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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教育技术论文 发布时间:2019-01-29浏览:25次
民办教育的发展,弥补了办公教育资源的不足。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中财务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文章主要针对我国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预算、核算和资金等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为民办学校健康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高等职业教育探索》(原:广州职业教育论坛)(双月刊)创刊于2002年,由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主办。本刊坚持学术研究与高职教改实践相结合、为提高学院教学和科研水平服务的办刊宗旨,力求体现高职教育教学“前沿”、“实用”特色,在学术上提倡“百家争鸣”,在规范上遵循“严谨、唯实、公开、优质”的方针,注重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学、科研论文和成果,尤其是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文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等各种体制改革的深入,民办教育像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民办教育的兴起,打破了政府单方包揽教育的局面,是中国教育史上飞跃性的突破。在缓解公共财政压力方面,“十二五”期间,按照各级各类学校的生均经费标准折算,举办和发展民办教育,每年约节省公共财政2500亿元左右。民办教育的发展,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同时也拉动了各地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教师等各类就业岗位。民办教育经过了近四十年的发展,在内部治理、提升质量、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了教育体制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对我国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民办学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中财务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本文主要针对我国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预算、核算和资金等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为民办学校健康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一、民办学校目前普遍存在的财务方面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
部分民办学校没有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规定,“民办学校校长行驶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职权”,“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的职权”,明确了校长及理事会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但是没有成立系统化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缺乏严肃性。另外,部分民办学校没有制订本校的预算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的流程表单、岗位职责、内部控制等内容,以至于实施过程中,董事会不能有效控制学校各个部门的权、责、利,极大的削弱了其对校内资源的合理配置及整合作用。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不规范行为
部分民办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预算控制不力、预算跟踪体系不完善、预算执行监督体制不健全等情况,导致出现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出现偏差、预算执行偏离实际、预算随意调整等问题,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缺乏客观性和权威性。
(三)会计制度缺失
国家没有统一的民办学校会计制度。目前民办学校可以参照使用的会计制度主要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因为国家没有统一要求,民办学校在会计制度选择上可谓形形色色,各行其是。现在可供民办学校选择使用的会计制度,均存在与民办学校性质不匹配之处。
(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缺失
会计制度的缺失导致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比如财务报销制度细则、内部控制制度细则、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是财务执行的依據,制度缺失将会导致核算无法可依。
(五)财务收支核算方法不统一
在核算收入时,不少单位不是按本学年度和预收以后学年度来核算,而是综合起来计算,有的把代收款也混在一起核算。在安排支出时,不少单位不是按年度核算收支,量入为出,而是实行滚动安排支出,即有可能超前动用预收以后学年度的学杂费。一旦生源不足,收入减少,以后学年度在校学生的维持经费难以为继,完成教学计划就没有保障。
(六)财会基础工作薄弱
民办学校的不少领导对财会法规、制度不熟悉,不重视,依法理财、依法管理的观念淡薄,因而产生“坐支”的行为,即直接把收到的办学收入用于支出。财务开支随意性大,校长拍板定案多,会计参与决策少,合同签订前并未咨询财务的意见,到最后付钱时财务才知道事情的发生,这样可能会导致学校产生损失。
二、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问题的存因分析
1. 从财会队伍方面看,民办学校的办学者和投资者办学初衷不一,对财会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制度要求迥然不同,且民办学校的财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良莠不齐导致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职能的普遍弱化。
2. 从资金来源方面看,民办学校的办学资金来源单一,提高了学校经营资金的管理难度:过多依赖投资者则将导致投资方与办学方经费使用权上的矛盾;过多依赖学生的学费收入,有的时候为维持学校的日常运转则会直接忽略财会制度对资金管理的要求。
3. 从管理机构方面看,民办学校对财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定位不明确,有的直接划归学校教务处下属,没有明确财务管理决策层、职能层和执行层的各自职责,学校章程管理流于形式。
4. 从制度建设上看,目前民办学校还未建立统一、规范的、适应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民办学校的理财观念、开支预算计划、开支审批流程、各类费用报销程序、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报表决算、内部审计制度等存在或大或小的短板和问题,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5. 从制度监督方面看,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民办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但一般而言,民办学校并未定期开展审计,相关部门对民办学校的财务问题管控存在困难和缺失。学校自身的会计监督有的形同虚设。内外均无监管的状态,让民办学校的财务问题更趋于严重。
