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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农业经济科学论文 发布时间:2022-04-27浏览:2409次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智慧养老将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的新模式。我国农村地区老龄化态势加剧,在农村地区施行智慧养老模式,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Z省6个农村地区智慧养老模式实施现状的调查发现,智慧养老模式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但农村地区的智慧养老推行仍然存在困境,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型设施使用不熟悉、机构中专业化人员缺失、政府在推行过程中“重规模轻服务质量”导致智慧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难以落地。应该健全农村智慧养老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搭建农村智慧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城乡一体化智慧养老平台,促进农村智慧养老模式得以真正实施。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农村地区;智慧养老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6–7640(2022)01-0078-08
《广东农业科学》创刊于 1965 年,是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主办,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主管的农业综合性学术期刊。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编委会全体成员的大力指导下,该刊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期刊体制创新,刊物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实现了从求生存、谋发展到创品牌的转变。
一、引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农村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城镇,农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3.81%,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1] 截至2018年底,Z省下属的6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高达30.14万人,占该地区总人口的21.95%,2015年至2017年,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84%、19.46%、20.15%。[2]地处长三角经济带的Z省农村地区的劳动人口向长三角经济更为发达的地区流动,农村人口“空心化”[3]导致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加剧。同时,以往常见的代际同住现象的减少亦使老年人在日常照护和精神慰藉上面临双重匮乏的危机。[4-6]传统的“4—2—1模式”加重了子代赡养的经济负担,赡养老年人的资金不稳定,养老资源更加紧缺。[7] 城乡二元结构模式扩大了城乡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差距[8],多数农村人口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范围,地域间养老保障水平差异显著。[9]基于以上背景,学界对农村亟须解决的养老服务供给难题展开了积极探索。
“智慧养老”的概念由英国学者最早提出,即通过政府、社区、医疗机构等物联网系统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的养老服务。[10-11]互联网技术促进了社会生态的全面转型,智慧养老亦借助数字时代的技术手段,为城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的生存质量提供了更多可能。国内对智慧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智慧养老服务质量、养老体系构建、智慧信息平台运营以及智慧养老服务使用意愿等方面[12-14],而关于农村地区的智慧养老效用鲜有涉及。[15]本研究基于智慧养
老模式,将研究重点聚焦于农村地区,剖析“互联网+”健康养老在农村地区的实施现状,以期提出适应农村地区的智慧养老路径,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一体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养老模式带来了传统养老服务模式所不具备的功能,可以更为快捷、有效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但是在农村地区,当地老年人对“互联网”等新技术的使用还存在一定困难。比如,政府推动的“智慧养老”建设是否能够让农村老年人享受技术带来的便捷和服务?哪些智慧养老建设对农村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产生了影响?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回答。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笔者2019年10—12月在 Z省进行的问卷调查。智慧养老建设受限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因此笔者按照2018年度GDP排名情况,在Z省选取了排名靠前的6个市作为调查点,并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在每个市抽取1个农村社区进行问卷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这一年龄界定,本研究将年龄在61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纳入研究对象,共获得200位61至80岁年龄段老年人的有效数据。
