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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安徽 发布时间:2022-11-07浏览:2796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2〕10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从海外引进来我区从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国内引进的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进行职称评审。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年,在其所属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截止之日前,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可申报;否则不可以申报。
(四)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重点工作
(一)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专业课由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公需课由人社部门登记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二)全面推行职称信息化。今年起,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积极推进资格证书补(换)发网上申请核发工作,优化证书发放流程,提高证书办理效率。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申报程序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评委会,明确评审时序。11月7日个人线上申报开始(请注意要在申报平台找准对应的评审委员会),11月18日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截止,区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下午17点30分,逾期后省人社厅网络平台申报功能将自动关闭,无法受理材料申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将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一式两份并盖章后由主管单位统一上交到人社局专技股。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
(二)职称初次认定工作。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 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 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
2022年进行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收卷时间为11月14日—1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今年初次认定仍为线下申报。
(三)严格申报审核把关。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完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申报人员可在平台中职称申报页面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证明需用人单位提供影像材料或者网站公示截图。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用人单位要认真核查,在审核通过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仔细审核,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逐级审核、逐级签字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或未经公示的材料应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要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群众的认可,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二)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且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在职称申报的任一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进行全区通报,并抄送有关部门。被通报人员通报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通报当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因审核把关不严,多人或多次被通报的单位,视情况减少申报指数,并在集体评优评先时予以限制。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doc [21.5 KB]
附件:单位公示证明.doc [13.0 KB]
附件:阜阳市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doc [36.5 KB]
附件: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docx [14.8 KB]
附件: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13.0 KB]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xlsx [10.9 KB]
附件: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 [10.6 KB]
《通知2022年度阜阳市颍东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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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通知2022年度阜阳市颍东区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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