三、加强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建全预算管理体系,让预算编制有章可循
1. 构建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以价值为导向、跨部门的预算管理机构,包括预算工作小组及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
(1)预算工作小组:把需要提供基础测算数据和经费二次分配的校内单位纳入预算工作小组,以便对经常性经费定员定额定标准管理。预算工作小组以校长为主导,由学校财务部门牵头,人事部门、教务部门、后勤部门等部门领导为成员。
(2)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由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校领导、主要领域专家代表等组成,作为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
2. 编制学校的预算管理办法
民办学校应该以学校发展战略为导向,通过“工作目标、资源配套、考核评估”的一体化协同,充分协调学校运营和管理中的各个环节。编制预算管理办法,让预算中各环节的执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完善预算编制、审批及下达流程,实行规范化编制
民办学校的预算实行流程化管理,环环相扣,能有效的避免审批漏洞,保证办学资金的安全性。
1. 预算编制与申报流程
(1)财务管理工作小组启动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动员各级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2)预算责任部门编制预算。预算管理工作小组确定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模板和预算编制时间安排;落实预算编制部门、编制人员及预算编制责任。各部门预算编制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申报,并提供充分合理的测算依据、预期效益以及相应的解释说明。
(3)财务部门审核预算。学校财务部门需对申报的预算进行审核,以确保年度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4)预算管理工作小组汇总后报预算审核委员会审议。
2. 年度预算审批与下达流程
(1)财务部门预算经费预分解。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当年学校发展战略、筹资情况、及各部门预算申报情况对学校预算经费进行初步划分。
(2)预算工作小组拟定年度预算目标及预算分解草案。预算工作小组根据财务部门预分解方案,对各部门申报的年度预算进行初审,拟定学校年度预算目标、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预算分解草案,并提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議。
(3)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提交的预算草案,结合学校预算总盘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年度预算。
(4)年度预算下达。预算工作小组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预算,对年度预算目标及金额进行分解,并下达到各预算执行部门。
(三)严格限定预算执行及调整的审批制度,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1. 预算执行
预算的执行与控制是指各部门按其预算管理职责,在正式下达的预算目标下,围绕关键绩效指标,合理运用预算资源,实施各项业务活动的过程。
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和支出预算的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又要根据工作目标、职能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各级预算收支平衡。
2. 预算调整
对未列入预算的而因情况特殊对学校控制预算有较大影响确需调整的财务收支项目,必须由各主管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和有关附件,详细说明调整原因,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门汇总,财务部门报请预算工作委员会审批。
(四)建立有效的预算绩效考核及激励机制。
民办学校要围绕预算管理目标,不断完善预算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资金安排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奖惩分明,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控制力,充分调动各责任单位的积极性,使学校办学效益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考核可按以下几个维度进行评价。
1. 预算合规性
针对年初预算未经相应审批的情况下挪作他用的,或根据审计部门审计及抽查结果进行考核,酌情扣分,并在预算会议上进行通报。
2. 效益性考核
预算工作小组定期评估预算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效益,并在预算会议上通报。
3. 预算完成质量考核
预算完成质量=预算实际完成值/全年最后一次调整后预算下达值,预算未完成或超支,且对学校运营完成带来重大影响的,酌情扣分,并在预算会议上通报。
4. 预算编制质量考核
预算编制质量=全年最后一次调整后预算下达值/年初预算申报值,未达到考核要求的,酌情扣分,并在预算会议上通报。
(五)尽快出台与民办学校相适应的《民办学校的会计制度》
民办学校作为一个特殊性行业,既不属于企业单位,也不属于事业单位,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应该制定与其性质相符的会计制度。《民办学校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既要考虑民办学校投资人的积极性,又要考虑教育事业公益性的原则,即不仅要注重投资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
(六)建立会计核算所需的各种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增强民办学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民办学校应建立会计核算所需的财务报销明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经费审批流程等规定、规范,制度缺失将会导致核算无法可依。同时,民办学校也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构建规范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确保学校财政资金、自有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科学,进而优化办学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武艳君.浅议民办高校的财务预算管理[J].中国外资,2012(03).
[2]李宝荣.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6).
[3]杨定忠,等.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与监控[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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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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