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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大数据”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研究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农业经济科学论文
发布时间:2021-02-09浏览:49次

   一、引言

  中央一号文件自2004年连续关注“三农”问题,充分表明“三农”问题的战略性与解决“三农”问题的艰巨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生力军和先锋队。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事关全局和国家战略,迫切需要培育发展和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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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农业科学》Journal of Shanxi Agricultural Sciences(月刊)1961年创刊,是农业科学刊物。以报道农业科研新成果、新理论、新技术为主,侧重刊登旱地农业的研究报告、生产经验、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学术理论文章。

  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经营机制转变的重要推动力[1]。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全局价值,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资金不足和融资不易等现实障碍。调研发现“有18.87%的家庭农场/大户、26.40%的合作社和68.49%的龙头企业存在经营资金缺口问题,比普通农户分别高出4.17、11.7和53.79个百分点。即使在获得正规信贷的经营主体中,仍分别有26.20%的受访家庭农场/大户、33.49%的受访合作社和43.24%的受访企业贷款资金无法完全弥补资金缺口,较普通农户分别高出5.69、12.98和22.73个百分点”(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课题组,2019)。尽管我国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给予政策倾斜,可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然存在较严重的融资困境。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严重不对称、普遍缺乏合规抵押质押品和基于人和的组织方式以及征信体系不健全等原因所造成。

  因此,应用新技术解决长期制约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已经成为重要的现实选择。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难以篡改、分布式存储和智能合约等特征,从而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基于真实数据的信任,实现融资成本下降和融资效率提升的目的。而区块链技术只能保证链上数据真实和难以篡改,但是上链前的数据真实性难以保障。而大数据技术通过对高频率、大容量、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数据进行分析,能够甄别、检测数据并对区块链上数据进行高效管理。鉴于上述两种技术特点,”区块链+大数据”可以很好地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的可得性和易得性的问题,较为彻底地解决上述融资困境。

  二、文献综述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文献

  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什么原因造成融资困境;二是如何解决融资困境。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有融资成本居高不下、贷款条件偏高、信贷担保体系不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和财政贴息政策亟待完善等[2]。郭树华等[3]研究发现家庭农场自身规模较小、抵押物有限、外部融资数量相对较小且以短期信贷为主,难以满足长期生产资金的需求。王若男等[4]认为贷款条件苛刻和交易成本过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约束的主要原因。林乐芬等[5]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经营规模、政府的支农资金担保和农村征信体系等是信贷融资的主要影响因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原因主要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贷融资成本和收益严重不匹配,其表现形式为规模小、无抵押物、信用体系不健全等。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解决方案的相关研究。申云等[6]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外增信机制后,认为通过内部村社共同体与外部的政府增信、第三方增信和金融科技创新来改善其融资状况。田剑英[7]认为融资担保能够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物缺失等问题,并提出互联网+产业链的融资担保平台的建议。杨继瑞等[8]认为“互联网+”可有效破解传统农业经营的投融资困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研究成果已经相当多,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原因基本能够达成共识,为后续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如何有效解决融资困境,已有研究主要从增信、产业链融资和“互联网+”等方面进行研究,而这些研究无法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互信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融资困境的难题。因此,必须跨越传统金融理论分析框架,从跨学科的视角,运用区块链和大数据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问题。

  (二)区块链与大数据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文献

  一是关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特征和价值的研究。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时序数据、集体维护、可编程和安全可信等特点,特别适合构建可编程的货币系统、金融系统[9],解决传统金融中的中心化和高成本等问题。区块链技术可以改善金融交易双方或多方互信的核心问题,大数据技术可以辅助提升全过程风险管理效率,二者可以相互优化[10],区块链+大数据是天然解决金融难题的黄金组合。区块链是推动大数据发展的数字基础设施,具有自信任、防篡改、可追溯、去中心化、共享机制、代码表达等特征[11],扩大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场景和经济价值。对于金融而言,由于区块链能在根本上改变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结构,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使得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可以更好地获得资金。

