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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历史论文 发布时间:2018-07-24浏览:52次
北魏国家沿袭晋制,继续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但北魏的设置却采取了变通的做法。 开府仪同三司成为仪同三司、开府的合置,而仪同三司、开府则是开府仪同三司的分置。 这三个职官都只作为一些将军号与职事官的加官。北魏国家对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者的职官品级和身份都有严格限制。 可以说加授这三个职官的品级,北魏前期、前《 职员令》 和后《 职员令》 的规定存在差异。后《 职员令》 则明确规定从二品以上的将军号和职事官能够加授这些职官。 而且,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是鲜卑贵族、勋臣和汉族世家大族具有的特权。 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将军号和职事官,实际成为与太师、太保、太傅、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地位相近的准公,因而,也就获得活动礼仪与开府置佐的特殊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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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的开府仪同三司是国家设置的重要职官。 但北魏的这一职官却是沿袭两晋的规定,并对两晋的这一职官,实行了变通的设置。 也就是在开府仪同三司之外,又设置了仪同三司与开府。 可以说,开府仪同三司是仪同三司的合置,而仪同三司与开府则是开府仪同三司的分置。 北魏的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只作为规定范围内的将军号和职事官的加官。 可是,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将军号与职事官就是与太师、太保、太傅、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的地位相近的准公。 但对北魏设置开府仪同三司问题,前人研究却并不多见。① 因此,本文拟对北魏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设置与品级、加授的条件与方式以及职能诸问题作一些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设置与品级
北魏国家设置开府仪同三司,是沿续两晋的做法,所以,考察北魏这一职官的特点需要提及两晋的规定。《 晋书·职官志》:
开府仪同三司,汉官也。殇帝延平元年,邓骘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仪同之名,始自此也。 及魏黄权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之名,起于此也。 骠骑、车骑、卫将军、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大将军,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开府者皆为位从公。
虽然这一记载认为开府仪同三司为汉代职官,可是,汉代并无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实际这一职官是从西晋才开始设置的。 不过,西晋的这一职官只可以作为加官,并不能单独授予这一官职。 在这一记载中提到的骠骑、车骑、卫将军、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龙骧、典军、上军、辅国等大将军和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都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 其中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诸将军,已经成为虚衔,只是将军号。① 而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则是职事官。 由此可见,两晋国家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并不是所有的将军号和职事官,而是有限定范围的。 也就是说,将军号以辅国大将军为限;职事官则为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 这些将军号与职事官加授开府仪同三司后,正如《 晋书·职官志》 称:“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品秩第一。” 这就是说,他们的官品和地位相当于最高品级的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也称为“ 八公” 。 因此,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将军号与职事官可以领取与“ 八公” 相同的俸禄、获得相同的仪仗队,并且,开府的规模和僚佐官的品级也都与“ 八公” 相同,实际获得与“ 八公” 相同的特权。 应该说,两晋为规定范围内的将军号和职事官加授开府仪同三司,进而可以享有与“ 八公” 相同的优待特权的做法,对南朝、北朝的职官制度都产生很大的影响。
