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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9-10-17浏览:44次
摘 要 新形势下,宗教极端主义严重影响着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个体发展,给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深重危害。解决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极端主义问题是一个持久战,需要时刻保持警惕性,从意识形态、法律体系、经济领域、网络管控等多个方面探索解决路径。
关键词 边疆民族地区 宗教极端主义 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D6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346
《贵州民族研究》GuizhouEthnicStudies(月刊)1979年创刊,是民族学类综合性学术期刊,主要刊载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在30年的办刊实践过程中,贵州民族研究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部,放眼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刊定位,坚持学科性、民族性、区域性、理论性、实践性、对策性的多特性相结合,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学学科研究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新形势下,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极端主义发展迅猛,并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相结合,严重威胁着国际和国内的安全。 当前,宗教极端主义问题在新疆地区尤为突出。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指出,“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因此,研究新疆地区宗教极端主义问题及其对策,对改善国际、国内安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宗教极端主义的概念及特征
宗教极端主义,是宗教信仰极端化的表现。新形势下,宗教极端主義与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相结合,盘踞在边疆民族地区,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制造暴力恐怖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带有明显的政治性、极端性、欺骗性和暴力恐怖性。
(一)政治性
宗教极端主义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这与宗教的政治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宗教极端主义的政治性,具体表现为:宗教极端势力的行为带有明确的政治目的,即推翻现有政府、恢复神权统治。在我国新疆地区的宗教极端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相结合,不断煽动民族仇恨,挑起民族争端,制造民族分裂。
(二)极端性
凡是宗教信仰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当一种宗教的“排他性”发展到极端的程度,以致对所有其它宗教均采取完全排拒的立场,毫无建通和对话的余地和可能,就从 “排他性”转变成了“极端性”。而宗教极端主义的“排他性”是绝对的,不允许任何其他宗教的存在。
(三)欺骗性
宗教极端主义以宗教为名义,打着宗教的旗号来欺骗群众,从而达到其想要的政治目的。宗教极端分子利用正统宗教为“外衣”,从而煽动鼓动群众,进而实施自己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思想和主张。例如,新疆地区的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利用一整套所谓的“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理论,宣扬自古以来新疆地区各民族只信仰伊斯兰教,否定一切非伊斯兰的宗教和文化的合法存在,妄图在新疆建立一个“全面伊斯兰化”国家。
(四)暴力恐怖性
宗教极端主义往往表现出暴力恐怖性:其通过采用暴力、破坏、恐吓或者其它手段,造成人员伤亡、社会秩序混乱、重大财产损失等现象,从而达到制造社会恐慌,甚至威胁国家政权的目的。宗教极端势力以民族宗教矛盾和民族自决为借口,通过微博、微信、语音聊天室、QQ等网络应用平台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散步传播暴力恐怖音频视频,鼓动民族仇恨,宣扬宗教极端主义,煽动一些民族群众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乌鲁木齐“5.22”案中涉案人员几乎全部观看、收听过宣扬暴力恐怖的音视频。
二、宗教极端主义给边疆民族地区带来的危害
(一)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前提,要确保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首先必须确保边疆政治稳定。宗教极端主义通过各种手段,影响边疆民主地区的政治稳定,主要表现为:第一,宗教极端主义宣传反党、反政府的言论,散布和鼓动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从而与政府对抗。第二,宗教极端主义打着宗教的旗号,以宗教名义为“保护伞”,阻挠政府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处理和制裁。第三,边疆民族地区与多个国家相接壤,宗教极端主义与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相结合,鼓动教众对、政府进行攻击,严重影响我党、我国的声誉和形象。
(二)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宗教极端主义的蔓延和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较于其他地区较为落后,使得边疆地区人民心中存在一定的落差感。一方面,宗教极端主义利用这种心理,迷惑教众,沉迷于练功和祷告之中,影响个人和家庭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宗教极端主义往往有从教众身上敛财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发展。
(三)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宗教极端主义是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潜在影响因素。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新形势下,宗教极端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相结合,其活动往往具有暴力性和伤害性,严重影响社会安定。二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损害,影响其正常秩序。三是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使政策的权威受到挑战。
(四)影响边疆民族地区的个体发展
宗教极端主义的蔓延更是严重地影响着个体的发展。在实施极端主义活动的群体中大多数为年轻男子,他们因为受到宗教极端主义的蛊惑,整日沉溺于宗教极端主义的歪理邪说,活在宗教极端主义组织编造的虚假世界里,丧失发展的信心和动力,荒废个体发展。
三、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极端主义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发展边疆民主地区经济
发展边疆民族地区经济是预防宗教极端主义问题的根本手段。一是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缩小与内地之间的经济差距。二是大力发展当地旅游产业。边疆地区大多风景秀丽,颇具民族特色,适当发展旅游产业,可以增加就业机会,为当地群众提供就业。三是政府要重视民族地区的均衡发展问题。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脱贫政策,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高边疆地区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多方面、多角度加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改善当地民生,进而预防极端主义思想的产生。
(二)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宗教极端主义斗争
一是对新疆民族地区群众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增强马克思主义信仰。国家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人民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群众的头脑,加大对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对极端宗教主义的辨别力和抵抗力,增强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二是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国家认同感。新形势下,要重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增强边疆民族地区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抵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思想渗透。三是重视爱国主义思想培养,提升群众归属感。国家要重视爱国主义思想培养,在民族地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和爱国的榜样,表彰为抵制宗教极端势力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提升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三)健全相关法律政策
在2015年5月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与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都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因此,解决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极端主义必须从健全相关法律政策入手。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新形势下,要严格贯彻落实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民族地区人们对宗教选择自由的权利。二是坚持依法严格管理宗教事务。一方面要依法保护民族地区正常的宗教活动,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的非法活动。三是坚持完善反宗教极端主义相关法律。国家要立足于边疆民族地区的特殊情況,组织法律专家和业内资深研究人员加大对反宗教极端主义法律的研究,推进法律从理论走向实践,为民族地区的反宗教极端势力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
(四)加强互联网管控力度
新形势下,要采取新兴手段来应对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不断加大网络反邪教犯罪工作。一方面,要完善边疆民族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基层网点建设,加强对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宗教极端组织的监管、筛选,及时掌握重要线索,形成防范宗教极端组织利用网络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反宗教极端主义的网络宣传。发挥网络这一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把握舆论导向,加强对反宗教极端主义的文化宣传,对网络舆论做正面的引导,提高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对邪教组织的辨别能力。
《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极端主义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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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边疆民族地区宗教极端主义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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