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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宁夏 发布时间:2022-11-16浏览:2364次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司法厅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为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制定了针对性评审条件。
针对司法鉴定人没有专门的职称评审标准,相关从业人员只能参评卫生系列、工程系列等职称,司法鉴定方面的业绩与评审条件难以对应这一问题,宁夏专门增设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专业,并分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四个专业。原司法鉴定人取得工程技术或法医类职称与新的司法鉴定人职称直接对应,减少重复评价,为人才松绑减负,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宁夏充分结合全区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对参评人员日常年均工作量进行了量化要求,明确年均参与法医类司法鉴定,或其他类别司法鉴定的年工作案例数量,将司法鉴定工作中办理的有重大影响或疑难复杂案例作为业绩成果重要评价要素。司法鉴定的重大研究成果、高水平研究报告,重大疑难案例、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使用。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或专业要求,但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司法鉴定工作或贡献业绩突出的人员,宁夏规定可破格参评相应层级职称。初中级司法鉴定人职称由自治区组织开展评审,高级司法鉴定人职称委托国家司法部进行评审。
《宁夏出台司法鉴定人评职称专用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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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宁夏出台司法鉴定人评职称专用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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