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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工商企业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浏览:41次
摘要:房屋是人们居住生活和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源。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建筑材料也在陆续的应用之中。人们对于房屋建筑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本文就是在此基础地上对于房屋建筑技术中的保温节能等技术的监管做了简单地介绍,对于其新技术的应用也做出了浅要的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关技术问题的见解。希望能够对以后的房屋建筑提供帮助。
关键词:房屋建筑;节能技术;施工质量;监管
我国的建筑能耗正在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高速发展而逐年大幅上升。近年来更是达全社会能源消耗量的32%之高。在我国现有的建筑中,95%以上是高能耗建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是继续执行现有的节能水平较低的设计标准,难免会造成很重的能耗负担和治理方面的困难。也就是说,现有的设计并不能符合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能源的高损耗使我们亟待解决的重中之重。由于我国建筑面积庞大,且房屋建筑面积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因此,房屋节能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
1设计阶段建筑节能监管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节能施工的质量,因此必须要严格遵守节能标准,把好节能设计关,一定要严把图纸设计审查、备案关。在项目实施前,要求新建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在图审的基础上需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形成会审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后执行。设计单位不能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全过程均应将设计变更列入监管重点,应重点监管是否降低建筑节能效果,所有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均应由原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出具相应部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并在变更的设计文件上加盖审查专用章方可生效,未取得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意见以及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2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监管要点
2.1监理在施工阶段的监管要点
工程监理作为六方责任主体之一,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管,所以对实施建筑节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工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或工序向施工单位提出应对措施,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工程返工,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的浪费,因此,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监理方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工程师要编制监理细则,做好施工图纸的节能设计审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材料供应商进行审查。
施工阶段主要是对原材料和施工过程的监控。故在这个阶段,监理工程师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监管好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项目所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式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管,形成旁站监管记录;对建筑节能施工检验试(件)样制作进行见证,对于现场检测项目进行旁站;有目的地针对外墙、外窗、阳台门、户门、屋面、分户墙、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和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系统等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建筑节能工程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且均需要事前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擅自修改设计施工和降低建筑节能材料、施工质量标准等行为,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进行现场实体检测,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
2.2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监管部门的监管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
为此,建筑节能监管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审查、监督等工作程序和要点,依法监管并严格执法,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并将其纳入重点(必检)监督项目。监管部门应安排人员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隐蔽前的监督检查,并加强过程随机督查工作,切实保证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查中除依据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外,尚应对保温节能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审查情况、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技术质量文件、检验测试报告等进行核查。具体工作有: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核查;2)监督检查土建节能质量,包括墙体、采暖公共间(楼梯间、电梯间、公共通道、公共大堂大厅、地下室等)、幕墙、门窗、屋面、地面节能工程;3)监督检查设备节能质量;4)节能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了各项测试与试验;5)质量问题的处理。
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发现存在有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工程擅自变更设计和相关审查备案手续不完善、施工质量达不到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检测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存在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应责令有关责任主体整改。监管部门在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行为时,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不良记录管理,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质量行为记录在案,定期向社会公示。
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阶段建筑节能监管要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与监管工作贯穿了工程建设全过程,涉及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等各环节,以及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各方面单独强调哪一个环节或哪一个方面都难以实现最终的节能监管目标。因此,必须要强化以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贯彻实施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全过程节能监管,在节能技术要求和具体措施上做到全面覆盖,以综合实现建筑节能目标。
专项验收是总结评价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所以加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应避免走过场现象。为此,可将专项验收尽量提前,以便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能有足够时间整改,防患于未然。1)强化对节能专项验收程度的监督。要求验收不走过场,各责任主体相关负责人员到场。开展监督检测、完善监督手段,对节能材料也实行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共同参加的见证取样,使用专门的见证签证制。2)组织节能工程专项工程竣工预验收(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对验收中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节能分部工程)报验单。3)对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如外墙钻芯取样、窗户现场气密性检测和中空玻璃的中空露点检测等项目。4)编制质量评估报告,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5)竣工验收后,节能资料把好“备案关”。备案是针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家资料的整体备案,签署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4加强对节能质量保修后阶段的监管
严格按保修书的要求做好节能工程质量的回访保修工作,目前由于一些节能施工属于新的技术,存在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政府建筑节能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完善节能技术措施的应急处理,逐步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宣传好节能的新技术、新政策及新法规,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的节能氛围。
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其质量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在一定时期内,我们一定要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一个专项工作来推行,相应的,在质量监督方面也应该着重加大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力度,这样才能有效地把建筑节能工程纳入到整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畴中,保证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聂存花.浅析建筑节能[J].山西建筑,2011,37(9):204-205.
[2]GB50411-2007,建筑节能验收规范[S].
《浅论如何做好建筑节能质量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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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浅论如何做好建筑节能质量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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