(二)变量设置
1.农村老年人的生命质量
生命质量(quality of life)这一概念最早是临床医生用于评价某种治疗方案或药物疗效的指标。[16]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生命质量”作为“健康”概念的延伸,将其定义为“作为个人在其生活的文化和价值体系中对其生存地位的体验,至少应该包括个人身体健康、心理状态、社会关系等三个维度”[17]。因此,本文用生命质量这一指标来衡量农村老年人在智慧养老背景下的生活状况。
对农村老年人的生命质量采用自评方式进行测量,问卷由简明健康调查问卷(SF-36)改编而来。 SF-36测量的信度和效度均经过专门化检验,且简便易懂,应答率较高。SF-36的测量内容包括生理功能(PF)、生理职能(RP)、躯体疼痛(BP)、一般健康(GH)、活力(VT)、社会功能(SF)、情感职能(RE)和精神健康(MH)8个维度。
本研究的问卷参照SF-36量表的8个维度设置了40个问题,選项分为“是”和“否”两类,分别赋值为1和0。例如,对调查对象进行提问,“和1年前比,您的健康状况是否变好了”,“是”赋值为1,“否”赋值为0。对所有问题的得分进行合并处理,所算出的每个样本在改编后的SF-36量表的总得分,即为所调查的农村老年人的生命质量。
2.智慧养老
本次调查结合以往研究对智慧养老维度的划分,围绕农村地区智慧养老的现状及需求,将“智慧养老”概念操作化为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养老设备的了解及掌握、老年人对智慧养老项目的认可与需求、社区智慧养老服务设施、机构智慧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水准、老年人对居家养老健康与安全监测设施的使用情况等5个部分。每个部分作为一级变量,下设二级变量。把二级变量的每个问题的选项分为“是”和“否”,分别赋值1和0。根据所属的一级变量,对每个二级变量的得分进行合并处理,分别得出所取样本在这5个部分的智慧养老情况。
(三)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定量研究对“智慧养老”与农村老年人生命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数据分析采用 SPSS20.0完成,同时辅之定性研究方法,通过收集相关农村养老等方面的文本资料、对农村社区养老院工作人员的访谈,分析当前农村智慧养老的困境。
基于研究问题和研究变量,本研究的假设为:智慧养老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生命质量。
假设1:老年人对智慧养老设备的了解及掌握程度越高,其生命质量得分越高。
假设2:老年人对智慧养老项目的认可与需求程度越高,其生命质量得分越高。
假设3:老年人对居家养老健康与安全监测设施的使用情况越好,其生命质量得分越高。
假设4:机构智慧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水准越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得分越高。
三、研究发现
(一)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在剔除核心数据缺失值后,共得到200个有效数据。其中,61至70岁的老年人占比69%,71至80岁的老年人占比31%;男性占比52%,女性占比48%。所取样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学历以下的占比35%,小学、初中及高中学历者占比分别为35%、20%和7%,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仅为3%。所取样本中,留守现象较为严重,老年夫妻一方与子女均在外务工(类型一)的占比2%,老年夫妻在家且子女均外出务工(类型二)的占比69.5%,至少有一位子女照料且老年夫妻一方在外务工(类型三)的占比14.5%,至少有一位子女照料且老年夫妻均在家(类型四)的仅占比13.5%(见表1)。
(二)数据分析
1.农村老年人智慧养老的基本情况
表2给出了所选取样本的智慧养老情况。个人层面,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养老的了解程度较低,能熟练使用交流软件以及电脑的老年人不足20%,能熟练使用手机的仅为25.9%。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养老的概念不熟悉,超过三成的老年人对保障其人身安全的监控设施以及GPS定位系统等表示抗拒。社区层面,“互联网+”渗透力不足,服务供给的智能化程度较低,大约四成受访者没有通过线上app系统链接社区服务的经历。机构层面,少于50%的从业人员掌握专业心理咨询技能,表明农村心理健康领域的人才稀缺。仅有50%左右的从业者能够从事有效的医疗保健工作,有40%左右的从业人员学历在本科以下,且未拿到行业资格证。机构作为智慧养老实践落地的重要载体,其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跨学科能力不强,基层从业人员队伍良莠不齐。
2.智慧养老对农村老年人生命质量的影响
本研究建立了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模型调整后的R2为0.075,模型的解释力尚可(见表3)。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看,对智慧养老设备的了解及掌握程度(Beta=0.251,p<0.01)以及社区的智慧养老服务设施(Beta=0.265,p<0.01)对农村老年人生命质量的正向影响十分显著,即这两个维度对智慧养老的推进较为关键。可见,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养老设备的使用和掌握越熟练,越能够享受到智慧养老所带来的高效优质的养老服务,其生命质量越高。社区智慧养老服务设施越完善,农村老年人越能够在社区享受到相应的智慧养老服务,其生命质量也就越高。
