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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房地产论文 发布时间:2014-07-18浏览:21次
摘 要:尽管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已建立了基本的法律法规框架,但从国家到地方尚未制定专门的管理大法。因此,市场活动和行业管理缺乏统一、权威的法律依据。
《中国房地产业》杂志,以解读中央政策、前瞻行业未来、指导行业发展、展现企业成就、传播栋梁人物为己任。覆盖房地产全产业链,横跨中央决策部门、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上下游产业链决策层。是中国第一本行业决策领域专属媒体。
关键词:中小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业,中国房地产业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也在迅猛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业是其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其发展时间较短,中介服务队伍规模小,从业者鱼龙混杂,难免存在一些不法中介乱收费、提供虚假、陈旧信息和广告等不规范的服务,或者只顾收费不管服务,搅乱了中介市场的秩序,降低可信度,损害了中介服务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因此,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水平成为摆在房地产中介机构面前的现实、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一、中小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中介服务体系组织内部各自为政,关联度不强
从事房屋中介机构多属粗放型的,各自为政、互不通气、业务面窄、信息源少、设施落后。主要形式是等客上门、被动服务,缺少全方位服务的房产经纪人队伍,缺少群众最需要的诸如丰富的房源信息、公平合理的价格、完善的代理服务、最佳付款方式及诚信可靠的服务体系。
2.整体服务质量不高
信息网络系统不健全,渠道不畅,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量不足,重复雷同的较多,经过加工整理的有序、方便查询的信息少。有些甚至在没有核对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以低价广告招揽客户,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事中介活动的机构,有己取得工商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证书的、合格、规范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也有超范围经营的房地产咨询企业,更有无照、从业人员无证的各类经济组织,各类高素质专业人才严重馈缺。再就是合同格式不规范。经营过程中大量使用房地产中介机构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其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对消费者规定了一系列义务和责任,却规避了中介机构的责任。二是收费不合理。如,在房地产租赁中介中扣留看房押金、定金问题比较突出;在房地产买卖中介中赚取交易差价的现象普遍。三是服务内容有欠缺。本应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资料或不齐全,或存在虚假成分。
3.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力
尽管我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已建立了基本的法律法规框架,但从国家到地方尚未制定专门的管理大法。因此,市场活动和行业管理缺乏统一、权威的法律依据。由于法律有漏洞可钻,加之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仍停留在粗放管理阶段,使本应严格把关的年检流于形式,很多中介商蒙混过关。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应对措施
1.完善房地产中介市场服务体系
通过治理整顿,优胜劣汰,鼓励竞争,树立品牌意识,全面提高房地产中介商的经营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住房市场与需求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服务体系,通过规范健全中介、金融、法律等服务,完善配套服务的软环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宽松、多样的交易场所,方便老百姓交易。
2.加强房地产咨询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
设立电子计算机信息处理中心,把房地产信息部门联系起来,形成现代化的信息咨询网络,在数据维护、房源信息和资源共享、电子地图、立体房源图以及电子金融网上交易等方面进行开发和系统建设,增加信息的扩散范围,提高信息的传播速度,使客户仅需轻点鼠标,便能轻松完成从找房、政策法律咨询、选房、金融交割等交易全程。从而降低中介服务的经济成本,提高中介服务业的服务质量。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经济原则,允许中介机构开展行业协作,相互间提供有偿服务,从而实现房地产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与利益分享、发挥行业优势。
3.抓好市场管理,优化管理环境
围绕管理集中统一、功能设施完善、场内秩序井然、严格准入制度、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进行落实,使有形市场成为信息资源多、服务质量好、一流水平的服务场所,为满足广大市民住房需求发挥积极的作用。以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规定服务时限和服务质量、违者受罚为内容,向全社会做出郑重承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同时,建立地方中介机构法人责任制和业务失误赔偿法规。建立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和收费规定。建立业务记录制度,以备管理部门和协会检查。只有各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真正从我做起实行自律,真正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提供服务,才能改变全行业的不良形象。
4.大力培养中介服务人才
现代房地产中介服务竞争的焦点,是人才尤其是掌握房地产理论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的竞争。而房地产中介服务涉及面广,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必须具备深厚扎实的专业知识、多学科知识储备、实践经验、较强的综合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条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员并经资格认证后,才有资格从事相应的中介服务,从而实现行业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5.健全有关法规
中小城市市可以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地方性法规。从而对中介组织的性质、职能、活动范围、享受的权利、应尽的义务、违法后处罚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使房地产中介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尽快规范房地产中介组织的行为,促使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要求执业。
三、结论
中小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发展还不够成熟,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而理论研究尚显空白,缺乏行之有效的理论指导,实践中又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只能是基于各市自身市场特点,摸索和总结适合本市实际的发展道路,并将其上升为理论。只有在探索和实践中前进,才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房地产论文范文探究当下中小城市房地产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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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房地产论文范文探究当下中小城市房地产业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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