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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河北 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961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0]37号)和我市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要求,结合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的实际,今年职称工作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在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时间安排:
1、高级及省代评中级(公证、文学创作、播音、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于9月15日开始,截止日期为9月24日。
2、中级(除公证、文学创作、播音、律师专业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将于10月14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3、考核认定中、初级职称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人员名单在“唐山人才网—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动态”进行公示,高级及省代评中级(公证、文学创作、播音、律师)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中级公示时间为11月 2日至11月6日。
三、相关政策规定:
1、全面推行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使用。我省开发了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系统,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是该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今年将在全省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实现凡是通过网络共享的材料,不用个人重复提交,面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称查询验证服务,实行电子证书管理,支持人才跨单位、跨区域流动中职称资格确认。同时,考虑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第一年上线运行,为保证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实行线上线下并行,在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的同时提交纸制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的要求和表格与2019年一致(详见附件)。
2、今年全省各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具备七级资格审查功能,即:省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省直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部门)、一级主管单位、二级主管单位、三级主管单位、用人单位。
⑴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职称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填报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申报人须诚信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且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一旦提交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⑵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按照公开述职、考核答辩、考核评议、量化赋分、综合排序、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同时,要协助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确定的申报人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职称申报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单位在量化赋分时,行政职务不得单独设项赋分,量化赋分标准应保持相对固定。
⑶逐级审核。各级人社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资格审查流程,逐级对下一级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3、继续实行中小学教师课堂能力测试。申报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的课堂能力测试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市直中小学由市教育局组织。(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1日)
4、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申报一级教师可一步到位。我市对部分民办学校中小学教师因档案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申报职称,但一直在教学一线岗位,符合申报一级教师相应条件的今年可一步到位申报中级职称。
5、准确把握横向课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的使用。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由单位与课题或项目委托方签署合同,并由单位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的横向课题或项目予以认可,以个人名义签署的横向课题或项目合同不予认可。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或项目要与其专业或岗位相关,申报职称时附完整的相关材料。推荐单位和专业评委会应合理确定横向课题或项目在申报评审中的作用,着重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效益、技术推广成效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
6、其他要求。一是关于通过绿色通道评审问题,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执行,同时废止《关于科研人员分类评价实施细则》。二是关于申报评审条件问题,从2020年起,全省各系列(专业)、各层级职称申报评审按新修订的《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人社发[2019]28号)执行。三是关于8个专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问题,今年省职改办印发了技工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会计、经济、自然科学研究、哲学、农业技术、工程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四是关于新增专业申报评审问题,工程技术系列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特种设备等新增专业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从今年开始,评审组织工作分别由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7、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和电子工程的中级职称评审,根据申报人数和疫情情况,确定采取“考评结合”方式或其他方式。建筑专业分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城市公用事业工程、城市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六个专业,其中建筑工程分为建筑设计、土木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五个子专业。如采取“考评结合”方式,申报以上专业人员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淘汰率在20%左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参评资格。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依法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科合格成绩单在有效期以内的人员,可以免试专业知识测评,可以免试直接提交评委会。机电分机械工程和电气工程两个专业。机电、电子专业的无免试条件。
四、注意事项:
1、个人申报需建立帐号,请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为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rsdlbzc@163.com,随时查看是否建立成功。单位代理申请建立帐号的,请联系本单位人事专管员。单位代理未建立单位帐号的请在“人才市场单位代理”微信工作群中联系我们。
2、今年是全面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的第一年,由于网上申报系统开发上线晚,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请各位专技人员抓紧时间进行线上线下申报工作,线上申报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个人申报信息录入操作说明”。
3、已提交外地调入换证手续人员,先申请建立职称申报帐号填写除现任资格情况外的信息,手续办理好会及时通知,请注意接听申报材料时留下的电话。
4、初审纸质卷材料和系统信息实行预约办理,高职初审预约电话:13290539769,预约时段9月16日至9月23日(公休日除外),中职初审预约方式另行通知。
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办公电话:0315-2806015已变更为2806012,今年因申报工作时间紧、申报人员多,如因填写问题请各位申报人员先下载“附件”,仔细阅读文件夹内的各种说明。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电话不易打通时可发邮件至指定邮箱。
办公地址: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
初审时按目录顺序将材料整理完整(需要从档案内借材料的请提前借好组在初审的卷内相应位置),待线上线下审核合格后再装订。线上线下申报完成后,需随时查看系统内的审核结果。
申报材料时,单位代理的请单位人事专管员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晋升职称证明信(见附件内)。
如遇政策或时间安排有变化时,我们将在“唐山市人事代理服务之窗”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通知,请各位申报人员随时查看。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20年度流动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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