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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广东 发布时间:2022-12-26浏览:2634次
关于开展肇庆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
按照《关于做好2022 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我市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现就做好 2022 年度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申报对
象在肇庆市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农村电商、传统技艺等工作;在肇庆市内从事烹饪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1.第一次受理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受理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申报和补正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8: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申报我市评审的专业,经县(市、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审核后(需出具意见)直接报市直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委托省评审或申报高级职称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经县(市、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审核后,请提前10日(即10月21日前)报市人社局审核,由申报人按要求报送省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第二次申报受理材料时间:2023年1-3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二)评审时间
第一次评审:在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
第二次评审: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三)申报材料、有效资历计算要求
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 月31 日,申报第一次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申报第二次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评审的专业与标准
(一)评审专业。2022年度我市本级开展柑桔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烹饪(粤菜烹调、中式面点)等专业初、中级乡村工匠专业职称评审。其他乡村工匠专业委托省相应高级职称评委会评审。
(二)评价标准。使用我市2021年出台的4个专业柑桔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烹饪专业初、中级职称评价标准,其他专业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乡村工匠10个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申报途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村委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出具意见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我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省评审的,县一级有关部门审核后按要求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再由申报人按要求报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生成。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对照省、市的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通过“乡村工匠职称申报系统”(网上系统)如实填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除《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三年后集中销毁,请申报人做好备份。
(四)申报柑桔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系统中选择“肇庆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烹饪(粤菜烹调、中式面点)专业则对应选择“肇庆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省评审的按照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知要求选择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申报收费要求
2022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
六、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宣传发动,不得出现无人申报情况;要完善服务,明确工作责任人,为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集中递交申报材料的,请在评委会受理评审材料截止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报我市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积极履行职称评审主体职责,适时调整评委专家库,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上一年度评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畅通申报渠道,优化评审服务,加大宣传发动,确保 2022 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高质量完成。
(三)审核要求、评审组织要求、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等事宜按照省通知要求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肇庆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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