  二是关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金融应用场景的研究。Yermack[12]认为区块链提供的低成本、高流动性、高准确度和高透明度信息将颠覆管理者、不同股東、中介机构等参与者的力量均衡,形成新的公司治理机制。Eyal et al.[13]分析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应用于金融业需要克服的主要问题。Kruglova et al.[14]认为区块链技术对现有盈利能力的影响和区块链技术的成熟度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两大重要因素。

  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中资金需求方多为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在信用识别、交易监管、风险管控等供应链金融业务环节面临挑战。而区块链技术则可以很好地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新的途径[15]。大数据中的跨部门数据存在互信和协同难题,而区块链的不可篡改、非对称加密、可追溯、智能合约等技术特性可以帮助建立起共享大数据,实现数据的登记、授权、存证、验证、溯源和二次应用等功能[16]。杨慧琴等[17]认为应该建立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供应链信息平台,有效连接供应链联盟、金融机构及政府监管部门,促使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从而有助于建立起互信共赢的供应链生态体系。区块链技术可以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建立起陌生人之间的信任,从而对整个金融生态都意义重大[18]。商业银行以联盟链为技术基础,在商业银行、企业与监管层之间建立具有权限管控的开放式信息共享网络,从而提高其竞争力[19]。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传统农户其规模和实力大大提升,但是其拥有土地数量、生成资料需求、农产品规模、纳税记录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被不同主体拥有,而通过”区块链+大数据”方式可以有效激活数据和产生巨大价值。

  三是关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潜在风险与挑战的研究。区块链、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金融科技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防范潜在的风险。区块链技术凭借去中心化与可靠数据库的特质,将对征信体系建设和金融风险防控进行重塑。同时,区块链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技术瓶颈、安全监管等方面仍面临挑战。区块链技术在我国将具有极大的发展机遇;同时在未来发展中也将面临诸多困难[20]。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分析

  (一)缺乏合规抵押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最大的资产往往就是其拥有的房屋和土地经营权。家庭农场自身规模较小、抵押物有限,所筹措到外部融资数量相对较小且主要以短期银行贷款为主[3]。缺乏资金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有足够资金进行农业机械等投资,使得无法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生产效率。没有规模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拥有有效抵押物,这样使得融资困境难以得到解决。

  虽然金融机构不断扩大抵押物范围,但是抵押物价值有限和土地抵押尚不完善。在现有的银行抵押贷款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林权抵押、设施大棚抵押、畜禽抵押、大型农业机械抵押等抵押方式获得融资的占比为20.87%,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抵押获得融资的占比仅有10.43%[5]。因此通过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抵押物范围和抵押价值,才能破解抵押物不足的难题。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较低

  如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绝大多数是以个人和自然人形式组织起来,那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而不愿进行规模化生产。同时,这种初始水平的组织形式,使得其融资途径大大受限,而只能主要依靠内源融资。

  组织化水平低使得分工相对有限,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大多不规范和不科学,导致各项生产活动难以持续提高生产效率。据调查,仅有38.7%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时能提供完整的信息资料,而能提供完整财务报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比仅为14.1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认定和审批仅有47.83%[5]。这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而且也难以得到政府财政补助和支持,所以亟待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三)严重信息不对称,信用记录不完善

  Stiglitz et al.[21]全面系统地从信息结构角度对信贷配给现象进行分析,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信贷配给是应对潜在风险的现实方案。而在信贷配给方案中,由于严重信息不对称使得遴选成本过高,金融机构将对整个地区或某个产业群体进行信贷配给。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存在着典型的信贷配给现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果无法发出明确信号区别于其他市场主体,那么他们信贷融资将存在极大障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既是金融机构不愿意发放贷款的重要原因,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受限的重要原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众多,但是规模相对有限。他们在金融机构信息极少,甚至信用记录空白。例如根据调查,一些地区仍有一定比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未开展信用评级工作[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原因众多,但是核心的原因是缺乏合规抵押物、组织化程度低、征信体系不完善。由于缺乏合规抵押物,所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是其融资困境的直接原因;其自身组织化程度低,难以提供真实全面信息、难以持续获得较高收益,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自身原因;征信体系不完善使得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甄别等成本过高,难以主动对其进行融资支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外部原因。

