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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3-01-23浏览:138次
摘要:由于人员众多、设备众多、建设原材庞杂、各项施工环节复杂等情况,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内存在着众多安全隐患问题,一旦相关管理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导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为进一步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展开,须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下面本文将结合我国目前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导语
“施工安全大于天”,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问题,在过去的几年里一直成为萦绕在建筑从业人员头上的一朵阴云。为在最大限度上的减少该问题对建筑行业的不利影响,国家与近年来开始逐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于事故高发性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而言,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便是加大对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控制工作,消除相关威胁因素的存在,从而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高质量、安全的实施。
2、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2.1、管理层人员对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不强
在管理工作中,有些企业的负责人过于强调工程进度而导致施工现场在安全生产上责任不明确,不能很好的将施工管理人员安排到位;检查不认真,处罚不得当,忽视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和文件没有及时传达并让施工人员明确,只是一味的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付走过场等现象存在,严重影响到了施工能够安全的生产。
2.2、安全教育及监理不能够落实到人
在安全教育上落实不及时、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应付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安全施工对于自身和他人的重要性。还有就是工程监理不能及时查找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明显的违章操作不加制止,甚至个别监理施工时不到岗,隔三差五地去看一下,跑马观花,不能正确行使监管工作。不管他们是"有意放纵"还是"无意疏忽",造成的直接后果都是使施工现场危机四伏,威胁现场人员安危。
2.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指挥难,施工单位要求工人按规范作业难
现在的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众多,临时员工多且多为劳务用工,大多工程项目都是以劳务分包方式包给"包工头"。这些"包工头"基本上都是受劳务公司派遣或征集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当施工项目部要求作业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项目部管理人员对作业工人没有直接命令关系,而只能通过包工头命令作业工人,间接的指令过程大大降低了命令指挥效率,安全生产指挥效果也大打折扣。施工单位在劳务的监管上也难以到位,而施工作业人员大部分为农民工,未经过正规的岗位技能培训,对建筑安全、施工知识了解偏少,安全观念淡薄,再加上劳务队伍为追求利润,不愿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人力、物力,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成了一纸空文,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隐患,这也决定了施工单位要求工人规范作业难。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所需要采取的必要措施
3.1、首先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要想在施工中少出事故,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首先最根本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怕麻烦从小事做起,每道工序都一定要进行安全检查,有必要时需要安检员等互查。这需要在明确责任上落实到人,加强对安全管理及要求的重视,在思想上把安全放到第一位。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
3.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机制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组织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应分别建立专门机构,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企业及本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3.3、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及加强安全教育
管理及操作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安全施工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那么该企业的施工安全才会有保证。否则这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就难于保证。要想保证安全施工,要在提高施工人员的思想觉悟的基础之上,进行严格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不能搞形式,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同时还要采取规范化作业,坚决否定工作只凭感觉或者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好的工作习惯,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
3.4、加强现场工程监理的力度
作为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督责任主体,现场工程监理应努力提高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立足抓好施工阶段监理,保证项目监理人员专业配套、人员到岗、责任到位。完善内部管理职能,健全监理工作制度,努力提高监理现场工作质量。在做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造价、进度三大目标控制的基础上,严格履行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充分行使监理权利,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现场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4、对施工现场事故的应急对策
4.1、对施工现场突发事件进行控制
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4.2、施工现场事故抑制的管理
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查清事故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5 事故控制
事故控制是指在事故发生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并竭力减少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减少人员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事故控制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故发生之前,全面地消除事故发生的根源,尽量减少事故发生的机率;二是在事故发生之后努力减轻损失的程度。事故预防和事故抑制是事故控制的基本技术,前者是事故发生前的控制措施,后者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时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
事故预防是指采取各种预防性手段最大限度的消除或减小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潜在因素。事故预防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为工程物理法,其理论依据是哈顿的能量释放说,主要侧重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物质因素,该方法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防止危险因素产生;减少己存在的危险因素;隔离危险因素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用障碍物隔离危险因素;改善危险因素的基本性质;加强风险单位防护能力等;另一种为人的行为法,其理论依据是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论,主要侧重于规范引发事故的人的行为;该方式采取的措施包括:进行思想教育,加强技术培训,不在危险因素附近无故停留等。
事故抑制是指在事故正在发生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采取各种手段来减少损失的程度,并采取事故后的救助措施。在损失发生后,可采取的控制损失措施为:预防新的危险源的产生;减少构成危险源的因素;防止已存在的危险扩散;降低危险扩散的速度,限制危险空间;在时间和空间上将危险和保护的对象隔离;借助物质障碍将危险与被保护对象隔离;增强被保护对象抵抗风险的能力;迅速处理环境危险已经造成的危害。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本文重点分析了事故抑制管理措施。
6施工现场进行事故抑制的管理
施工现场事故抑制按照时间范围可分为两个部分: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发生时的处理。在施工现场出现事故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各方面的管理人员、领导要尽快赶到现场,进行事故的紧急处理。这时候进行的事故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组织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地点,迅速抢救伤员,疏散人员,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无谓增加;保护好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各物件的位置、颜色、形状等保持事故结束时的状态,以备将来的事故调查取证;及时的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和安全监察等政府部门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必要的支持;向企业负责人及时通报事故的发展动态,借助企业的力量妥善处理事故。
2)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笔录、现场拍照、现场绘图等手段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然后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工作,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再根据其在事故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人,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为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编制事故预防措施,在措施中将改善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和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对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使他们吸取教训,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要妥善救治,并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安置。
3)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7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
7.1 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
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7.2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经费来源得不到保证,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容乐观,目前除少数一、二级企业设有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主要是为了被动地应付检查,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这样导致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无人抓,安全技术台帐无人理,使安全生产成为“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累赘”。
7.3 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结语
综上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施工人员利益。要通过抓重点、抓要害,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使整个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上一个台阶,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胡国锦;王勇春;浅谈国外房地产建设工程管理可借鉴的经验[A];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10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0年
2 宋心德;赵杰琼;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A];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10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0年
3 任佩宏;浅议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的整理[A];河南省土木建筑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9年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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