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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文学论文 发布时间:2015-03-16浏览:63次
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一幅定名为“九主图残片”的帛图,最早曾刊布在《马王堆汉墓帛书》(壹) 中《九主》篇的注释内,帛书整理小组这样解释说:“马王堆三号汉墓中所出帛书,发现有‘九主图’残片,现附在此,可参考。据《广川画跋》等书,宋代曾流传有‘九主图’今已亡佚。”
关键词:国家级论文发表,九主图残片
这幅帛图残片的尺寸很小,长仅19.6厘米(残片间还有空隙),幅宽应是半幅24厘米的尺寸,但由于经纬线的走形和残片的粘连并不严密,故现存幅宽22.5厘米。
这幅帛图残片尺管尺寸很小,但原来在拼接时也出现了较大的误差。经核对原件,我们发现,其左上角的倒三角形本是右下角所绘三角形的倒印文,因为在那倒三角的左侧,有“之主”两字的倒文,其字体形制、大小正好与右下角三角形左上侧的“之主”两字重合。除了这主要的理据之外,我们经过对折和颜色比较,这两个三角形的黑色线条和三角形里面的红色曲尺形线条都可重合。因此,完全可以肯定这个左上角的倒三角形就是右下角那三角形的倒印文,所以,应该将这幅帛图的上面两块帛片对换位置(封三)。当然,由于这几块帛片都相对分离,故也可将帛图下面的两块帛片对换位置。至于这幅帛图右上角的那些残帛,由于已严重残泐,已很难判断其所在位置的正确与否,故权且放置于此,仅作参考。
帛书《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中有《九主》篇,它详细列举了“九主”的具体内容是:“{K21R446.jpg}(专)授之君一、劳□□□君一,寄一,破邦之主二,滅社之主二,凡与法君为九主,从古以来,存者亡者,□此九已。九主成图,请效之汤。”原帛书整理小组注释曰:“‘劳’字下应据后文补‘君一半’三字。又据下文三六七行云‘寄主者半君之不吾者’,知此处‘寄’下脱‘主’字。《史记·殷本纪》‘(伊尹)言肃主及九主之事’下,《集解》引刘向《别录》曰:‘九主者,有法君、专君、授君、劳君、等君、寄君、破君、国君、三岁社君,凡九品,图画其形。’误分专授之君为专君及授君,误分破邦之君为破君及国君(改邦为国乃避刘邦讳),又误灭社之君为三岁社君(岁乃灭之误,三字疑为‘破邦之主’下‘二’字之误)。帛书所举九主之名可以纠正其错误。”
据帛书所载,所谓“九主”的内容非常明确,且文中还有“九主成图”、“伊尹布图陈策,以明法君法臣”的记载,这多少说明当时确有“九主图”,且这“九主图”还是伊尹用来向汤陈说为君之道的图式。但遗憾的是,现存的“九主图残片”仅存四主之题记,而且图像比较清楚的还仅有“灭社之主”而已。我们查遍库藏的所有帛书残片,已找不到相关的帛书残片,因此,要想完全复原“九主图”的图像已是不太可能的事,我们所能做的也仅仅是对现存的“九主图残片”进行一些浅显的考证和解读而已。
这幅“九主图残片”是作为帛书《九主》篇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附刊在注释当中的,这种发表体例比较特殊,它多少反映了原帛书整理小组的良苦用心。因为“九主图残片”上所记的四主名称正可与帛书所记载的“九主”的最后四主相对应,两者显然有联系,但帛书《九主》篇是纯文本的抄写,中间完全没有这幅“九主图残片”的位置,所以只好特别将其附刊在注释中,以说明整理者是将两者视为一体的。至于为什么是这样一种状况,整理者没有解释。
初读帛书《九主》篇,在看到这幅“九主图残片”时,会有一种错觉,似乎帛书《九主》应该是像帛书《刑德》、《阴阳五行》一样,是图文并列的文献体例,但一看帛书《九主》的抄写体例和字体就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通过仔细比对,我们发现,帛书《九主》篇和“九主图残片”虽然在内容上密切相关,但其抄写的时代和功用却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从抄写的字体来看,帛书《九主》篇是抄写在帛书《老子》甲本卷后的四篇古佚书之一,其字体是比较典型的古隶字体,其用笔富有粗细轻重的变化,其构形多取纵势,古拙而自然,具有很鲜明的形体特征,我们曾经指出,这种书体与帛书《刑德》甲篇比较相似,在《刑德》甲篇中有“今皇帝十一”的记载,所谓“今皇帝十一”也就是汉高祖十一年,即公元前196年。据此,我们可以比较明确的界定,用这种字体抄写的帛书,其抄写的时间大致在公元前196年前后,也就是说,大致是在汉高祖生前所抄写的。
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九主图残片”上的题记文字显然不是这种古拙的古隶字体,而是字体略取扁平方正比较规范的八分隶书,如残存的“破”、“灭”、“之”(图二)等字,与帛书《九主》篇的字体构形和文字的风格有别,一看就不是同一个抄手、同一个时代所抄写的。我们也曾经指出,用这种比较规范的八分隶书抄写的《五星占》上面有最晚汉文帝三年(即公元前177年)的记载,因此,用这种字体抄写的帛书,其大致时间应该在汉文帝三年左右。
其次,从避讳的角度来推断出土文献的大致年代也是常见的有效方法之一。确实,在帛书《老子》甲本及卷后古佚书中多不避汉高祖刘邦的讳号。《九主》篇中,所写的九主之名中,就直书“破邦之主二”,可见它是不避高祖讳的,这与其字体的抄写年代也正好相符。但是,帛书“九主图残片”上就没有“破邦之主”,而是变成了“破国之主”,这显然是避汉高祖刘邦讳的铁证。由此我们可以明确地判断,帛书“九主图残片”和帛书《九主》篇的抄写时代是不同的,这也就是说,两者并不是同期之作。
既然两者并不是同一时期同一抄手所作,本不应刊在一起,或者至少应该给予说明,不然就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九主图残片”乃是帛书《九主》篇的一个必然的组成部分。当然,两者在内容上是互有关联、互为表里的,不然两者就不会有这样完全相似的文字。按常理来说,帛书《九主》篇本应该是对“九主图”的文字诠释,但我们根据两者的抄写文字和避高祖讳与否来判断,现存的“九主图残片”显然比帛书《九主》篇要晚出,因此,我们只能推断,现存的这幅“九主图残片”很可能是用来图解帛书《九主》篇中的所谓九主的特定含义的。如果这种理解大致不错的话,那么,现存的这幅“九主图残片”中的每幅图都应该有其可以解释的特殊含义。非常遗憾的是,这幅帛图现存比较完整的仅有两幅“灭社之主”而已,而就是这样两幅图也是完全抽象化的线条所构成,面对这种特殊的线条所构成的图式,我们也只能作些推测式的解读。
这幅经重新拼缀后的“九主图残片”,残存的主要是12个题记文字和比较完整的两幅“灭社之主”图,以及两幅已看不出图式的“破国之主”图。从残存的帛片看,那“破国之主”的图像可能是由两个并列而分置的方框图式所组成,方框内好像还有圆形的残存线条。我们知道,用方框来表示某一个区域或方国,这是很常见的标识方法,而将“破国之主”的图像画成两个分置的方框,这是否表示一种方国被分割而成“破国”的图像呢?我们仅作此推测以供参考。
《国家级论文发表帛书“九主图残片”的思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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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国家级论文发表帛书“九主图残片”的思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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