从北魏的情况来看,在孝文帝官制改革前、后,都有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 在孝文帝官制改革前,北魏国家的官制,实行“ 胡汉杂糅” 的做法,既有汉官系统,也有鲜卑官系统。 在北魏的汉官系统中,便设置了开府仪同三司。 然而,在《 魏书》 记载中,出现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却不是在北魏建国初,而是在太武帝统治时期。《 魏书·太武帝纪下》:“ ( 太平真君三年) 李宝遣使朝贡,以宝为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沙州牧,封敦煌公。” 这是开府仪同三司设置的最早记载。 这一记载也见于墓志铭。《 魏故使持节假黄钺侍中太师领司徒都督中外诸军事彭城武宣王妃李氏墓志铭》:“ 亡祖讳宝,使持节、侍中、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并州刺史、燉煌宣公。” ②这些记载说明,太武帝真君三年,为领有将军号者加授开府仪同三司已经有很明确的规定。 可是,太武帝时期,对开府仪同三司的官称的规定,还不是很严格。《 魏书·文成帝纪》:“ ( 兴安元年) 仪同三司、敦煌公李宝薨。” 《 魏故假节龙骧将军豫州刺史李简子墓志铭》:“ 亡祖宝,字怀素,仪同三司、燉煌宣公。” ③ 《 魏故使持节侍中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太师领司徒公彭城武宣王墓志铭》:“ ( 元勰) 太妃长乐潘氏,祖猛,青州治中东莱广川妃陇西李氏,祖宝,仪同三司、燉煌宣公。” ④ 可见《 李简子墓志》《 彭城宣武王墓志》都与《 魏书·文成帝纪》 的记载相同。 这就是说,太武帝时期,开府仪同三司也可以称为仪同三司,二者并没有严格区分。 这说明,太武帝时,在汉官系统中,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依然沿袭两晋的规定,还没有增加与其职能相近的加官。
然而,在太武帝之后,开府仪同三司与仪同三司不作区分的情况开始改变。《 魏书·献文帝纪》:“ ( 皇兴三年) 以上党公慕容白曜为都督青、齐、东徐三州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进爵济南王。” 慕容白曜本传依然记作:“ ( 慕容白曜) 以功拜使持节、都督青齐东徐州诸军事、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⑤《 魏书·孝文帝纪上》:“ ( 承明元年) 以太尉、安乐王长乐为定州刺史,京兆王子推为青州刺史,司空李为徐州刺史,并开府仪同三司。” 京兆王拓跋子推本传也记作:京兆王子推“ 高祖即位,拜侍中、本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⑥可见在这些帝纪与列传中,所记载的情况是一致的。 这说明,北魏国家开始固定了开府仪同三司的官称。 实际上,太武帝之后,已经有与开府仪同三司职能类似的加官设置。《 魏书·孝文帝纪上》:“ ( 延兴元年) 以征东大将军、南安王桢为假节、都督凉州及西戎诸军事、领护西域校尉、仪同三司,镇凉州。” 《 魏书·景穆十二王下·南安王桢传》:“ ( 南安王桢) 高祖即位,除凉州镇都大将,寻以绥抚有能,
加都督西戎诸军事、征西大将军、领护西域校尉、仪同三司、凉州刺史。” 很显然,帝纪与本传记载的加官官称相同,都是仪同三司。 这与太武帝时开府仪同三司与仪同三司不加区别而相互混用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透露出,尽管开府仪同三司与仪同三司都为加官,但却成为两个有区别的职官。
北魏前期,国家除了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还设置了开府。《 魏书·道武七王·河南王曜传》:
“ ( 拓跋提)迁都督雍、秦、梁、益四州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府、雍州刺史,镇长安。”《魏书·景穆十二王中·任城王云传》:“ ( 任城王云) 除都督徐兖二州缘淮诸军事、征东大将军、开府、徐州刺史。” 《 魏书·王建传》: “ (王度) 后出镇长安,假节,都督秦、泾、梁、益、雍五州诸军事,开府。” 拓跋提、拓跋云、王度被加授的开府,都是在太武帝之后。 这说明,北魏国家设置的开府,也是与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职能类似的加官。 因此,可以明确,太武帝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之后,文成帝又设置了仪同三司与开府。 由于这些职官都能作为将军号的加官,因此,也就出现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并置的情况。
