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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江西 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66次
7月底前,下发通知
8月至9月,申报推荐
10月至12月,组织评审
2022年1月31日前,公示公布
人员范围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及在我省就业创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我省就业创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
中央驻赣单位人员或外省人员因工作需要委托我省评审职称的,应由其驻赣最高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外省政府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称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渠道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委会均须使用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有关政策
加大公共卫生机构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决策部署,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78号),落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对评聘矛盾突出、没有高级职称空缺岗位的三甲医院和省市级公共卫生机构,可按最高不超过其核准高级岗位数5%的比例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不足1人的可推荐1人。
加大乡村振兴人才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在设立乡村中小学教师、基层医生、基层农技人员等类别的基础上,设立林业、水利、会计等系列(专业)基层类别,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和行业高评会实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比例。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向部分设区市下放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限制,受聘高级职称不占单位结构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受组织选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其在驻村期间取得显著成效且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驻村期间工作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所撰写的重要调查报告或执笔拟制并已实施的政策、规章、规划、操作规程等工作成果,能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可作为评审的业绩材料。
调整优化高评会设置。增设江西省地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地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增设江西省自然资源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自然资源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增设江西省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增设赣州、吉安农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赣州、吉安地区农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现聘人员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可以采取多退少报(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报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报一),或按核准高级岗位的3%的办法推荐申报高级职称。对我省各级涉及改革的事业单位,已完成改革的,按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推荐申报;尚未完成改革的,按申报人员原所在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组织推荐申报。
鼓励各地开展特色产业职称评审。继续推广特色产业职称评审,鼓励指导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立足服务本地特色产业,分别探索开展纺织服装行业、陶瓷工程、工业陶瓷、物联网、电子信息产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鼓励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贯彻落实《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赣人社规〔2020〕3号),将贯通领域扩大到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
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凡在我省开展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学时暂不作统一要求,由各设区市、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安排。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不作统一要求。
《今年江西职称评审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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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今年江西职称评审工作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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