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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职称驿站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3-01-26浏览:47次
摘 要:近年来,我国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建筑能耗迅速增长,为此,控制建筑能耗、推行建筑节能工程已成为国家建筑事业发展的基本策略,本文将阐述建筑节能工程的重要性及如何做好节能工程的监理工作。
关键词:节能,监理,工作
1 建筑节能工程的概述及重要性
建筑节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又是一个建筑大国,每年新建房屋面积高达17-18亿平方米,超过所有发达国家每年建成建筑面积的总和。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推进,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建筑能耗迅速增长。我国既有的近400亿平方米建筑,仅有1%为节能建筑,其余无论从建筑围护结构还是采暖空调系统来衡量,均属于高耗能建筑。单位面积采暖所耗能源相当于纬度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所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提高建筑物的舒适度。这与我国提倡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推行建筑节能工作对于我国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创建资源节约型和创新性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 我国建筑节能工程的发展
2007年我国推出《建筑节能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材料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标准正式发布,已将建筑节能情况作为工程验收和评优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了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建筑节能的质量控制已具有强制性,必须按照规范施工。
3 建筑节能工程对于监理的要求
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的行为主体之一,是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参与方,对于建筑节能工程,监理也应做好质量控制,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程DGJ32/TJ106-2010》当中,明确了建筑节能工程对监理的相关要求,其中一般规定要求:
3.1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节能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对节能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3.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数量,配备熟悉建筑节能质量控制方法的监理工程师。
3.3 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施工单位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4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建筑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配备满足建筑节能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4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工作
4.1 施工前期监理
4.1.1 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项目节能监理工作目标、程序和措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4.1.2 监理过程中,若项目节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整监理规划,并报送建设单位。
4.1.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
a.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概况和编制依据。
b.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
c.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质量目标值。
d.建筑节能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e.监理组织。
4.1.4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召开建筑节能工程专题例会,明确节能工程的监理要求和程序。
4.1.5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员工对本项工程所涉及节能技术的学习培训情况,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资料、建筑节能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4.1.6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建筑节能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4.2 施工过程监理
4.2.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设计文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若节能设计文件发生修改,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原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4.2.2 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本规程第5.1.6条执行。
4.2.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4.2.4 项目监理机构应查验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幕墙部品、采暖制冷系统、冷热水供应系统、配电照明设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4.2.5 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监理单位应指定专人采取旁站式监理。
4.2.6 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2.7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复查签认。未经复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4.2.8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分别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4.2.9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4.3 监理过程中节能施工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重心
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节能施工容易出现的问题:
4.3.1 资料上:节能方案未见或内容不全,缺机电、幕墙部分的节能施工方案,格式未按省标化要求编写,门窗洞口阳台等细部构造与设计不符,现场门洞周边使用普通砂浆收边;交底资料滞后或未见; 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未见建筑节能施工方案等问题;
4.3.2 材料报验:保温体系推广认定书中材料,除保温板外其他材料(胶浆、网格布、锚栓)与现场不符;保温材料出厂质保资料不全,部分内容与现场材料不符,推广认定书现场未见,合格证信息不全;报验滞后;保温原材料送检,报告未出、滞后。材料报验审批不规范;保温板推广认定书未见,隐蔽验收资料不全,检验批报验资料填写不规范;型材出厂合格证无效,玻璃委托检测指标仅有结露点,无遮阳系数、隔热系数等;玻璃质保资料与现场材料不符等情况;
4.3.3 隐蔽验收、工序验收:隐蔽报验资料未见或未按层次顺序报验;检验批报验表格填写不规范;拉拔试验等因龄期关系未做,但抗裂砂浆,涂料等已开始施工等情况;
4.3.4 施工现场: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单机试运转和调试未完成;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未测定;风管橡塑保温不连续;局部保温垫木过短,影响保温效果等问题;
针对上述容易出现的问题,监理应明确以下节能施工过程中监理的工作重心
a.审查节能资料(如方案、材料进场合格证、节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
b.督促总包单位汇总关于节能的相关资料;
c.督促总包单位做好主要热工性能检测项目:热阻检测、隔热性能测试、冷桥检测、门窗气密性检测
4.3.4 待资料及现场实体监理核查符合要求后及时通知节能办至现场进行节能验收工作,为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
5 结束语
建筑节能工程关系到国计民生,意义十分重大;同时,对施工和监理而言又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建筑节能工程的相关知识,熟悉图纸,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努力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为我国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如何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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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如何做好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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