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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2-09-11浏览:27次
摘要: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安全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程质量
前言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及地方建筑工程法规的陆续出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监管、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推行、普及,以及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意识已深入人心,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施工过程的安全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恶性安全事故频发。原因当然多种多样,其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不到位是重要原因之一。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在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误区,往往偏重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方面的监理,而不能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1.建筑工程监理概述
所谓工程建设监理,就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工程建设费用、进度、质量按计划实现,确保工程建设科学推进,并达到节约费用、保持质量、高效运作的目的。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2.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2.2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2.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3.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水平的措施
3.1做好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工程监理的中心目的是协助业主实现建筑工程的总目标。监理规划包括确定监理工作目标,制定监理工作程序,确定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措施和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
3.2落实建筑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健全和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监理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的身上,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合作,做到监理施工安全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人监理单位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为此,总监应经常与业主保持工作接触,从而主动取得业主对监理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3.3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将直接体现工程的监理水平和监理质量,从而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包括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不能滥用职权,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提高技术素质,监理人员不仅要多读专业技术资料,掌握新技术的发展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而且还要在具体实践中充分留意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构成、工艺和规范要求,深化知识,积累经验,使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扎实有效,并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踏实认真的敬业精神,以及一定的表达能力和协商技巧。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技术储备和先进的管理能力,保持监理队伍的素质和技术优势,才能适应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
4.结语
总之,我国建设监理经过规划准备、试点和稳步发展阶段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运行体制,较好地促进了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监理队伍得到了锻炼和发展,监理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监理工作也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的方向健康稳步发展。同时,还要不断地创新,促进监理行业的进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徐燕丽.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2]高显仓.加强建筑工程监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J].科技信息,2008(15):99.
[3]邢安君.浅谈建筑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硅谷2009,3.
《加强工程安全监理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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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加强工程安全监理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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