太和十五年,孝文帝“ 大定官品” ,①开始改革官制,改变国家职官设置上的“ 胡汉杂糅” 的状况,用汉官取代拓跋鲜卑职官,并重新设置了一些汉官。 虽然孝文帝改变了一些汉官的设置,可是,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设置,却依然沿续下来。 如太和十九年,广陵王羽“ 为征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青州刺史。” ② 正始元年,广阳王元嘉“ 加仪同三司。” ③广陵王羽“ 及五等开建,……除使持节、都督青齐光南青四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开府、青州刺史。” ④可是,孝文帝官制改后,制定的前、后《 职员令》 却只有仪同三司与诸开府的设置及品级的记载,却不见有开府仪同三司设置的规定。⑤ 也就是说,前、后《 职员令》 是将仪同三司与开府作为明确设置的职官。 然而,在实际的实行上,北魏国家并没有停止授予开府仪同三司。 如太和二十一年,前司空穆亮“ 为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冀州刺史。” ⑥ 景明元年,车骑将军王肃“ 加开府仪同三司。” ⑦ 很显然,这些情况与前、后《 职员令》 的规定不同。 由此可以看出:一是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在职官设置上,将开府仪同三司分置为仪同三司与开府两职官,因此这两职官都能单独加授。 如正始元年,尚书令、广阳王元嘉 “ 加仪同三司。” ⑧ 元澄“ 除都督淮南诸军事、镇南大将军、开府、扬州刺史。” ⑨二是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并没有将仪同三司与开府截然分开。 实际上,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将两官结合在一起。《 魏书· 明帝纪》: “ ( 武泰元年) 以北海王颢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相州刺史。” 元颢所受开府仪同三司,就是仪同三司与开府的结合。 北魏国家还可以在授予仪同三司之后,再加授开府。 如魏兰根“ 太昌初,除仪同三司,寻加开府,封钜鹿县侯,邑七百户。” 贺拔岳“ 普泰初,都督二岐东秦三州诸军事、仪同三司、岐州刺史,寻加侍中,给后部鼓吹,仍诏开府。” 由此可见,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前、后《 职员令》 确定设置的仪同三司与开府,自然是沿续北魏前期的做法。 然而,不规定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实际只是形式上的做法。 可以说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开府仪同三司并没有取消,只是它成为仪同三司与开府相结合的加官,因而,也就是以形式上改变的方式继续沿续北魏前期设置的做法,即仪同三司与开府为分置的加官,而开府仪同三司则是合置的加官。
北魏国家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自然要为其规定品级,进而成为获得优待特权的依据。 不过,由于文献中很少有对北魏前期职官品级的记载,所以,也就很难明确说明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三司的品级。 尽管如此,对北魏前期的这些加官的品级,还能够做一些推断。 因为宫崎市定认为前《 职员令》 中
的高层的官品大体沿袭了魏晋旧制。 前《 职员令》 不过只是把当时实际执行的制度原封不动地综括其中。①孝文帝制定的前《 职员令》 规定仪同三司、诸开府为一品下。② 前《 职员令》 对仪同三司、诸开府的品级规定,应该是沿续北魏前期的规定,似乎应该为献文帝以后确定的品级。 因为将仪同三司与开府作为既与开府仪同三司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加官,正是从献文帝时开始的。 并且,北魏前期的高层汉官系统,也多仿效晋制。在晋制规定中,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将军号与职事官便“ 为位从公” ,“ 品秩第一” 。③ 已经视其品级与“ 八公” 相同。 在前《 职员令》 中规定为一品的职官有太师、太保、太傅、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都督中外诸军事、特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与仪同三司、诸开府。 只是太师、太保、太傅、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为一品上,而仪同三司、诸开府则为一品下。④ 很明显,三师、二大、三公与仪同三司、诸开府的品级只有上、下的区别。 由此可以看出,北魏前期的开府仪同三司及分置的仪同三司、开府的品级,依然受到晋制的很大影响,以“ 为位从公” “ 品秩第一” 作为确定这些加官品级的依据。 因此,可以说北魏前期及孝文帝制定后《 职员令》 之前,开府仪同三司及分置的仪同三司、开府的品级,应该与三师、二大、三公没有多少差别。
太和二十三年,孝文帝又制定后《 职员令》。 在后《 职员令》 中,对一些职官的品级做了调整。 其目的就是,使北魏新的职官体制与实行的正、从品的官阶可以更好的结合,因此,就降低了一些前《 职员令》 规定的职官品级。 对高品级的将军号而言,将原来一品下的骠骑、车骑、卫将军,都降为二品。⑤ 值得注意的是,后《职员令》对前《职员令》 规定的从一品职官全部降低品级,并重新确定了从一品的职官。 在后《职员令》中,从一品职官有:仪同三司、诸开府、都督中外诸军事。⑥ 而一品的职官只有太师、太保、太傅、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⑦ 很明显,后《 职员令》 对一品、从一品职官的这种调整,一方面是要更突出三师、二大、三公的显赫地位;另一方面,将仪同三司、开府定为从一品。 很明显,除都督中外诸军事之外,其他的职官被完全排除了,因而,也就使仪同三司、开府处于特殊的地位。 应该说,后《 职员令》 的这种做法,正是要以正、从一品的规定,体现出加授仪同三司、开府,是与三师、二大、三公地位相近的,因而,这既体现了仪同三司、开府与三师、二大、三公的等次区分,也表明两加官依然以变通的方式包含“ 为位从公” 的意义。 由此可见,虽然后《职员令》将仪同三司、开府降至从一品,只是为了适应职官品级分为正、从品的需要,然而,它们仍然是地位仅次于三师、二大、三公的高品级职官,而且,品级的规定也更为明确化。 当然,尚要指出的是,尽管前、后《职员令》没有规定开府仪同三司的品级,但由于这一职官是仪同三司与诸开府的合置,所以其品级,应该与仪同三司、开府没有差别。《 隋书·百官志中》 载:北齐开府仪同三司,“ 为从一品。” 应该是沿续了北魏后期的品级规定。