居家养老的安全监测环境(Beta=0.072,p<0.01)、对智慧养老项目的主观认可与需求程度(Beta=0.053,p<0.05)以及机构人才的专业水准(Beta=0.042,p<0.05)都对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成为智慧养老计划实施的重要内容。居家养老健康与安全监测设备的使用,能够帮助老年人随时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在老年人遇到突发危险状况时,可以第一时间有效地提供援助,这对于保障农村老年人生命质量至关重要。对于智慧养老项目的主观认可和需求程度则反映出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养老的使用状况和接纳程度。这意味着农村老年人越是愿意接受智慧养老带来的便捷服务,其生命质量越高。机构人才的专业水准则间接反映智慧养老的实施状况,其专业水准越高,农村老年人越是能够享受到专业的智慧养老服务,其生命质量越高。
3. Z省农村的智慧养老难题
(1)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农村老年人。
在老龄化的进程中,农村老年人的特殊性日益显现。与城市老年人相比,农村老年人在获取各类社会资本以及增能赋权机会等方面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本文将Z省农村地区的老年人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置于城乡二元体系中,去剖析农村老年人作为社会实体的镜像性存在。农村老年人在被动式自我养老、家庭赡养的自适应性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产生的公共性问题引起了学界对农村老年人物质和精神赡养境况的高度关注。在社会发生急速转型的背景下,如果固守传统的养老模式,则将使农村老年人无法享受到现代化养老方式带来的便利。而且,鉴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趋势以及年轻一代与老年一代之间在养老智能化上的不同认知,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也必须向智能化发展。总之,传统的农村赡养模式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智慧养老是依托信息化平台,在“互联网+”模式下运行的智能服务体系,具有典型的城市化生活特征。这决定了Z省部分農村即使引进了智慧养老模式,但受当地农村传统生活方式的限制,无法在短时间内顺利融入。这也是缘于农村老年人群体的“数字化”贫困。本研究调查数据显示,农村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智能产品的掌握能力不强,能熟练使用电脑的仅为17.9%,熟练使用手机的仅为25.9%,仅14.2%的受访者表示愿意通过网络系统订购社区养老服务。
农村老年人在面对智能型养老服务时,存在着“既愿接受,又很怀疑”的矛盾心理,对基于信息技术的服务供给模式持怀疑态度。老年人的这种怀疑态度常常转化为对传统模式的怀恋和对当下智能服务体验的失重感。这两种矛盾心理交织而成一种困顿体验,使老年人在“尝新与退避”之间举棋不定,游离于传统和现代的边缘。虽然智慧养老能够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命质量,但是农村老年人在智能型养老设备使用等方面存在困难,导致农村老年人并不能享受到智慧养老带来的便捷服务。
(2)城镇化变革与个体生命历程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优质的养老资源富集于城镇,呈现出省会、地级市、县级市、乡村依次递减的格局。[6]虽然国家不断出台针对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扶持性政策,但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生存仍然艰难。用于投资运营的经费有限,经费的紧张则又阻碍了智慧养老设备的更新,从而制约了养老条件的改善,农村地区的养老质量提升存在困难。笔者在收集问卷的过程中对6个农村社区的养老院进行了观察,其中4个农村社区养老院在房间安装的智能可视设备较为陈旧,且没有投入实际使用。有1个农村社区养老院设置了专门的电脑室,但日常不对老年人开放。对此这一养老院的负责人表示:“这个其实就是用来迎接参观的,这里住的老年人也没几个会用电脑。”另外1个农村社区养老院则没有任何智能设施,其负责人谈及智能化设施时表示,经费维持日常运营都很艰难,并没有也不会投入其他经费购买智能设备。
近年来,农村人口流失较为严重。农村人口的“空心化”影响了乡村振兴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农村养老的人才队伍建设。在农村智慧养老建设中,负责农村老年人医疗护理以及精神慰藉服务的专业人士以及负责信息化平台的技术人员,在一定层面上对农村养老物质条件的提升和养老文化的现代化转型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布局和调整中,大量的村办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被撤并,技术人才流失,信息化设备荒废。本研究所调查的农村养老院的负责人表示,人才流动太大,现有的人员配置完全不能满足日常老年人照顾的需要。同时经费匮乏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智慧养老”在农村地区推行落实过程中面临着人才与资金双重匮乏的困境。
智慧养老在农村地区的普及是当代农村老年人生命历程城镇化的体现。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老年人的个体行动与当地的社会结构之间产生了复杂的互动关系。户籍制度的改革正逐渐弥合城乡二元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逐渐扩张,保证了每个村民能够使用到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设施。然而,乡土伦理的现代化转型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的同时,也形成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张力。
