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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甘肃 发布时间:2021-03-02浏览:94次
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提出“新标准”将于2021年6月30日前印发实施,确保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以来,甘肃省出台的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已“试行”到期,此次新修订的标准做到了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三个坚持”。
严格掌握论文标准
新修订的标准明确作者排名次序,提出论文有限制性要求的,应当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 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发表的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论文。明确代替论文选项,要求代替核心期刊论文,一是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二是独立(作为第一完成人) 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三是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四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的。
明确代替省级期刊论文,一是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二是获发明专利(前2名)授权的;三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省内空白的。同时,严格论文查重。
《甘肃省新修订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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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甘肃省新修订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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