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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广东 发布时间:2021-01-05浏览:37次
12月30日,深圳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启动。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时,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我市直接申报职称评审。
按照我省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我市各系列市属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4日。2021年1月24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在此时点前,未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按照要求,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各市属职称评审委员会均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受理申报。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省人社厅推出一系列优先和倾斜政策,将建立重大贡献医务防疫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倾斜机制,医务防疫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将放宽其实践能力、申报资历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及论文课题条件等4个方面的条件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在深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启动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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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启动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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