总之,北魏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在太武帝时才见于文献记载。 在开府仪同三司设置之初,也可以称为仪同三司,二者并没有区别。 但是,文成帝以后,除了有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又增设仪同三司和开府。 虽然这三个职官都作为加官而设置,但它们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职官。 孝文帝官制改革后,继续设置这种性质的加官,但在前、后《 职员令》 中,只有仪同三司与开府的设置。 尽管如此,北魏国家却没有中止开府仪同三司的设置。 可以说,开府仪同三司是仪同三司与开府的合置,而其分置则为仪同三司与开府。 实际上,北魏前期,这些加官的品级,与三师、二大、三公相同,应当为一品。 这种情况已经从前《 职员令》 的规定中透露出来。 后《 职员令》 制定后,将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规定为从一品,因而在品级上与三师、二大、三公有了差异。 然而,北魏国家的这种规定,只是要使这些加官更适应正、从品官阶制,实际依然是与三师、二大、三公品级相近的体现显赫地位的准公。
二、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加授条件与方式
1. 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官品级与身份。 北魏国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作为加官的目的,只是要使加授这些职官者取得活动仪式与开府置佐受优待的特权。 应该说,被加授这些职官者具有与最高品级的三师、二大、三公相近的优待特权,因而,也就具有显赫的地位。 正因如此,北魏国家对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官,并不是没有条件规定的,实际上,可以加授这些职官者受到所任职官的品级以及他们身份的限定。
从北魏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官看,可以分为将军号和职事官。 但国家对这些将军号和职事官,都有下限品级的限制。 检《 魏书》 记载,北魏前期,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将军号有:骠骑、车骑、卫将军和四征、四镇将军。 不过,也有低于这些将军号的记载。《 魏书·皮豹子传》:
“ (皮豹子) 出除使持节、侍中,都督秦雍荆梁四州诸军事、安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淮阳公,镇长安。 寻加征西将军。” 可见,虽然皮豹子是以安西将军的身份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可是,加授不久,他的将军号就进升至征西将军。 这说明,北魏前期,国家规定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最低将军号,并不是四安将军( 安南、安北、安东、安西将军),而应该高于四安将军,所以,皮豹子在加授开府仪同三司后,他的将军号提升至征西将军,正是为了要使其将军号达到授予加官的标准。 前《 职员令》 规定,四征将军为从一品中、四镇将军为从一品下。① 前《 职员令》 的做法,应该沿续了北魏前期的规定。 这说明,北魏前期,从一品将军号应该是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最低标准。
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对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规定更明确。 前《 职员令》 规定了诸开府僚佐官,但又特别规定了中军、镇军、抚军将军的僚佐官。② 前《 职员令》 做这种规定,实际要将中军、镇军、抚军将军作为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最低标准。 前《 职员令》 将骠骑、车骑、卫将军规定为一品下,而将四征将军规定为从一品中;四镇、中军、镇军、抚军将军规定则为从一品下。③ 也就是说,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将军号在品级上,分为两个层次:即骠骑、车骑、卫将军层次与四征、四镇、中军、镇军、抚军将军层次。 对第一层次而言,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只是要加重地位。 而对第二层次而言,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则是要把将军号提高到一品,进而使其与三师、二大、三公的品级相同。
