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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安徽 发布时间:2022-10-09浏览:5404次
六水人〔2022〕107 号
各县区水利(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 年度全市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2〕14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 年度全市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水电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 建设、工程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相关要求。 申报人员应在符合申报条件的 基础上,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水人 〔2020〕7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对照标准条件和申报时间、业绩材料和论文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 报送工作。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 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 年限计算至2022年12 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 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 计计算。2021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继续教育。 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 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指定的继续教育平台上学习,专业科目需在省水利厅指定的继续教 育平台上学习。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 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 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评审。
(四)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 59号)和省人社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 5 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 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市直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市直事业单位在编 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五)破格申报。 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从严掌握,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破格申报条件需严格按照《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水人〔2020〕76 号)执行。
(六)同级转评。 申请转岗评审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须在现任技术岗位工作 1 年以 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 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申 报材料。未经转评人员,不得跨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 员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 可靠,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 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 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 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在其中所 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 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 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八)专业理论考试。 凡晋升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均需参加专业理论的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 会评审。笔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 技术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禁止多头申报。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 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
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 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研 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
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三、申报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按照隶属关系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心” 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系统 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入登录页面。
1.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专栏 后,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 行操作。
2.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可供选择的 专业,谨慎选择申报专业。
3.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 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 申报材料。
4.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 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其中,对提供的业绩、论文等应是申报人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重点是近年来的情况。论文材料应包括刊 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凡 上传的业绩和论文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单位逐页审核,加盖公章。 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5.个人网上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用 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县区主管和县区人社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4日(逾期网站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委托评审函》1份。从平台导出模板,县区事业单位,无 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按属地原则,由县区人社局向六安 市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评会出具,市级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 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六安市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评会出具。
2.A3打印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 件 1)1 份。
3.从平台导出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表内贴本 人近期 2 寸彩色同底证件照。
4.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 2)1 份。
5.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 批表》1份。
6.非水利类专业或相关专业,且无相关学历的申报人员,需提 交继续教育转岗学习(中级200 课时、初级100 课时)结业证书复 印件 1 份;
7.加盖公章的《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 3)1 份,电子版另 需在个人申报系统中“其他相关附件”中上传;
8.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毕业证原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9. 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2 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 袋内。
(三)申报审核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将相关材料录入业绩库并提交,经单位审 核后,再进行职称申报,导入业绩库数据,并提交至单位。
2.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并上传公示证明 (附件5)及公示材料等。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从 2022年 11月 7 日开始,至 2022年 11 月18 日结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12号)规定,评审 费收费标准为: 中级160 元/人,初级100 元/人,考试费为 100 元/人。评审费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 责”的要求,确定专人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申报人 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年度考核情况等。对履行审核 把关职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监督公示要求。 申报材料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对有职工反映或有争议的申报材料,要认 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 剔除,并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业绩、专业技术(学术) 水平以及工作表现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并将评价意见及公示情 况填入评审表中。
(三)客观真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 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 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 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 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 年。
材料受理地点:六安市皖西大道1513号水利大厦8 楼人教科
《2022 年度六安市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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