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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困境与路径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75次

   摘 要:城市与乡村既是空间镶嵌且功能互补的“发展共同体”,又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格局的“生命共同体”。当前,在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绿色化的“并联式”现代化道路上,由城乡“非绿色化”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带来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等集中式生态病症,已成为我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突出短板。绿色发展不仅揭示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共生逻辑,也深刻蕴含着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之间的共进逻辑。因此,在城乡融合时代,走出一条城乡融合发展的“内生型—绿色化”集成道路,对于协同实现城乡“绿色变革”、全面提升城乡融合发展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城乡融合;绿色发展;“内生型—绿色化”

  中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1-00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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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发展研究》2004年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确定为中国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的中文核心期刊,并被编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出版(即第四版)。

  一、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框架”:一个新视角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和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形势,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1]13的战略地位不断强化,这为新时代中国城乡同步实现绿色转型提供了政治优势、机会窗口和实践导向。回顾新中国70多年的发展历程,伴随我国城乡关系从“分离分治”向“一体融合”的发展转换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也逐渐纳入城乡建设和城乡发展的实践范畴。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在城乡关系向更高级结构转换过程中并不能自然消解城乡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相反,“挤压式”的资源、环境和生态问题却成为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突出短板。第一,生态环境问题加剧了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挑战”。目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2],城市空气污染、黑臭水体等生态问题突出,农村土壤污染、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形势严峻。2018年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121个,仅占全部城市数的35.8%,而农村地区农业面源污染也较为严重,2017年农药利用率高达38.8%[3]。尽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强调“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5],但现实却是因城乡生态统筹不足而造成城乡生态对立。第二,人类文明演进赋予了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意蕴”。人类在历经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向更高级文明形态的演进过程中,不断认识城乡关系、认识人与自然关系,不断赋予城乡发展在空间格局、产业布局、经济结构以及城乡地域空间行为主体生产和生活方式方面的绿色意蕴,丰富了新时代城乡融合的绿色化逻辑。第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决定了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路径”。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生态产品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公共需求,是由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决定的。总之,超越城乡生态分离分治、打通城乡融合发展绿色通道、补齐城乡生态文明制度短板、构建城乡融合绿色发展框架,已成为新时代形成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格局的必然要求和关键举措。

  学术界对城乡绿色发展的探讨基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全球性和公共性生态问题而兴起。就国外而言,早在19世纪中后期恩格斯就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只有通过城市与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才能排除。”[6]进入20世纪后,工业文明主导下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传统现代化模式造成了持续半个世纪的“八大公害事件”,人们在反思传统经济模式的同时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问题与环境问题是不可分割的”[7],“投资自然资本可以增进供给”[8];“‘工业社会应超越狭隘的利润最大化目标”[9]5,“经济学理应致力于生活品质的改善”[9]285,“在评估发展的价值、效率以及成本与效益时,必须将环境标准整合进来”[9]7,在城乡空间规划时“整合环境与社会经济目标”[10],在界定乡村地域时可以将其看作“在经济、政治、社会和自然方面都具有一定的自律性和个性的完整的地理空间”[11]。就国内而言,主要聚焦三个方面:第一,分离分治框架下城乡地域空间生态文明建设“分类推进”。一方面立足于乡村地域空间,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的要求“探索建设生态新农村的新途径”[12]。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后又围绕乡村振兴实现乡村“生态宜居”的要求推进乡村绿色转型。另一方面立足城镇地域空间,提出“生态文明融入新型城镇化的空间整合策略及技术路径”[13],通过构建“‘全域生态特色小城镇”[14]实现“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15]。第二,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协同发展研究。学术界基于“绿色化的定位、内涵、基本路径”[16],探究“中国‘五化协同发展水平演变”[17],并通过“创新绿色发展方式促进‘五化协同发展”[18]。第三,城乡融合发展视野下绿色发展研究。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到统筹城乡绿色发展的新阶段”[19],学术界越发认识到“生态环境一体化是城乡发展一体化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突破“生态环境在城乡之间出现的‘二元特征”[20]、建立“城乡生态型政府”以及借助“法治化治理路徑形成城乡生态善治关系”[21]将成为中国绿色转型的基本方向。