太和二十三年制定的后《 职员令》 对将军号的品级做了调整,规定骠骑、车骑、卫将军和四征将军为二品;四镇、中军、镇军、抚军将军为从二品。④ 尽管后《 职员令》 降低了将军号的品级,但依然沿续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最低将军号规定的标准。 在墓志铭中有《 魏故散骑常侍抚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仪同三司车骑大将军司空公光兖雍三州刺史元公墓志铭》,应当为建义元年所刻。⑤ 《 魏书·庄帝纪》 载: “ ( 武泰元年) 中军将军、殿中尚书元谌为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封魏郡王。” 这些记载说明,后《 职员令》 依然使中军、镇军、抚军将军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因而,它们也就是能够授予这些加官的最低将军号,但只是在品级上,降为从二品。 由此可见,孝文帝官制改革后,确定的以中军、镇军、抚军将军作为最低标准的加授规定,并没有因为将军号品级的变动而使加授标准发生变化。
北魏国家也能为一些职事官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 统计《 魏书》 和墓志铭记载,从北魏前期至北魏末年,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事官有: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
二、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加授条件与方式
1. 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官品级与身份。 北魏国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作为加官的目的,只是要使加授这些职官者取得活动仪式与开府置佐受优待的特权。 应该说,被加授这些职官者具有与最高品级的三师、二大、三公相近的优待特权,因而,也就具有显赫的地位。 正因如此,北魏国家对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官,并不是没有条件规定的,实际上,可以加授这些职官者受到所任职官的品级以及他们身份的限定。
从北魏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官看,可以分为将军号和职事官。 但国家对这些将军号和职事官,都有下限品级的限制。 检《 魏书》 记载,北魏前期,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将军号有:骠骑、车骑、卫将军和四征、四镇将军。 不过,也有低于这些将军号的记载。《 魏书·皮豹子传》:
“ (皮豹子) 出除使持节、侍中,都督秦雍荆梁四州诸军事、安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淮阳公,镇长安。 寻加征西将军。” 可见,虽然皮豹子是以安西将军的身份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可是,加授不久,他的将军号就进升至征西将军。 这说明,北魏前期,国家规定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的最低将军号,并不是四安将军( 安南、安北、安东、安西将军),而应该高于四安将军,所以,皮豹子在加授开府仪同三司后,他的将军号提升至征西将军,正是为了要使其将军号达到授予加官的标准。 前《 职员令》 规定,四征将军为从一品中、四镇将军为从一品下。① 前《 职员令》 的做法,应该沿续了北魏前期的规定。 这说明,北魏前期,从一品将军号应该是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最低标准。
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对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规定更明确。 前《 职员令》 规定了诸开府僚佐官,但又特别规定了中军、镇军、抚军将军的僚佐官。② 前《 职员令》 做这种规定,实际要将中军、镇军、抚军将军作为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最低标准。 前《 职员令》 将骠骑、车骑、卫将军规定为一品下,而将四征将军规定为从一品中;四镇、中军、镇军、抚军将军规定则为从一品下。③ 也就是说,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将军号在品级上,分为两个层次:即骠骑、车骑、卫将军层次与四征、四镇、中军、镇军、抚军将军层次。 对第一层次而言,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只是要加重地位。 而对第二层次而言,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则是要把将军号提高到一品,进而使其与三师、二大、三公的品级相同。