  四、区块链与大数据的适用性分析

  (一)区块链技术的适用性分析

  区块链技术能够通过运用数据加密、时间戳、分布式共识和经济激励等手段,在节点无需互相信任的分布式系统中实现基于去中心化信用的点对点交易、协调与协作,从而为解决中心化机构普遍存在的高成本、低效率和数据存储不安全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9]。因此,具有去中心化、信任机制、信息不可篡改和智能合约等主要特点的区块链技术能够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提供技术支撑。

  区块链技术的特点能够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中存在的信息质量低且易被篡改等问题,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的变得真实、可信任和不可篡改,从而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大大降低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而通过智能合约等功能有效提高融资活动的效率和节约成本。区块链技术通过其复杂的算法和运行机制使得科技型中心企业的数据信息不可篡改,这样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客户审核机制来遴选优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

  (二)大数据技术的适用性分析

  互联网数据中心认为大数据是一种为更经济地从高频率的、大容量的、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数据中获取价值而设计的新一代架构和技术。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海量信息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从而能够对中小企业科学识别,大大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23]。

  大数据技术可以通过获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零散多维度的数据,然后运用科学的算法和模型,检验数据的真实性,提炼出有价值的信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还款意愿和能力进行精准分析,从而保障贷款质量和盈利水平。总之,大数据技术可以利用多方面零散的信息,通过科学算法和模型,检验数据真实性和精确识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从而提高资金支持力度并助力其快速发展。

  (三)“区块链+大数据”的适用性分析

  区块链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拥有的独特技术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特征能够保证链的数据“真实”,但是仅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输入之后的数据无法篡改,而無法检验输入数据的真实性。仅仅依靠区块链技术尚不足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所以“区块链+大数据”通过多方数据的交叉验证,不断检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真实性和预测未来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等,才能最大程度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

  从图1可知,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据真实性问题,避免财务数据造假和粉饰等问题。如果真实数据非常有限,那么金融机构利用其信贷决策依然承担较高风险。虽然区块链技术可以保障上链数据的不可篡改,但是其无法解决原始数据的真实性问题,那么不可篡改的特性只能保证问题没有发生变化而无法解决该问题。因此,需要不同数据来源的信息来进行交叉验证,从而破解原始数据的质量问题。比如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双重抵押问题,那么通过政府土地交易登记部门的数据就可以轻松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识别问题,可见大数据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原始数据的质量问题。因此,只有有效发挥区块链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特点,才能更好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难题。

  总之,通过对区块链、大数据、“区块链+大数据”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领域的可行性分析可知,区块链技术能很好地解决链上数据失真和信任问题,而大数据技术保障整体数据质量和原始数据真实性,降低金融机构的甄别成本和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

  五、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创新

  (一)基于“区块链+大数据”建立农地智能抵押融资模式

  在农地“三权分置”下,土地的所有权、承租权和经营权分属村集体、农户和实际经营者。利用区块链技术对土地的权属关系进行界定,尤其是对土地的经营权的让渡和使用,对每一块土地映射到数字权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的最重要和最优潜力的资产——土地,由于存在权属不清、交易不畅和权益不明等问题,使得难以在融资过程中发挥较大作用。区块链+大数据的技术将很好破解上述融资难题,具体融资模式如图2所示。

