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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天津 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217次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网络安全“四个坚持”的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建设,加强信息技术创新应用领域人才集聚和成长,推动我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以下简称“网信”)事业发展,根据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局发〔2019〕39号),结合我市网信工作实际,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职称中增设网信专业(以下简称“网信专业职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符合我市网信事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中,在职从事网络安全研发、生产、应用、技术服务、互联网治理等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网信专业职称评价。
网信专业职称设网络空间安全、互联网治理、网络技术应用三个方向。
二、层级设置
网信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对应的资格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三、评价方式
(一)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采取单位聘任方式。用人单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合格后,自主聘任其初级职称。
(二)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采取评审方式。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开展评审,经评审通过的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由用人单位聘任。
四、评审机构
(一)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网信办”)是本市工程技术系列网信专业职称的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网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副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设在市网信办相关部门。按照我市职称评审专家库制度要求,建立不少于33人的评审专家库,由网信专业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正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总数的1/2),企业技术专家不少于30%,其中,来自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专家不少于1/3。
(二)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设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正高级评审专家库增加网信专业相关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10名以上。
(三)鼓励网信专业领域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申请开展网信专业职称自主评审。
五、评审标准
在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基础上,结合网信专业实际,制定网信专业市级评价标准(见附件)。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的用人单位,可在不低于市级标准基础上,制定本单位标准。
六、评审程序
网信专业职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的评审程序如下:
(一)公布安排。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当年度职称评审总体安排,市网信办公布网信专业当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
(二)申报审核。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经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等逐级审核通过后,报送职称评审办事机构。
(三)评审公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根据有效申报人数量和专业方向,通过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抽取所需数量的评审专家后,召开评审会议,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四)获取证书。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七、有关事宜
(一)2020年首次开展网信专业职称评价时,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相关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二)符合网信专业资格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层级的网信专业职称。
(三)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在网信岗位工作满1年的,可转评同层级网信专业职称;符合高一层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层级网信专业职称。
(四)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4号)有关规定,申报网信专业职称。
(五)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网信专业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六)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评价人才在网信领域取得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成效,重点考察在自主创新方面的业绩,充分发挥职称评价作为人才队伍“稳定器”、人才发展“指挥棒”、人才集聚“粘合剂”的作用。
(七)网信专业各层级职称证书,在京津冀三省市范围内均可互认。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市人社局、市网信办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部署、过程管理、违规处置等工作。各职称工作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密切合作,切实做好政策宣讲、申报审核、评审颁证等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实施。
(二)稳妥推进,探索经验。各职称工作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增专业评审工作的复杂性,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格程序,稳慎实施,及时总结,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管,确保成效。市人社局、市网信办在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举报投诉,对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对评审机构的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对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个人违规并查实的,按程序取消其职称资格;对管理不规范的用人单位,由业务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天津市人社局市网信办关于开展网信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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