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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山东 发布时间:2021-08-02浏览:81次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效率的指导思想,决定向各县区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九县三区,请各县区严格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等有关规定组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内专家的作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重要意义,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确保职称管理服务工作健康、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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