  基于”区块链+大数据”的农地智能抵押融资模式主要包括市场主体、运行机制和主要功能等方面。

  1.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农地不可篡改的权属关系。中央已经明确了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化改革方向,但是涉及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属,需对不同主体的权属进行明确和登记,而现有的土地权属关系中大部分没有包括经营权而且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使得土地的大规模流转存在一定障碍。而区块链技术能够很好解决上述问题。村集体、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区块链技术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把相应信息记入区块内,从而建立不可篡改的权属关系。

  2.构建”区块链+大数据”的农地交易系统。虽然明确农地的权属关系并不能直接增加农地价值,但是为提高农地价值和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抵押价值提供重要基础。把不可篡改的真实农地权属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形成农地交易系统,这样将大大提高农地流动性和自身价值。农地交易系统应该采用政府引导下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从而提高交易系统权威性和运营管理效率。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地信息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和农地流动等信息与农地不同时期的地上附着物状况等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为评估农地价值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重要参考。

  4.应用”区块链+大数据”建立智能农地抵押融资模式。通过建立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村集体、农户和土地交易所等市场主体参与联盟链,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与其自身土地价值进行匹配,从而可以实现自动审批信贷的智能化模式。

  (二)基于“区块链+大数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优化融资模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業。而其中的专业农场与家庭农场相近,所以重点分析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能力提升既要靠纵向组织优化,也要靠横向的组织优化。

  1.基于”区块链+大数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纵向组织优化提升融资能力模式(见图3)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分属血缘关系组织形式、合作组织形式和企业组织形式。而血缘关系组织形式和合作组织形式既具有设立门槛低和管理层级少等优点,同时受限于经营规模和融资渠道,使得无法进一步发展壮大。通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组成产业联合体,可以优化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

  区块链分布式存储和去中心的技术特点可以使得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录入相关信息和查看产业联合体内各类主体信息,实现高度信任和信息共享目的。通过区块链赋能帮助产业联合体融合为一个高效互信整体,因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和资金支持。

  大数据对海量数据获取、存储、运算和分析,使得产业联合体内部数据信息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并且通过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据分析能够预测其资金需求和支持金融机构授信,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和提供融资效率。

  2.基于”区块链+大数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横向组织优化提升融资能力模式(见图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除了自身纵向优化外,产业链的横向组织优化是提升融资能力的主要方式。

  建立以县为单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政府信息的联盟链。破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融资困境,通过区块链技术建立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信息,金融机构的投融资信息,政府部门的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等信息,这样可以建立起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立体式的大数据,从而大大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对抵押物和质押物过度依赖,形成新的融资方式。

  (三)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征信体系

  完善征信体系,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从而提升其融资能力。

  1.应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以村节点的基础信息采集体系。区块链技术可以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特点,可以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息真实性。然而,有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部分家庭农场等提供相应信息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以村为单位建立信息采集体系,达到去中心化与中心化的高度统一。

  2.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大数据融资服务信息系统。在传统的征信中,由于数据来源单一和数据类型单维等原因使得征信评价不能完全满足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要求,从而导致对融资能力提升改善有限。因此,需要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维度大数据信息系统。一是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来源,除了经营状况信息外,需要采集经营者基础信息、声誉信息和来自市场监管、税务、公 安、法院等部门多维信息。二是科学设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采集信息指标体系,构建全面立体的信用评价的数据支撑。

  总之,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抵押物、组织化程度低和信用记录不完善,因此运用“区块链+大数据”模式构建起农地智能抵押融资模式解决抵押物问题,构建组织优化产业链融资模式解决自身组织问题,优化征信体系解决信用记录不全问题。

  六、结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也关系到农业现代化实现水平。运用“区块链+大数据”方式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融资困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区块链技术能够很好地解决金融的信用问题,而大数据技术可以保障数据真实和提升数据价值,所以利用区块链和大数据的技术特征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的融资难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范式。在金融领域中传统的难题甚至世界性普遍难题,在区块链和大数据的赋能下将能够得到较好解决。区块链技術和大数据技术解决金融场景的融资问题将是未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应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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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大数据”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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