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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思考

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浏览:89次

  摘要:通过对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加强合同管理教育、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和合同文本体系、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等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思考
  0前言
  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在逐步提高,但是工程合同管理仍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合同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建立以合同管理为龙头的项目管理体系,才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我们研究项目管理,就不得不研究合同,研究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改善企业管理漏洞、提升保证企业效益和稳定发展的综合实力。
  1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1.1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从过去建筑施工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一些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项目合同,在签署合同时,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管理工作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更有甚者,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不采取投标方式,而是采取行贿方式获得承包合同或是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相互串通,通过轮流中标或私下确定中标人陪标等方式进行“串标”。在获得承包合同后,有些承包商随意肢解工程,擅自分包工程或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从中牟利。
  1.2合同管理职能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大多数建筑企业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重复犯同样错误。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深度和质量往往依赖于具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本身所具有的经验,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
  1.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来看,建筑施工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还有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凡此种种,施工合同的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是当前工程款屡屡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还有的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施工企业对这一点却往往认识不足。
  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充满风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如何有效的控制与规避风险,这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首先要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尽量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企业应提高索赔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要增加索赔条款的内容,详细具体地约定索赔的计算原则,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1.4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有的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的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少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有的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却又不懂工程技术。更有甚者,既没有专业知识,又没有工程实践经验,更谈不上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2提高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2.1加强合同教育,重视合同管理
  建筑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优化企业和项目的管理组织结构
  目前,施工企业大多是一家独立法人,下属多家施工队伍,以内部承包或征集性质承接工程,从事单一的施工承包业务,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偏低,缺乏施工总承包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为适应建筑市场的竞争,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同时,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empirenews.page--]
  2.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建筑企业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如企业和现场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控制,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合同管理的综合质量.
  3在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几点
  3.1尽可能采用总包负责制
  对于大型工程而言,应力求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因为如果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施工中业主常常发现开始没想到的问题,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施工的返工或工程量追加。
  3.2采用单价合同
  有些大型项目,设计有时是滞后的,对在签合同之前没有完整的施工图纸的建设项目,采用总承包合同方式,把工程量没有固定的风险转嫁给施工方是行不通的。施工单位或高估冒报,把风险考虑进去,或采取先进场再讲价,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后会伤害业主的利益。单价合同,是固定项目的单价,对于单价合同,工程量的控制实际上取决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变更。这就可以控制施工的最终结算。
  3.3注意施工索赔
  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施工单位的矛盾是常有的,业主一般占有先天的有利位置,施工单位管理能力强时,会因业主或设计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出现是工程管理进步的表现,施工单位没有一定的管理水平是不能取得索赔成功的。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在索赔面前才会做到有利、有理、有节。
  4结语
  总的来说,建筑企业的总体合同管理水平还有些落后。随着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的逐步接轨,建筑市场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建筑企业应重视和研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从战略高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分析,采取针对性的合同管理战略。在企业内部,应通过全面提高员工的合同履约意识,结合并突出企业自身的管理风格,树立企业与众不同的市场形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在建筑市场上争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1
  [2]《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3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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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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