  显然,既有成果为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研究基础,但在“城镇—乡村”地域空间的共生融合发展过程中实现城乡整体“绿色变革”仍存在研究空间。当前城乡关系步入城乡融合阶段,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维度。然而,中国绿色发展仍未突破城乡分治状态,本文试图从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之困”和“绿色之路”两个层面探讨“城镇”和“乡村”两大地理空间单元的“绿色共生”和“绿色共进”。

  二、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困境”:现实问题的甄别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伴随我国从“乡土中国”走向“城乡中国”进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我国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和良好生态的感知指数不断上升。近年来,城乡发展过程中因“过度开发”带来的“生态赤字”和“环境压力”以及城乡之间存在的自然资源结构性失衡、经济动力转换不足、政府绿色治理滞后、主体生态价值观虚化、社会生态文明共识缺位等突出问题,不仅给城乡融合绿色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也极大地影响了城乡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成色。

  (一)城乡绿色发展的“动力转换不足—经济结构固化”陷阱

  绿色经济是绿色发展的物质基础,绿色经济体系是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选择。伴随高质量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经济发展逐步转向对传统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走向经济绿色化变革的转型之路,实现绿色发展对城乡经济结构升级和经济动力转换的“问题倒逼”作用日益明显。然而,动力转换不足成为推动城乡绿色经济发展的现实性障碍。绿色发展的动力支撑不足主要受城乡绿色金融和绿色科技的制约。第一,绿色金融发展力度亟待提升。绿色金融是推动城乡绿色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但受到城乡发展要素差异和商业利益驱动的影响,“金融”活动与“绿色”责任、“金融”资源与“绿色”投资之间的矛盾突出。特别是在“政府”与“市场”的平衡与博弈中,绿色金融供需脱节、政策保障不足、绿色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此外,绿色投资渠道狭窄也制约着绿色金融的发展壮大,绿色金融主要依赖财政注入,民间社会资本投资明显不足。据2017年统计,“年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8.5万亿元,同比增长17%,占全部信贷余额的9%”[22]。可见,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所占比重仍较低。第二,绿色科技创新不足。科学技术绿色化是推动城乡绿色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关键,科技“瓶颈”制约城乡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和层次。由于城乡传统产业正处于绿色转型之中,新的綠色经济尚未健全,产业绿色化升级短期内难以突破。一方面,绿色技术投入多、要求高、风险大,绿色技术带来的经济预期目标难以估量,因此部分地方政府和微观经济个体不愿意冒巨大投资风险;另一方面,科技人才是推进城乡绿色经济发展的主体和支柱,科技创新体制能够加快绿色科技创新步伐,但当前城乡融合绿色发展中城乡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体制双重匮乏成为主要制约因素。

  (二)城乡绿色发展的“治理能力低下—制度供给泛化”陷阱

  绿色政治是绿色发展的维护和保障。绿色政治是“绿色之制”和“绿色之治”的有机统一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1]17可见,城乡绿色发展的政治战略定位已经十分明晰,但目前绿色治理能力不足且制度泛化现象突出。城乡绿色政治发展不仅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绿色规划不完善,而且面临绿色制度体系何以转变为绿色治理效能的现实困境。第一,城乡绿色发展政绩考核机制亟待完善,治理能力和效能不足。“唯GDP”指标影响下,部分地方“明星企业”颇受政府“重视”,多数不会因环境污染等生态问题而付出严重代价。尽管以立法和制度形式扭转传统政绩观效果显著,但这并不意味着治理能力和效能的提升,领导干部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还需提高。短期来看,“运动式”“策略式”治理仍占上风,法治化治理有待加强和巩固。第二,城乡绿色经济制度羁绊。绿色经济制度是建立在城乡绿色经济基础之上的绿色规则集合体。制度理念模糊导致制度设计缺少“激励性”“指导性”,更多表现为“强制性”。绿色产权制度也不够细化、绿色产权界限模糊。虽然环境权益交易等政策体系日益健全,但政策的长效机制、作用空间、调控范围及供给力度方面略显薄弱。第三,城乡绿色法律法规存在漏洞。绿色发展法律法规涉及领域广泛,存在对绿色发展重复性规范情况,日益泛化的制度供给与亟待细化的法律漏洞并存,缺乏关于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相关法律规范。第四,城乡绿色规划统筹难以协调。尽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已发布,但目前党和国家还未制定一个具有“多规合一”性的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国土空间顶层规划,这就导致城乡融合发展的地方实践出现城镇绿色转型与乡村绿色变革不衔接、不协调问题,极大弱化了国土空间整体绿色治理能力。

