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学术出版,国际教著,国际期刊,SCI,SSCI,EI,SCOPUS,A&HCI等高端学术咨询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天津 发布时间:2022-09-28浏览:2844次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年度天津市新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评人员
我市范围内经国家新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以发布新闻为主的报社(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机构新闻采编现职岗位从事新闻采编专业工作,并取得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驻津新闻媒体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委托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近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或申报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行为的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及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级别和评审方式
2022年度各相关单位申报新闻系列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由天津市新闻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并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三、申报数额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暂未实施岗位设置的单位按《天津市新闻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执行。
四、评审标准和有关政策
2022年新闻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标准》(附件2)执行。
根据《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本工作领域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查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援派期为一年以上的,援派期间参加职称评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援派期为三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评价标准按照我市相关文件执行。对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采访的新闻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推荐和评定。
继续教育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必要的基本条件,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承诺不实的申报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新闻职称评审统一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业绩材料均在网上提交。全面应用职称证书电子印章,评审通过人员在线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和职称电子评审表。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或学位、任职、从业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12月。
五、申报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需设置目录,并按顺序排列。除有固定格式和纸张大小要求以外,其他材料均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须端正、清晰、完整。申报人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材料均需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委托评审函、单位结构比例表
2.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2份
3.记者证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认证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发表论文(论著)的刊物封皮(报头)、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个人业绩综述1份(附件3)
8.单位出具的推荐人员公示情况(包含:时间、地点,有无意见),参评人员违纪违法等情况需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加盖纪检部门公章或纪检书记签字),近五年(不含评审当年)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已完成相应学时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确为我单位正式聘用或在签约有效期内的工作人员证明材料
9.破格申报材料:包括破格申请(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各1份
六、时间安排
(1)9月30日前:公布《2022年天津市新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2)10月8日—11月4日:各相关单位做好推荐人申报材料审核,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指导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完成信息提交。
(3)11月18日前:市新闻职称评审办公室完成在线审核,并将完成申报信息的提交工作。
(4)11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提交已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纸质评审材料。
(5)12月9日前:报送调整评委会专家名单。
(6)12月16日前: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7)12月19日—30日:召开职称评审会。
(8)12月31日前:评审结果公示,报送职称评审工作报告。
七、公布方式
职称评审中涉及的申报程序、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评审标准、通过人员等信息,将在北方网(网址:http://www.enorth.com.cn)进行公布。
报送材料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市委一号楼1415办公室
联系人:李冶兴 83605467
《2022年天津市新闻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本文由职称驿站首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扫码关注公众号
微信扫码加好友
职称驿站 www.zhichengyz.com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冀ICP备160028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