太和二十三年制定的后《 职员令》 对将军号的品级做了调整,规定骠骑、车骑、卫将军和四征将军为二品;四镇、中军、镇军、抚军将军为从二品。④ 尽管后《 职员令》 降低了将军号的品级,但依然沿续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最低将军号规定的标准。 在墓志铭中有《 魏故散骑常侍抚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仪同三司车骑大将军司空公光兖雍三州刺史元公墓志铭》,应当为建义元年所刻。⑤ 《 魏书·庄帝纪》 载: “ ( 武泰元年) 中军将军、殿中尚书元谌为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封魏郡王。” 这些记载说明,后《 职员令》 依然使中军、镇军、抚军将军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因而,它们也就是能够授予这些加官的最低将军号,但只是在品级上,降为从二品。 由此可见,孝文帝官制改革后,确定的以中军、镇军、抚军将军作为最低标准的加授规定,并没有因为将军号品级的变动而使加授标准发生变化。
北魏国家也能为一些职事官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 统计《 魏书》 和墓志铭记载,从北魏前期至北魏末年,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事官有: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
三、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职能
如前所述,北魏设置的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是高品级职官。 可是,这些职官却只能作为一些将军号与职事官的加官除授。 正因如此,可以加授这些职官者,获得的不是实际的行政权,而是一种特殊的优待权。 由于加授这些职官者能获得这种特殊的优待权,所以也正是这些加官所具有职能的明显体现。 尤其是,北魏国家将开府仪同三司分置为仪同三司与开府之后,也就使这些加官所具有的职能不仅出现区分,而且也表现出一些独特性。
从北魏仪同三司的职能来看,主要体现在活动礼仪上具有优待特权。 由于北魏仪同三司的礼仪规定与两晋的开府仪同三司的规定具有联系,因而,需要对两晋的规定做一些说明。 实际上,两晋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作为加官,就为受加官者不仅规定了俸禄、僚佐官的设置与“ 八公” 相同,而且,也规定了相应的活动礼仪。《 晋书·职官志》 称:加授开府仪同三司者,可以“ 给武贲二十人,持班剑。” 这些持班剑的虎贲,实际正是他们出行的仪仗队。 也就是他们仪仗队的规模,也与“ 八公” 相同。 当然,对加授开府仪同三司者不只限定仪仗队的人数,还有其他的规定。《 晋书·石苞传》:“ ( 石苞) 武帝践阼,迁大司马,进封乐陵郡公,加侍中,羽葆、鼓吹。” 又《 晋书·恭帝纪》:“ ( 司马德文) 又领徐州刺史,寻拜大司马,领司徒,加殊礼。 义熙五年,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加羽葆、鼓吹。” 这说明,两晋使“ 八公” 出行的仪仗还有羽葆、鼓吹。 当然,因为加授开府仪同三司者“ 为位从公” ,所以其仪仗队也应该有羽葆和鼓吹。
《 魏书·穆崇传》:“ 车驾入宫,( 穆绍) 寻授尚书令、司空公,进爵为王,给班剑四十人,仍加侍中。” 穆崇获得
持班剑四十人,比正常的二十人增加了一倍,显然是因受到优待而增多了人数。《 魏书·出帝纪》:“ ( 永熙二年) 以侍中、太保、司州牧、赵郡王谌为太尉公,加羽葆、鼓吹。” 《 魏书·景穆十二王下·城阳王长寿传》:司徒元徽“ 从庄帝北巡,及车驾还宫,以与谋之功,除侍中、大司马、太尉公,加羽葆、鼓吹。” 元堪、元徽则是在原来仪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羽葆和鼓吹。 由此可见,北魏国家对三师、二大、三公持班剑的人数及羽葆、鼓吹都有固定的规定。 可是,为了优待一些三师、二大、三公,还能够依据情况做相应的变动。
北魏三师、二大、三公活动仪仗中的羽葆,就是车辇的装饰。 但因车辇有区别,羽葆也不同,因而又分为前、后部羽葆。 仪仗中的鼓吹,则是出行的乐队,也有前、后部之分。 鼓吹的作用在于,“ 案鼓吹之制,盖古之军声,献捷之乐,不常用也。 有重位茂勋,乃得备作。 ……窃惟今者,加台司之仪,盖欲兼广威华。” ①
因此,《 魏书·礼志四》 称:“ 但礼崇公卿出之仪,至有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和銮之声,佩玉之饰者,所以显槐鼎之至贵,彰宰辅之为重。” 实际上,正是要以鼓吹之乐与羽葆之装饰,体现三师、二大、三公显赫的政治地位。 也就是说,三师、二大、三公出行的持班剑人数、羽葆和鼓吹的规模,都是三师、二大、三公的特权中不可缺少的规定。
北魏国家为一些官员加授仪同三司,实际就是要使他们的活动仪式与三师、二大、三公相同。《通典·职官四》 尚书省总论:“ 其开府仪同三司,则礼数班秩皆如三公。” 尽管这是对开府仪同三司的总论,但对北魏的仪同三司而言,也同样如此。《 魏书·贺拔胜传附贺拔岳传》:“ ( 贺拔岳) 普泰初,都督二岐东秦三州诸军事、仪同三司、岐州刺史,寻加侍中,给后部鼓吹,仍诏开府。” 这里提到的后部鼓吹,应该是加授的仪仗。 可见北魏国家对加授仪同三司的官员,除了正常的活动仪式规定外,还能够以增加仪仗的做法表示对他们的特殊优待。 可是,对加授开府的官员,则与加授仪同三司的官员存在差别。《 魏书·献文六王下·赵郡王干传》:
“ ( 赵郡王干) 除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东大将军、冀州刺史,开府如故……后转特进、司州牧。 ……车驾南讨,诏干都督中外诸军事,给鼓吹一部。” 很显然,加授开府的官员要获得三师、二大、三公的仪仗,需要有皇帝的特别诏令。 换言之,在正常情况下,加授开府的官员是不具有这种特权的。 这些情况说明,北魏国家为官员加授仪同三司,主要就是使他们获得与三师、二大、三公的活动礼仪具有相同的优待特权,进而使他们特殊的身份和地位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