  (三)城乡绿色发展的“生态文化滞后—生态伦理虚化”陷阱

  绿色文化是绿色发展的精神支柱。城乡绿色发展的文化引领日益增强,但生态文化和伦理的滞后与虚化亟待改观。其一,城乡绿色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绿色文化资源事关城乡绿色文化产业持续发展能力、生态文化的培育、生态伦理的塑造,然而城乡间绿色文化资源和产业的分配不合理强化了生态文化价值观虚化和失衡现状。一方面,乡村天然的绿色文化资源较为丰富,但缺乏先进文化产业发展理念、科学技术及资金人才支持而导致绿色文化资源分散化、利用率较低且文化产业发展缓慢,缺乏生态文化和生态伦理培育的土壤;另一方面,城市虽具备科学技术和人才优势,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但城市绿色文化资源相对匮乏导致后劲不足从而制约其长远发展。其二,绿色文化教育功能发挥不到位。生态思想培育是绿色行动的前提和先导。然而,当前城乡居民在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冲击下,从城市到乡村,生态价值伦理缺失、物质利益过度追求、绿色教育不足造成绿色文化走向贫乏。特别是乡村居民由于绿色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和绿色宣传教育不到位,其对绿色文化观念没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造成乡村居民“边缘化”倾向,尤其在“重经济,轻绿色”观念影响下,乡村文化产业发展过程受阻。此外,市场经济的冲击和绿色教育的失灵也使城乡绿色道德滑坡,部分地区消费市场存在企业虚假宣传“绿色”产品现象。总之,城乡生态文化价值观的弱化和虚化使内生型绿色发展动力不足。

  (四)城乡绿色发展的“主体认知差异—社会共识分化”陷阱

  绿色社会是绿色发展的空间载体。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是城乡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推进过程。城乡社会行为主体生态文明观塑造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树立,对提升城乡融合绿色转型、实现城乡社会公众将绿色“理念”转化为绿色“行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市场化逻辑的冲击和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导致社会主体的认知差异化和异质化,使得社会共识出现分化以及社会主体行为离散化。第一,城乡公众对绿色发展的认知差异导致社会主体参与绿色治理的“广度”“深度”有限。绿色发展共同体和美好生活的建构只有在绿色社会共识的指引下通过凝聚社会主体力量才能得以实现。然而,当前城乡居民的生态环境权益尚未获得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没有充分体现且沟通表达机制不畅。公众参与环保“行动力”不足,存在“抱怨频繁,行动迟缓”现象,一方面城乡居民急切要求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却对生态环保行动采取消极态度,意识与行为脱离。第二,城乡绿色价值观落实不到位和不精准导致认知偏差和共识分化。社区基层单位及企业开展绿色价值观宣传形式单一,政府主导色彩浓厚、传播平台建设缓慢、沟通交流机制尚未形成“连贯性”“常态化”及大众化语言形式的缺场导致公众对绿色价值观接受度存在差异。政府主导的“潮涌式”环保宣传方式更是与绿色社会发展实践指向相背离。第三,城乡绿色生活方式及践行手段缺乏科学性。“绿色发展维度”和“人的主体维度”寓于绿色生活方式中。社会共识的达成需要与绿色生活方式相承接,但“非绿色化”生活方式会进一步削弱绿色社会主体力量的凝聚,从而加剧社会共识分化。

  (五)城乡绿色发展的“发展目标扭曲—生态环境高压”陷阱

  绿色生态是绿色发展的天然屏障和环境依托。诚然,近年来城乡绿色发展成就值得肯定,“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修复工程、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成绩斐然。但城乡绿色发展仍处于环境高压态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仍然不断被突破进而导致在绿色实践进程中发展目标出现扭曲。一是城乡绿色生态环境建设形势严峻。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城乡绿色发展出现“内卷化”怪象,这就从客观上对保证能源资源安全以及环境承载力形成巨大压力。如,2016年全国环境治理投资总额9219亿元,而2017年为9539亿元[23]87;2013年全国农业化肥使用量为5911.9万吨,而2017年仍高达5859.4万吨[23]135;城乡普遍存在的大气、固体废弃物和水污染也面临恶性循环。城乡的突出绿色困境表明生态红线的“硬约束”仍需筑牢。此外,部分城乡地区非人为因素引发的环境治理风险也会加剧环境高压态势甚至制约发展目标的实现。二是城乡发展目标扭曲。发展目标的离心化主要表现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及忽视高质量要求,从而背离“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辩证逻辑,导致畸形发展。尽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但部分地区却披着城乡融合“外衣”过度挤压城乡绿色空间和汲取生态环境要素以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进而导致经济发展失衡,偏离城乡融合的绿色“衔接通道”。