社会结构的变迁影响着个体的生命历程。首先,农村老年人受制于农村社会整体的发展水平,难以完全享受到现代公共服务的便利。这也是城市智慧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水土不服”的客观原因。其次,城镇化的推进引发了传统乡土伦理的“危机”,围绕着“智慧养老”,传统?现代价值观念的冲突演化为老年人?年轻人的代际冲突。城镇化所带来的宏观社会结构的改变确实为农村老年人接受智慧养老模式提供了机遇,但是也需要注意到,城镇化可能会阻滞农村养老的现代化进程。
(三)政府主导下的“质”“量”博弈:行业标准与规模经济
涉及我国“互联网+”养老服务供给标准的政策文件主要侧重于医疗卫生的制度管理,未能与特定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精准对接。与智慧养老服务专业和与智慧养老专业人才培养相关的政策文件不多。[7]在智慧养老行业服务标准缺失的状况下,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对于特殊服务对象需求的评估标准、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的范围划定已远不适应现今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需要。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主要关注宏观层面,缺少具體的可操作性指标。我国的智慧养老服务行业缺乏易执行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有关智慧养老服务的专业资质、行业规范、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标准亟待完善。同时,缺少全国性的服务标准与规范,需要统筹分布在不同地方的规范性文件。智慧养老服务如果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将难以发挥产业整体的内生动力,不利于实现养老产业“云化”管理。
在建设与布局农村智慧养老体系的进程中,当地政府片面追求最低成本前提下的规模最大化,将农村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简单理解为安置智慧养老设备,盲目扩大农村地区智慧养老服务设施的规模。在政绩达标的驱使下,当地政府部门过度追求农村智慧养老的基本规模效益。但又受制于财政压力,政府部门倾向于有选择性地投资农村智慧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以及部分节约投资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服务项目落地。[18]对于服务质量的提高、专业人员的培训、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等则有选择性地、变通式地、被动式地执行。农村地区的智慧养老体系建构涉及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多方面因素,在具体实施之前,需要进行系统性的科学论证和评估。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智慧养老问题时把真正关注点放在经济效益而非社会服务上,因而未能综合各方因素进行充分统筹和协调,也没有综合考量各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仅凭行政经验和经济效益最大化进行决策。本次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年人对于政府推动的“智慧养老”建设并不熟悉。这也说明,当地政府并未从老年人自身视角出发构建符合老年人需要的“智慧养老”模式,使智慧养老的政策实践与直接受益主体脱节,并由此引发一系列智慧养老难题。
四、政策建议:农村智慧养老服务供给的路径选择
Z省农村地区的智慧养老难题源于城乡之间的数字化鸿沟。对于农村老年人而言,由于其整体受教育水平较低,加之智慧养老设备的引入和使用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农村老年人的触网率普遍较低,智慧养老设备的使用较少。同时,农村人口的“空心化”也加剧了农村智慧养老方面的人力资源流失。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在很短的历史时期内快速展开,许多社会政策虽然旨在推动城乡一体化,但是在农村的实践并未获得与城市相同的预期效果。因此,智慧养老模式的推行需要多方的共同助力,在智慧养老的人才队伍建设、社会网络优化、智慧养老平台搭建等方面推动农村智慧养老模式进一步发展。
(一)完善智慧养老服务的人才结构与培养体系
我国智慧养老服务行业面临的最主要困境是一线专业人才缺失。国家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分步骤地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培养。
第一步是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中长期智慧养老服务人才规划。对于不同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建设,当地政府应深入落实“一村一品”的理念,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智慧养老服务的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当地老龄人口规模及乡土特色文化,制定与当地人口密度、人口死亡率、养老机构规模、服务数量和质量、设备设施情况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人才保险制度、社会福利以及激励机制,吸纳优质专业化人才,提升当地智慧养老服务质量。在智慧养老服务行业较为发达的城市建立多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建立示范性智慧养老服务社区,鼓励政府放宽对人才培养机构的贷款限制,减轻资金短缺压力,形成以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城市智慧养老服务社区、农村健康养老服务业为一体的共赢生态圈,打造完整的基层智慧养老专业人才的培育链条。
