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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民事诉讼论文 发布时间:2019-07-20浏览:102次
近年來,校园欺凌事件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若不予以重视,不仅会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也会对社会的稳定、和谐造成不利的影响。通过对秦皇岛市区内中小学校园欺凌现状的调查分析,从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对防止校园欺凌提出思考和建议。
《中国法律》是2011年五洲传播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中国法律》中国政府和人民一直在努力和完善自己的法律体系,努力建设现代化的法制社会。经过30年的重建努力,中国法律制度日趋完善,法治理念和实践日趋完善。
最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国屡见不鲜,事件公开报道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1-6 月就报道了9起恶性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市中小学虽没有曝光此类恶性、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但不同程度的欺凌事件也是时有发生。鉴于此,通过对市区16所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的问卷调查,对校园欺凌的现状、界定以及如何规范法律法规有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校园欺凌的现状及危害
经过问卷调查,我市校园欺凌事件主要发生在中学校园,其中中职类学校占比较高。近两年,校园欺凌事件在小学校园也频繁出现,据调查的不完全统计,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4.5%,有向小学生蔓延的趋势。我认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可能是叛逆期提前,以前初中生进入青春期才会出现叛逆行为,如今信息技术发达,小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广,很容易受到不良思潮的影响,也出现严重的叛逆行为。目前,校园欺凌事件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不仅会引起家长和社会的恐慌,学生的恐惧,更会给欺凌事件的被欺凌者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心理创伤等,欺凌者严重的会触犯法律,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校园欺凌问题存在的分析
(一)学校和家长对其危害性重视程度不够。调查过程中发现学校和老师倾向于认为欺凌行为多属于青少年之间的小矛盾,觉得学生自己就能解决。学校出于息事宁人及不愿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因,往往采取给双方协调私下解决;家长存在对孩子疏于关心、关怀和教育,特别是在中职学校调研时,农村贫困家庭及离异家庭这类情况更为明显,也致使中等职业学校欺凌事件发生率较高的原因。即便家长知道欺凌事件后,往往出于对孩子的袒护或不愿公开这类事件,也采取默认或私下协商解决,这也导致欺凌事件呈上升态势。
(二)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差。学校的法制教育缺位,没有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体系,甚至少有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根据调查统计,有68%的学生缺乏法律常识,把欺凌现象和嬉戏打闹混肴,认为欺凌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会触犯法律。被欺凌者一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不敢和家长、老师反映此类问题。
(三)法律对欺凌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存在法律缺位的问题。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明确的界定,亦没有将校园欺凌纳人法律调整的范围。致使,实践中难以区分校园欺凌与学生之间的嬉戏打闹行为,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亦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和手段。
三、建立和完善法律约束机制的思考及建议
遏制校园欺凌,需要学校教育的到位、良好家庭教育的培养,全社会良好风气的树立,社会的统筹管理,更需要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法律不能缺位。目前,对于校园欺凌这一现象,我国的法律规范体系还处于松散型状态,导致整体上的威慑力和约束力不够,针对性不强,存在立法层级较低的问题。
(一)在立法层面上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规范约束。比如依据宪法,国家机关应承担保护青少年学生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是等宪法义务,但是这种保护义务只在一般层面上,并不是专门用来规范校园管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法律也是如此,很多地方性法规虽然已经对“校园欺凌”的概念进行指出,并且对其处理和预防进行强化,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规范的层级比较低。而且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大多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原则自由裁量,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款。
(二)建议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应当包括对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的具体处罚,如收容教养、开除以及休学等,对其受教育权、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进行限制。针对校园欺凌的范围、欺凌的构成要素以及防范机制和惩处措施进行明确的立法规范。很多欧美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律,惩戒和预防校园欺凌行为有法可依。
(三)建议对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比如《未成年保护法》中应增加制定反校园欺凌行为的相关内容;我国《刑法》中未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构成犯罪。而相比之下,除德国、日本把14岁作为刑事责任年龄起点外,荷兰、印度、加拿大、希腊、匈牙利、丹麦是12岁,中国香港和美国的纽约州是7岁。所以,我国可以考虑修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以加大针对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建议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建立校园防范机制。建议在校园内设立校园警察,对校园欺凌现象形成震慑,及时制止校园欺凌现象。比如,在美国,当青少年在校园内有明显的伤人和敲诈行为时执法机关会立即介入;在韩国,只要学生向学校或教育厅提出身边保护申请,政府就会安排“警卫”到学校或特定地点保护学生。
(五)建议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从小学到中学,直至大学,在校内把法制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通过案例教育、法制教育进课堂、法官指导模拟法庭等形式,形成对法律的知晓和敬畏;在社会上也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及科学文明的行为准则,对各种欺凌、霸凌行为口诛笔伐,让类似火车“霸座”这样的不文明现象彻底绝迹,欺凌行为当然也会减少和杜绝。
综上所述,现阶段,我国要尽快制定反校园欺凌法并不断完善。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以及宪法上法律保留原则,应当由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针对校园欺凌制定相应的法律加以规制。在制定反校园欺凌法方面,我国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反校园欺凌法,如美国50个针对校园欺凌制定的相关法律,日本国会在2013年通过的《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
《校园欺凌现状及法律解决路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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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校园欺凌现状及法律解决路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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