  三、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路径”:多重层次的集成

  尽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从“城乡统筹”走向了“城乡融合”,但仍走的是一条外部驱动型发展道路。因此,走出一条城乡融合的内生型发展道路,可能是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可行路径。为此,需要建构“规划—主体—产业—空间—制度”多层次协同的城乡融合发展的“内生型—绿色化”集成路徑,才能有效提升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整体质量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生态”整体效应。

  (一)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化规划引领

  绿色发展要以绿色规划为先导,而绿色规划则需要在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原则和目标前提下坚持“谁来规划”“为谁规划”“如何规划”“如何评估规划效果”等技术规程。显然,推进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要以城乡融合为目标、以绿色化规划为引领,并把绿色发展的理念、原则、目标融贯于城乡两大空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规划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和国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战略要求全面体现于绿色规划的整个技术规程;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良好生态产品需要作为绿色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绿色发展规划不仅要体现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全面性要求,又要兼及城乡融合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以及城乡各类和各级主体功能区域。从城乡融合的经济之维来看,绿色规划应以建设现代化的绿色经济体系为核心和关键,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导向;从城乡融合的政治之维来看,绿色规划应以坚持建设绿色政治和生态型政府为保证,实现蕴含着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原则、理念、任务、举措的中央政府顶层设计与地方政府具体规划有效衔接;从城乡融合的文化之维来看,绿色规划应以绿色文化为重要内容,以此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文化氛围;从城乡融合的社会之维来看,绿色规划应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社区、绿色社群、绿色社会作为重要载体,在全社会形成绿色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从城乡融合的生态之维来看,绿色规划应以国土空间为载体依托,以建设城乡国土空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格局。由此,城乡融合的绿色经济、绿色政治、绿色文化、绿色社会、绿色生态共同构成了城乡融合的绿色规划五个层面,只有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型政府、形塑生态型文化、形成绿色化生活方式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五大目标作为城乡融合的绿色规划发展导向,才能从顶层规划维度为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整体质量提供先导性条件(见图1)。

  (二)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化主体培育

  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离不开行为主体培育。绿色发展主体主要涉及党委、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绿色发展主体的多样性决定治理实践的复杂性,因此各主体的协调配合度会直接影响绿色治理的实践进程和方式选择。绿色治理是各个要素、系统、子系统以行为主体为中心的综合体且涵盖不同的构成要件,因此需协调和优化绿色发展主体以增强整体联动效应和自我协调能力进而形成协同共治新格局。第一,城乡绿色治理格局的主体多元化。政府应在党的统筹下行使职能,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在城乡生态资源配置中的各自优势,解决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现状。政府应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以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为之积极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参与绿色治理过程。多元主体治理旨在克服过去政府角色的错位及越位、企业角色的缺位、社会公众角色的边缘化困境。第二,城乡绿色治理格局的方式多元化。除传统“命令—服从”式的行政管理外还需通过“沟通—协商”推进绿色发展,借助城乡居委会的组织力和号召力鼓励城乡居民参与绿色环保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绿色互动。第三,城乡绿色治理格局的渠道多元化。政府应定期依法公开城乡区域环境信息,为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绿色环境治理提供便捷途径。同时,应搭建与社会各界“沟通—协商”长效机制,进而保证其参与政府规划和项目的制定和执行,营造良好的城乡绿色发展氛围(见图2)。