余论
北魏国家设置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作为加官,正是要使受加官者能够获得接近于三师、二大、三公地位的准公。 然而,由于北魏设置太师、太保、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虽然是最高的一品官员,但是诸公却没有太多的行政权,只能够享有最高的俸禄和受优待的礼遇,所以,三师、二大、三公是地位最高的受荣宠的官员。 可是,由于诸公的设置受到员额的限制,因此为了使更多的官员可以取得特别荣宠的优待,北魏国家就需要以设置加官的方式来实行,因而也就沿续了两晋的做法。 然而,北魏国家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沿袭两晋的做法,而是做了一些调整。
从加官的设置来看,北魏国家开始将开府仪同三司又分为仪同三司与开府,实际是三职官并置。 但又可以将仪同三司与开府合置为开府仪同三司。 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前、后《 职员令》 明确规定仪同三司与开
府的品级相同。 实际合置的开府仪同三司也与仪同三司、开府的品级没有差异。 在前《 职员令》 中,为一品上;而在后《 职员令》 中,则为从一品。 虽然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品级低于三师、二大、三公,但却与三师、二大、三公接近。 由于前、后《 职员令》 在官阶上实行正、从品的规定,所以北魏国家以正、从品区别三师、二大、三公与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不同,也就更明确地表明这些加官所处的地位,进而也就以变通的方式体现出“ 为位从公” 的意义。 因为北魏的将军号为虚衔,而且国家对中央、地方的职事官一般都加授将军号,所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所依据的主要是将军号的品级。 孝文帝官制改革后,前《 职员令》 确定中军、镇军、抚军将军为可以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下限将军号。 后《 职员令》 沿续前《 职员令》 的规定,只是将中军、镇军、抚军将军规定为从二品。 也就是依据后《 职员令》,从二品以上的将军号,都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而且,加授这些加官后的将军号也就提高至从一品。
北魏国家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不仅以所领将军号的品级为标准,也对受加官者的身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 由于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者的官品接近三师、二大、三公,因而,只有出自鲜卑皇族、皇亲与汉族世族的官员及具有相近地位的宦官才具有受任这些加官的条件。 换言之,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除授的对象,主要是地位显赫的上层鲜卑贵戚和汉族世族,能够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也就成为鲜卑皇族、皇亲、勋贵和汉族世族所具有的优越的社会地位的体现。 当然,由于北魏末年社会变乱发生,尔朱氏军事集团实际控制北魏朝政,因而,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特权也就被他们攫夺。 正因如此,北魏国家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身份限制,也因此而开始松弛。
北魏国家将开府仪同三司分置为仪同三司、开府的意图就在于,使两个加官分别起到不同的作用。 加授仪同三司,是使受职者获得受优待的活动礼仪;加授开府,则使受职者可以提高僚佐官的品级,进而突显受到特别的优待。 加授开府仪同三司能够将仪同三司与开府获得的优待合并在一起,因而也就比加授仪同三司与开府获得的特权更多。 当然,还要看到,因为北魏国家使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的加授予将军号紧密结合,并且也能够与特进、左、右光禄大夫一并作为加官授予领有将军号者,所以不能不影响这些加官的性质。 尤其是,北魏末年,“ 又欲收军人之意,加泛除授,皆以将军而兼散职,督将兵吏无虚号者。 自此五等大夫,遂致猥滥,又无员限,天下贱之。” ①也就是光禄大夫以下诸大夫的散官特征已经比较明显,所以,在武散官、文散官序列的逐渐完善的过程中,开府仪同三司也开始并入散官序列,至唐初,则转变成最高品级的文散官。 可以说,北魏末年,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开府出现的变化,已经逐渐呈现出向文散官演化的端绪。
《历史研究论文发表北魏时期的开府仪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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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历史研究论文发表北魏时期的开府仪同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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