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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天津 发布时间:2019-12-20浏览:86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评审管理,保证评审质量,市人社局日前起草了《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该办法对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均适用。
办法中指出,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已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办法,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我市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根据我市相关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目前,该办法面向全市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将意见建议于即日至12月24日发至指定邮箱srsjzyjsryglc@tj.gov.cn进行参与。
《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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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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