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学术出版,国际教著,国际期刊,SCI,SSCI,EI,SCOPUS,A&HCI等高端学术咨询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广西 发布时间:2012-02-21浏览:173次
评定标准:高级统计师须系统地掌握统计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及研究发展趋势;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重要价值的改革意见,工作业绩显著;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开展统计科学理论研究,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统计论文、著作或统计分析报告;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统计师工作的能力;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区从事统计专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违反《统计法》、弄虚作假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三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独立或作为主要参加者,设计省级一项或市(厅、局)级两项或县级三项以上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
二、曾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组织实施省级一项以上或市级二项以上的较大规模的专项调查;或在县级机构、大中型企业中主持组织实施国家及上级下达的三项统计调查;
三、曾作为主要参加者,设计、编辑全区统计数据汇编等统计资料两本以上;或主持设计、编辑市级同类统计资料三本以上;或主持设计、编辑县级机构、大中型企业同类统计资料四本以上;
四、独立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过国家或省下达的一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局)下达的两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县级机构、大中型企业三项以上社会、经济、统计课题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五、曾担任大专院校课程的授课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或统计人员岗位专业知识的培训,系统地讲授一门统计专业大专以上水平课程;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大中型统计教材或统计干部培训讲义三万字以上并被采用。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组织、指导本单位、本专业的统计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计方法,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使本单位、本专业的工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一项以上奖励或市(厅、局)级二等奖一项以上或县(处)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制定市(厅、局)级以上或县级机构、大中型企业的统计调查方案,其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或可操作性而被市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组织实施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取得较好效果,并获市(厅、局)级以上或县处级以上的奖励;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设计、编辑出版本专业、本地区或本部门大型统计资料汇编,获得较好评价,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课题研究成果或统计分析报告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一项以上奖励或市(厅、司、局)级二等奖一项以上奖励或县(处)级一等奖一项以上奖励;
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得到县以上政府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并被采纳。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的著作一部以及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一篇;
二、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统计论文或统计分析报告两篇;
三、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及在省(部)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一篇;
四、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及在统计调查研究和预测中,撰写有较高水平的统计论文或统计分析报告两篇以上;
五、在省、部级内部专业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的统计论文或统计分析报告四篇以上;
六、在市(厅、局)级内部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和应用价值的统计论文或统计分析报告六篇。
第十条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作为主要成员主持一个地区(或部门)的统计工作或参与设计(或组织实施)大型的统计调查方案,成绩显著,获得两项以上市(厅、局)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一项以上或国家统计局三等奖一项以上的奖励;
二、撰写的统计论文、分析报告被评为市(厅、局)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统计局三等奖以上的优秀论文奖两项以上;
三、在统计业务岗位上获全区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两次,或获全国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一次。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评审条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统计系列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
(二)“重大的”是指统计活动中大型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实施、组织制度方法的试点,提出具有全面指导意义或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议;
(三)“有价值的”是指科研成果、统计专著、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制度方法等受到有关部门的肯定或采纳;
(四)“主要参加者”是指主编或主要执笔人及数据资料收集编辑者;
(五)“主持”是指统计部门或分管统计业务的负责人(不包括党政主要领导人)和科研、调查项目设计、实施的负责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本文由职称驿站首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扫码关注公众号
微信扫码加好友
职称驿站 www.zhichengyz.com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冀ICP备1600287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