  (三)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化产业升级

  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关键在于绿色化产业支撑。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24]这表明了产业升级对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性,产业系统是联结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当前,传统产业升级必须从人才、资金、技术、政策四大要素切入实现产业模式绿色化。第一,注重基础研究,构建绿色科技人才体系。第二,搭建完整的城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绿色金融作为系统工程需协同合作,所以需建立跨城乡的相关协调领导小组以形成“供给—需求—保障”为一体的绿色金融体系。通过发展绿色银行、设立绿色基金、完善绿色保险、搭建绿色项目融资平台来缓解“金融”和“绿色”之间的矛盾。第三,提升城乡绿色科技水平。绿色科技是推动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它从“生态—经济—社会”的系统高度来统筹技术创新从而实现生态综合效益最大化。一方面,要加强绿色科技保护,在《专利法》中增加“绿色性”审查标准,针对不同行业的“绿色性”技术规定进行分类和细化;另一方面,要完善绿色生产技术体系,使产业链从中低端迈向高端。第四,建立健全城乡绿色产业和绿色环境政策体系。通过绿色化的产业升级改造及相互交融发展,在城乡绿色融合基础上进行结构优化和功能整合进而形成新的城乡绿色“生产—生活—生态”一体化产业群,改变过去城乡“产业分割”局面,打造绿色化“三链融合”(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和增强绿色发展“硬实力”以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一,服务城乡绿色崛起(见图3)。

  (四)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化空间营造

  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需要营造绿色化空间。近年来,工业化和城市化扩张速度超过城乡居民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合理需求。城乡生产空间统筹不足、生活空间急剧挤压、生态空间过度开发导致城乡区域环境风险加剧。为此,需从空间营造和优化重构的思路出发,科学设计城乡空间的技术路径,通过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助推城乡各地域空间结构共生。同时,对城乡地域之间“三生”空间进行整合,进而实现城乡绿色协同共进目标。绿色发展空间的匹配性和时间的持续性要求在绿色空间营造中注重城乡共生空间的要素整合。城乡相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将人口、资源、環境、信息等“特色要素”进行集聚统筹。充分挖掘和运用大数据的价值,将大数据的理念与城乡绿色发展相融合,在优化资源高效配置的同时有效降低生产和消费端成本,为产业升级和消费转型增添新动能。此外,在城乡区域内设立统一的高端绿色技术信息服务平台,依据绿色经济运行目标以及规划构建区域相关产业、科研院所等基本信息数据库,便于各行为主体及时掌握科研动态、政策信息、先进技术等,达到信息“共建、共治、共享”目标。建立“智慧城乡”空间,打造城乡“生产圈—生活圈—生态圈—信息圈”为一体的空间格局,实现城乡绿色发展的智能化、专业化和系统化,营造城乡人人享有的“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及“共生环境”的绿色发展空间(见图4)。

  (五)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化制度衔接

  新时代城乡融合绿色发展需要推进绿色化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绿色化制度的衔接。绿色化制度体系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两个层面:既要完善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正式的强制性制度体系,又要加强和完善包括生态文明教育、绿色发展理念宣传等非正式的引导性制度体系,以此实现正式的制度体系和非正式的制度体系相辅相成,共同为城乡融合的绿色发展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合理的制度结构以及衔接的制度体系。就正式制度而言,一要加强城乡绿色法律法规建设。政府要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要加强立法,制定城乡绿色融合相关法律法规;要严格执法,建立环境合作执法机制以提升执法效率;要公正司法,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破坏案件的监督力度;要自觉守法,城乡各行为主体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范。二要加强城乡绿色金融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制度等。三要加强城乡绿色产权制度建设,着重从界定绿色产权和增强产权流动性入手进行制度创新。四要完善城乡绿色监管制度,加大行政问责。五要完善城乡生态补偿制度,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和立体化生态补偿政策和制度体系,就非正式制度而言,一要加强城乡绿色文化教育。借助城乡区域文化馆、图书馆等载体,将绿色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建设具有丰富绿色文化品质的美丽城乡;建立统一的城乡绿色文化产业领导机构,制定绿色文化产业战略;培养高素质的城乡文化人才队伍和统一规划人才资源;加强宣传教育以扩展绿色文化传播面。二要加强城

  图5 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衔接体系绿色化路径

  乡绿色道德引领。学校应在学科设置以及综合实践中进行生态道德引导和发挥主阵地作用,强化

  人文关怀。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应大力对生态道德进行普及和宣传,强化“生命共同体”意识,增强“内生型—绿色化”动力。此外,还需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建立惩罚、激励、约束为一体的实施机制,确保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和贯彻落实(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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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绿色困境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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