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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高等教育论文 发布时间:2018-10-27浏览:36次
劳动法教育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但从发展现状来看, 大学生劳动法教育几乎为盲区。基于劳动法普及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笔者针对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常见法律问题, 着重探讨高校开展劳动法教育的路径, 为劳动法在学生中的普及教育提供指导, 以期切实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季刊)于2015年创刊,由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学术组织工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本刊CN 10—1349/A,ISSN2096—1170,中文,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
一、大学生劳动法教育成盲区
鉴于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课程设置, 高校公共课程《法律基础》仅是对中国法律体系的大致介绍, 与大学生工作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实体法知识少之又少。绝大部分大学毕业生几乎为法盲, 怎样依法订立、解除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社会保险、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等基本劳动法知识, 对于就业过程中涉及到的这些劳动法相关知识茫然无知, 甚至不了解试用期的基本法律规定。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 大致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高校普及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迫在眉睫
大学生毕业流向为实现就业或进行自主创业, 而高校现行就业指导工作基本全部偏向于招聘信息, 大学生创业教育则侧重于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
大学生就业因为缺失劳动法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 导致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在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大量劳动纠纷, 同时因为不懂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称序,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护法权益无法得以有效保护。高校只有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 大学生才有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对人才交流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于毕业后进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而言, 更加需要及时进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强化教育。目前, 全国各高校纷纷兴起创建“创业学院”的浪潮, 创业教育成为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支撑。创业浪潮伴随着的却是低成功率, 导致创业成功率低的原因, 一方面缘于大学生对市场规律把握的欠缺, 另一方面则缘于大学生对于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 法律意识薄弱, 对创业中法律风险认识不足, 因此, 普及与强化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教育, 有效防范和控制大学生创业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降低其危害, 迫在眉睫。
三、劳动法教学指导大学生就业及创业的意义
劳动法教育是高校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系人才培养质量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维护, 但并未引起高校足够重视。近年来, 随着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如火如荼开展, 指导大学生依法就业与创业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逐渐引起高校的重视。市场经济既法制经济, 市场的核心是交易, 交易的基础是契约, 契约精神的核心是诚信意识的建立,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是法律行为, 涉及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 在尚未创造财富之前, 就已经开始创造法律关系, 引起法律后果,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 当涉及大学生与劳动法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 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对如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却一无所知。因此, 大学生在校期间, 就应该进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储备, 科学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大学生只有掌握必备的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才能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长期有效规划。所以, 加强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意识培养, 尤其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 对于保障大学生依法就业与创业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四、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法律指导探索
大学生业已成为我国就业大军的主力, 但因为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 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比较多, 针对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案件类型, 高校劳动法教育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入职时掌握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是指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 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有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主体, 当事人约定为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劳动合同而达成的允诺或协议。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 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以三方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劳动者订立三方协议后, 仍然要签订劳动合同.有些大学生将三方协议视同劳动合同, 一旦发生劳动纠纷, 权利义务不明确, 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另外, 需要大学生注意的是, 三方协议同样是法律行为, 一经订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应该谨慎签订.
(二) 依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法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经订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必备条款依法订立, 约定条款在合法的前提下, 依约订立, 关于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保守商业秘密等条款, 必须认真审阅订立;了解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的区别与各自的适用范围;掌握工伤与医疗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法维权;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一定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若变更或解除合同, 必须履行合法程序;
(三) 普及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与途径
大学生作为劳动者, 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 非法律途径可以协商与调解, 法律途径则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二者之间的关系为劳动仲裁程序必须前置,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提起劳动诉讼。因为是法律途径, 所以必须了解仲裁与诉讼的时效。同时, 仲裁与诉讼程序对于案件的审理重证据, 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进行裁判, 所以大学生还需要掌握如何有效收集及保存证据, 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五、对高校开展劳动法教育的思考
综上, 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对于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 现在绝大多数高校都未建立大学生劳动维权教育模式与教育体系, 目前在校大学生主要通过高校的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两门课程了解劳动保障法规。但是这些课程知识简单介绍法律基础知识, 涉及劳动维权教育的内容少之又少, 同时, 授课教师基本为非法律专业教师, 无法理论联系实际, 普及大学生普遍比较关注的劳动就业与创业的相关法律问题。虽然高校已经开设就业指导课程, 但绝大多数均是围绕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应聘技巧、简历制作等内容展开, 基本未涉及劳动法及相关法律内容。
但是要求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系统学习法律知识也不现实, 笔者认为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教育:
(一) 通过选修课的形式, 开设一些劳动法律法规课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 各专业、各年级可以通过选修课的形式, 掌握法必备的劳动及相关法律知识。
(二) 经常性地开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培训讲座, 讲座可以由本校法律专业教师承担, 也可以邀请劳动仲裁委、法院、检察院的专业人士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讲座, 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
(三) 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就业指导课程应该承担与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有关的主要知识的讲授, 不能仅仅局限于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 还必须讲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使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成为就业指导课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 高校开辟就业指导网站, 在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的同时, 开设专门的劳动法就业与维权专栏, 加大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宣讲, 结合实例进行法律法规讲解, 劳动维权途径介绍, 使大学生熟悉掌握劳动法及相关法律, 为以后走向工作岗位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法律基础。
目前我国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与教学工作尚未进行有效对接, 综上, 我们急需进行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使课程的设置更加符合学生需要, 弥补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 使劳动法教学与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现实情况相结合, 全面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 同时能够运用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依法就业和创业, 如若发生劳动纠纷, 能够运用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有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娟, 施玮.应届高校毕业生适用劳动法保护的探讨[J].韶关学院学报, 2015 (11) .
[2]滕菲.大学生打工的劳动法保护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15 (35) .
《探讨高校开展劳动法教育的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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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探讨高校开展劳动法教育的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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