第二步是建立完善的基层专业人才培养体制。动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高等院校以及相关领域的高职高专等多方力量,施行涵盖老年医疗、保健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复合型技术培训以及综合性服务规划。鼓励当地养老机构设置以医疗养护人员、心理咨询师和医疗保健师为核心的专业技术岗位,选拔基层从业人员到高等院校进修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互联网+”技术以及数据库管理等课程,以提升护理服务水平。[19]
第三步是建立健全智慧养老基层服务人才职业体系。完善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基层智慧养老从业人员数据库,对全国范围内的从业者进行“云化”管理,全方位对从业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工作经历等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保证基层服务人员队伍的先进性。为吸纳优质人才、拓宽人才供给渠道,应设置合理的酬薪激励与事业晋升机制,吸引更多专业人才转岗一线,并发挥当地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等内生力量对智慧养老服务的作用。同时完善职业认证机制,逐步提高老年康复师、社会组织管理者、老年健康风险评估师等高层次养老服务人员的岗位标准,开展包括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职业信用等指标在内的全方位系统性评价工作,使其成为智慧养老基层服务人才职业认证管理体系的重要维度。
(二)农村老年人养老社会网络的建构
农村青年的流失加剧了农村的“空心化”问题,传统的子代养老模式逐渐被打破,农村老年人的“空巢式养老”成为主流。这意味着子代对老年人的代际反哺不够,他们无法参与到老年人对于智慧养老体系相关知识的学习、智慧养老设备使用等过程中,这将进一步造成农村老年人因无法适应和学习新兴事物而导致的“福利贫困”。同时,农村社会结构的变革也使得农村老年人社会网络体系出现改变,原先乡村的熟人社会开始转向半熟人社会,老年人的社会网络支持正在减弱,来自于社区和政府的社会支持需要加强。
因此,一方面要呼吁农村青年利用闲暇时间加强与父母的交流,鼓励和帮助他们积极学习互联网智慧养老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农村社区和政府要通过各种方式帮助农村老年人形成积极正面的养老新观念。农村社区在关注当地养老机构、智慧养老物质条件准备的同时,更应该倾听农村老年人对智慧养老的实际需要,通过基线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当地老年人的智慧养老观念和具体要求,以便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现实依据。当地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会工作引入农村智慧养老体系中,通过定期开展“互联网+”等学习活动,让农村老年人能够掌握基本的智能设备使用知识。通过个体、社区、政府、社会组织的多方合力,重新构建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社会支持网络,让老年人能够真正享受到智慧养老所带来的福祉。
(三)建立智慧养老“云化”管理平台
建立智慧养老数据信息平台可有效缓解地域间养老服务数据平台建设的不平衡问题,推动养老信息公共服务均等化。养老数据信息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便捷性和可及性至關重要。应保证硬件的设备配置、电力、存储选址、网络条件等具有良好而又稳定的运行环境。在软件方面,数据库应独立可靠,防止数据丢失及泄露。采用内外网物理隔离以及防火墙等方式,确保网络安全。在平台使用的便捷性方面,应运用大字体或语音等无障碍技术,畅通老年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登录入口,增强平台使用的可及性和人性化,努力缩小技术鸿沟。
全国统一的智慧养老数据信息平台有利于地域间的信息交换与沟通,实现城市与农村在研究团队与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数据平台是民政、残联、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政府部门在养老服务资源方面的接口,也是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联动的纽带。应实现数据信息平台在管理系统、准入系统、评估系统、信息采集系统等大数据系统方面的整合与对接。对平台的完善要随时跟进,随着技术的发展、养老需求的变化,数据平台的项目应不断拓展,以适应养老发展的需求。
智慧养老数据信息平台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城乡优势,形成集成、联动的现代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呈现出流程化的运行局面。该数据平台承担了从初期人才团队组建、中期信息采集与评估以及后期数据分析与确定干预策略的任务。既发挥了中央政府在初期人才团队组建以及后期数据分析方面的优势,又吸纳了地方在数据采集与具体实施方面的长处。数据信息平台应设置管理组、数据采集组与分析研究组等,使它们既相互独立,又紧密合作。对城乡养老机构的时空分布、设备设施、供给能力、拓展规模等情况,应当进行综合分析,把握特定地区智慧养老发展的整体状况,并结合当地老年人的个别化需求,分析当地养老服务的供需平衡情况。[20]在最后的干预实施阶段,应定期向数据信息平台上传统计分析数据,使不同地区的智慧养老发展情况能被及时掌握,使养老服务供给严重缺乏的区域能被及时发现,从而准确、有效地建立养老服务安全保障预警机制,并宏观调控市场要素的流动,实现公共养老资源在特定地区的精准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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