证据。
3.反贪信息的保护的需求
反贪案件的来源,以前主要靠举报人写信或者当面举报。网络发达之后,许多举报都是通过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检查机关举报的。检查部门不具备既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又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使得许多反贪信息在没有分类的情况下就已经流失了。
二、大數据给反贪侦查工作带来的影响
1.统计工作变得更简单易行
传统的反贪侦查统计,靠的是侦查人员大街小巷进行资料收集,并将这些资料一笔一划记录在笔记本上。这种数据收集方式需要花费一定人数的侦查人员的精力对数据进行分析,造成极大的浪费。大数据让资料统计更加方便。侦查人员可以在获得电子版数据之后,运用一定统计技术将数据进行筛选。可以最大限度节省人力和时间,为整个案件的侦破提供便利。
2.信息保密性呈降低趋势
大数据时代,人们在生活中随处都会留下一定数据。但是由于现在相关技术水平的限制,使得很多数据都极其容易泄漏。在案件侦查初期,案件被越多人知道,泄密的可能性越高。文件、U盘等,一定程度上都存在泄密风险。所以,侦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和网络防护系统。[2]
3.各类数据呈信息网状,相互影响更加密切
侦查人员获得的一系列数据,深入挖掘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联系,分析研究形成一定证据链,为案件侦破提供动力。
三、利用大数据进行职务犯罪侦查的几点设想
1.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方式方法和途径
各地检查机关的数据库信息不够完善,应该建立起一个信息集群平台。以公安机关情报系统为中心,银行、通讯等其他部门的信息为一个一个的节点,让信息能够在不同行业之间进行共享。出现犯罪嫌疑人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系统中的信息对嫌疑人其他方面的信息进行提取。通过跟银行部门合作,能够获取嫌疑人存款、账户、转账明细等信息。通过跟房产部门合作,能清楚了解到嫌疑人的房产等信息。还可以跟通讯公司合作,将嫌疑人的详细通话、短信记录调取出来。大数据时代,人们每迈出一步都会留下一定的数据记录,各大媒体运营商每天都会留下无数人的足迹。在侦查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媒体,成功获取有用信息。同媒体合作时,需要有关部门跟网络媒体进行沟通。通过有偿购买或者政府收集信息等方式,与媒体建立合作关系。[3]
2.提高单兵作战的能力,增强办案组信息化配置
培养反贪人才,要对侦查人员的信息意识进行强化,让侦查员在信息侦查过程中,主动发现有用信息,主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办案。可以对侦查人员进行相关侦查培训,通过讲座、经验分享、实训等方式,让侦查人员信息使用能力得到提高,对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另外,根据侦查人员的特长对其进行培养。擅长侦查的,就着重培养侦查能力。
3.建立严格的保密和泄密追责机制
保密工作对侦查工作尤为重要。所以要对侦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他们防护信息的意识。其次,实行严格的案件保密制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一定要防止它从某些渠道中被泄漏出去。文件和其他纸质资料,要确定它的具体张数。另外,办公软件系统要设置强有力的保密措施,防止文件通过网络传出去。[4]
4.依靠计算机获取信息的高效性能
利用网络技术可以在网上进行一定办案程序。利用网络发布有关工作信息,或者发布在逃人员信息。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可靠的局域网。
5.加强对不同类别数据的交叉解读
各类信息交叉解读,就好似拿着整个陶器各个部位的碎片,通过信息交叉解读,最终拼出一个利于案件的有用信息。
四、结束语
反贪工作信息化完全将传统的逐个询问、一笔一划记录、走街串巷了解有关信息的方式改变了。大数据时代,更应该活用各种先进的设备、装备,为侦查活动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监察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为侦查活动所用。 利用网络拓展信息渠道。
参考文献:
[1]王苗.信息化下反贪路径[J].商,2014,15:94+65.
[2]宋珊,王海源.大数据时代反贪侦查模式探讨[J].法制博览,2015,26:182.
[3]刘川,张飞虎.大数据时代反贪侦查工作的调整与应对[J].法制博览,2016,06:13-15.
[4]王立楠,魏佳明.大数据时代反贪信息化侦查模式的构建[J].中国检察官,2015,17:48-50.
《大数据时代反贪工作信息化侦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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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大数据时代反贪工作信息化侦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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