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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车辆论文 发布时间:2011-04-27浏览:132次
摘要:结合有关规范,对地下汽车库排烟设计中排风口、排烟口、排烟防火阀的设置,排烟方式的选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个人的意见。
关键词:地下汽车库,排烟系统,规范,设计
0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尤其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经济率先企稳回升,令世人惊叹不已!汽车作为现代化主要交通和运输工具,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已大量进入城市和家庭,中国市场2009年汽车销量超过美国。为了解决越来越严峻的停车问题,各地修建了大量的地下汽车库,现在几乎每个小区、商场都建有地下停车库。为防止和减少地下停车库的火灾危害,各方面都越来越重视地下汽车库的防火设计。本文拟对地下汽车库防火设计中有关排烟设计的几个问题进行粗浅的探讨,谈谈个人的看法,不妥之处请各位同行批评指正。
1排风、排烟组合系统中风量计算及排风口与排烟口的设置
地下车库共有的特点往往是车库层高较低,但管线布置又相当复杂,既有各种通风管线、采暖管线,又有消防及喷淋管线,错综复杂。为了节省投资及提高空间利用率,目前地下汽车库机械排烟系统往往与通风系统组合设置。
汽车车库设计的规范《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1)通风量与排烟量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层高大于3米时按3米计,小于3米时按实际高度计。
(2)排风系统宜按室内空间上、下两部分布置,上部排风口为总排风量的1/3,下部排风口为总排风量的2/3。
(3)面积超过2000m2的应设机械排烟,且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根据上述要求,车库火灾时的排烟量与正常运营时的排风量一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地下车库不能按照划分防烟分区的方法设计,如按照划分防烟分区的方法设计,计算出的排烟量为防烟分区500X120立方,得出的结果为6万立方/小时。而一个2000平米的车库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计算得3.6万立方/小时。两者相差很多。而且这么计算通风和排烟量也不一致。
一般在通风设计中可以考虑将排风、排烟系统合用。通风设备选择排风、排烟两用风机,以简化排风、排烟系统,既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又降低工程造价,使设计更加合理。
根据文献[1]的规定,在传统的地下汽车库的通风设计中,认为汽车尾气在冷却后,大量沉积在车库底部,对人员造成危害,所以排风按车库内空间上、下两部分分别设置,上部地带按排出风量的1/2~1/3计算,下部地带按排出风量的1/2~2/3计算。对于排风与排烟合用的系统(为方便讨论,假定二系统共用风机),因排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就使得排风口与排烟口不能完全合用。此时一般有两种做法,一是单独设置常闭型排烟口,火灾时打开排烟口,同时关闭所有排风口或切断排风通路(一般做法是在排风支管上设电动阀,着火时关闭);二是把上部排风口作为排烟口,火灾时关闭设在下排风支管上的电动阀。这两种做法都给系统的设置及控制方面带来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①系统设计复杂,下部分布置风道往往占用停车空间,空间的利用率降低,群众不满意。
②电动阀的控制点多,容易出现问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降低。
此外,对于设有机械排烟设施但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地下汽车库(根据文献[2],二者的设置条件并不一致。)通过什么方式可靠地实现两种运行方式的自动切换,也是一个太容易解决的问题。
根据文献[3],对于只设上排风口的机械排风系统,当与排烟系统合用时,所有的排风口都可以作为排烟口,并处于常开状态,此时只要在风机入口处设置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风机选用保证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的排烟风机即可。这样既简化了系统,降低了投资,又不需要复杂的联动控制,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大大增强。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地下汽车库排风、排烟组合系统中,应优先采用只设置上排风口(兼做排烟口),风管、风机、排烟口与排风口完全合用的通风排烟方式。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当选用变速风机时,电气专业采取消防时能有效切换至排烟工况的可靠措施。
2排烟防火阀的设置
文献[2]第8.2.5条规定,“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排烟支管上设有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风机应保证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排烟支管”确切含义;如果把"排烟支管"理解为与每一个排烟口对应的管道,对于接有两个及以上排烟口的排烟系统来说,如果在接每个排烟口的支管上都设排烟防火阀,并且都与排烟风机联锁(规范是这样要求的),当多个排烟口一起排烟时,如果一个排烟防火阀因烟气温度超过280℃而关闭,但排烟风机入口温度尚未达到280℃,试问此时排烟风机是否需要继续工作?回答是肯定的。不能因为某个排烟支管上的排烟防火阀关闭而联锁关闭排烟风机。因此,笔者认为如果多个排烟口对应一个风机,那么"排烟支管"处的排烟防火阀不应与风机连锁,只是要求280℃时能自动关闭即可。而在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应联锁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
二是如何理解“关闭相应的排烟风机”。如果每个排烟口对应一个排烟风机,那么文献[2]第8.2.5条的规定就好理解了,但实际工程中往往一个排烟风机对应多个排烟口,我认为规范在条文说明上应该表述更明确一下较好。
3地下汽车库内摩托车库及自行车库的排烟问题
目前,不少地下汽车库内都设有摩托车库或自行车库,对于设在地下汽车库内的这两类库房的排烟设计,相关规范并没有明确。笔者认为,摩托车库可参照汽车库进行设计,因为二者的火灾危险性同为丁类,使用性质方面也非常相似。至于自行车库,文献[4]将其划分为戊类物品库(见第4.1.4条条文说明),根据文献[5]的解释,戊类物品库房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为"非燃烧物品",由此可以推断,自行车库可以不设置排烟设施。
参考文献
1JGJ100-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empirenews.page--]
2GB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复习教材(第二版)
4GB50098-98-200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5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地下汽车库排烟设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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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地下汽车库排烟设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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